你可以没有法律常识,但必须有证据意识

用户:律师,我把钱借给朋友,当时给的现金,也没有借条,现在对方不承认借钱,还把我拉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求你给我支个招!

律师:想办法补救证据,证明他的确欠你钱,如果没有证据,你只能吃一堑长一智。

用户:他现在不理我,法律就是这样不公平的么?骗子逍遥法外,老实人吃苦头,你们就是这样服务老百姓的么?

这是一起 真实 的咨询案例。

用户自认遭受极大的不公,以至于迁怒于律师。他幻想中,律师该是电视剧中的包青天,怒目一瞪,谁黑水白就水落石出。又或者是电影里的九品芝麻官,巧舌如簧三两伎俩让恶人自现原形。

可惜,我们没能满足他的幻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律师难打无证据之诉。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进步,便是重视证据。没有证据,便无谈诉求。

为什么说讲究证据是进步?

前段时间,如懿传热播。如懿为何三翻四次被诬陷?还不就是清朝没有一套严格的证据规则制度么?就指控如懿的那些证据完全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既然证据都没达标,自然指控不了如懿的罪名。现代的证据规则大幅降低了你我被诬陷的风险,当然不可避免地提高了我们的维权成本。

两者权衡,远远利大于弊。更重要的是,固定证据是每个人都可以作为的。只要我们养成证据意识,那么证据不仅不会成为我们维权路上的绊脚石,而恰恰是最好的武器。

既然证据这么重要,咱们今天就简单讲讲一些证据常识吧!

一、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在一场诉讼中,审判长会让原被告双方围绕证据三性展开辩论。三性分别是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换句话说,如果一项证据无法满足证据三性,那么该项证据也就不能成为法官判决的依据,也就丧失了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资格。

1、客观真实性

简单来说,证据必须是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首先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伪造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于下列两种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其次,证据需要客观性。

举个例子,王三声称,昨夜做梦梦到李四潜入他家房屋偷盗,醒来发现家里确实被盗。王三向来做梦奇准,所以王三认定盗窃之人就是李四。那么这个对于梦境的诉称,因为不具备客观性,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关联性

你提供的证据要和你举证的案件事实之间有客观关联。比如你想证明,对方欠你钱,你可以提供对方出具的借条,这个借条可以直接证明对方欠钱这个事实。

缺乏关联性最具代表性的一类证据就是人格证据。曾经轰动一时的李天一案,李天一的辩护律师提出,受害人曾是援交女的证据。但是证明受害人曾经是援交女并不能证明在此案中,受害人是自愿与李发生性行为的。这就是典型的缺乏关联性。

3、合法性

注 意 了,我 的 天 使 们 !合法性是证据三性中最需要注意的。

不知你是否留意到,娱乐八卦所爆出的出轨头条中,所有的视听图像,角度都是在室外拍摄。这是很有讲究的!就是那一扇门的关系,门外是我的自由,门内是对方的隐私保护。

以出轨证据为例,假设你在自己家里装摄像头,或者你在公众场所通过摄影录音固定,又或者通过电话录音,一般情况下,这些证据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你潜入对方家里安置摄像头,即便你拍摄到某些不可描述的场景,这类证据也会因为缺乏合法性,最终会丧失证据资格。也就是说,法官不会认可这类证据。

需要说明的是,民事证据中对于证据合法性要求远远低于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试用,存在很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