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故事

小时候,家境贫寒,上学都是十分困难。我上小学的时候已经七岁了,在我们这个年龄层已经算是晚的了。清楚的记得,那时我们读的还是私塾,并非公立学校。那时候私塾就是在一所破烂的房子里,桌子、凳子、房子都是陈旧的。房子是经常漏雨的瓦房,墙是篱笆墙,地板是原始地板,只要一下点雨就会出现泥泞。桌子和椅子是长桌,摇摇晃晃地好不舒服。

那时候上学还要交学费,我记得一个学年便是四十五块钱。零三年的时候,四十五块钱在农村还算是不小的数目。学费也就换来了两本书,一本数学和一本英语。当时就觉得不划算,所以下定决心要把它多读几遍。最喜欢《咏鹅》那首诗,虽然不懂其中深意,但是觉着好玩,时不时会学着鹅的叫唤声。

农村不如城里,有着好条件。城里的教育方式、娱乐方式都和农村有着千差万别。城里孩子是幼儿园加学前班,公立学校加优质教师的配置;农村则是七岁上学加乡土教师的配置,老师所教的abcd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以至于后来难以改变。城市的娱乐方式诸如电脑游戏、游乐园等。农村则是泥土加树叶,偶尔增加弹珠、纸板和皮筋。除此之外,生活在城市的孩子可以购买喜欢的书籍,而当时的我们只有课本。

我的课本保存的很好,从一年级到现在的课本全部留着,留着的原因大概是除了课本没有其他书籍陪着我们了,所以就不舍得扔掉。只有课本的我们,读书就变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我记得我第一次买课外书已经是高一的时候了,那时候喜欢诗词,买了《毛泽东诗词》、《顾城诗集》、《北岛诗集》三本书。这三本书是我唯一把装订线翻烂的三本书,在其中我最喜欢毛主席的豪气,同时喜欢顾北那种朦胧感。其中最喜欢的还是顾城《一代人》中的诗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喜欢这句诗是因为它让我更加坚信寻找前行的道路,不惧“黑暗”寻找“光明”的勇气。

后来,我越来越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给我带来快感。在书里我可以感受伟人大杀四方的豪气,亦可以感受温婉女子的不胜娇羞,最可贵的是读书能给人智慧。可能“黄金屋”、“颜如玉”没有找到,但是却找到了李白的那种潇洒,杜甫的忧国忧民。这也是一种幸事,人能潇洒活着,仗剑走天涯;又能处江湖以思国忧。这不必“黄金屋”、“颜如玉”贵重的多。

喜欢读书源于不喜娱乐,对唱K、蹦迪提不起兴趣,便对读书、养花起了兴趣。这或许是从小没有受到娱乐的侵蚀,才没有体会到“娱乐至死”的感觉。好读书的人都喜买书,我也不例外。从古代买到现代,从国内买到国外,无论是四代名著,还是四大悲剧我都喜欢,无一不想收入囊中,只可惜囊中羞涩。

最近我再次读了余华的《活着》,这已经是第四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感受是同情,一种对于弱者的同情。第二次读这本书更多想到的是不幸,就是生活在当时时代的不幸。第三次读的时候感到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想到了“活着”这两个字。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一直在我脑袋里转着。直到前两天读了《我的成功不是偶然》这本书的时候才明白活着的意义。我们活着就是为了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也许这种价值是为了亲人,或是为了国家、社会、企业。我们都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而活着。

所以读书给人以智慧,而我的读书正是从艰难中一步步汲取智慧。及时我很晚才得以读书,我亦会把读书当作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