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父母应该判刑吗?

事情发生在澳大利亚。6岁的儿子摔伤了,她赶紧抱着孩子送医院。小儿子没人照看,她将他放在浴缸里玩。也算是急中生智吧,浴缸里没水,深,孩子小,爬不出来,看起来是不错的主意。不知为何,不足2岁的小儿子居然将浴缸水龙头拧开了。孩子淹死了。

这位可怜的母亲被起诉了。 法庭上,陪审团一致认定她有罪。她被判刑。

先有丧子之痛,又添牢狱之灾,她号啕大哭之余多出一些愤怒与不满,发了句牢骚:“我自己的儿子淹死了,关你们什么事?”听到她的话,法庭内议论纷纷,陪审员和法官愤怒了。法官站起来,面色庄严、沉静,一字一顿地说:“尊敬的女士,我必须告诉你,你的话不对,你所生养的孩子不只是你的孩子,更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孩子!”


事情发生在川宜宾长宁硐底镇,2019年12月30日,4岁小朋友铭铭(化名)父亲带着铭铭前往硐底镇某酒楼吃饭喝酒。下午4时21分左右,正在回朋友微信的黄先生一抬头,发现儿子铭铭不见了。经过多番搜寻发现,铭铭掉进了旁边建筑工地的桩孔不幸身亡。


2019年4月8日,湖南多地都是高温天气,益阳更是直逼30℃。男子胡某送4岁的女儿去上幼儿园,途中接了个电话,思路被打乱,忘记了送孩子这件事情,直接把车开到了修理厂,一直到妈妈晚上打电话才想起来。结果,在自家小车后排座椅下面,发现已经全身发紫、没有了生命体征的孩子。

类似胡某这样的父母并不是个例。2016年6月,山东一名1岁零7个月幼童被父母遗忘在车内窒息死亡;2018年5月,广东一名3岁女童被遗忘车内致死……


大家说,在国内这些父母该判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