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真实包拯”朱寿隆智勘灭门案

文:有风自南(读史专栏作者)


朱寿隆,字仲山,密州诸城(今山东诸城)人,与宋代名将狄青为同时期人。


他在四川彭州做知府时,下辖的九龙县发生了一件失火案,死了申姓一家七口。


朱寿隆接到九龙县呈上的禀文,心中疑窦丛生。


他思忖,大火发生在夜里二更(晚上21点-23点)时,虽然说事发突然,但是也不至于一家七口没有一人惊醒呼救,全部遇难。


为了消除疑点,他决定亲自到现场察看。到了现场,只剩下残砖断瓦,一片狼藉。


朱寿隆命人拨开灰烬,尸骨堆叠,已经无法辨认。他又招来申家的街坊四邻询问,众口一词都说是失火自烧。


朱寿隆遣散了众人,一面命人收殓了尸骨,一面亲自到申家周围暗访。


在一户人家门前,他看到放了一副长梯,梯子竖起能高过房屋。


他悄悄访问这户的左右邻居,询问梯子是一直放在此处,还是昨晚为了救火才放在此处的。


邻居回答说,梯子既不是一直在这里,也不是为救火放在这里,就是昨天晚上才看到的,并不知道是原因。


放梯子的人家姓寇,叫寇远。朱寿隆叫来寇远,随口问他为何把梯子放在此处。


寇远沉吟了一会儿才回答说是屋顶漏雨,为了修葺房屋而用。


尽管寇远只是片刻迟疑,朱寿隆也觉察出了异常,但是也并未继续深问。


打发走寇远后,他又叫来地保询问,寇远和申家的关系怎样,是否有过纠纷争吵。地保仔细想了想,记起一个月前,寇申两家确实有过争执。


事情起因是申家葬母的坟地占了寇远家的地界,但是申家仗着人多势众,不仅不给经济赔偿还辱骂了寇远。


朱寿隆听了地保的话,心中了然,很可能是寇远出于报复先杀死申家七口人后又放火毁尸来迹。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就不能将寇远绳之以法。


朱寿隆听地保说完,心中生出一计。


他问地保:“你们一定清楚本地哪些人是夜间翻墙入户的盗贼,特别是惯犯,把最有名的一个带过来见我。”


果然,这里有不少盗贼,其中最有名一个叫饶细。


饶细被带到朱寿隆面前,胆战心惊,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何事,只是口中讨饶。


朱寿隆为人宽厚,温言安抚他说:“地方说你做贼,我念在你是因为家贫所至,对你之前犯过的罪行可以既往不咎,但你从今往后要洗心革面,不要再重蹈覆辙。”


饶细听了感激朱寿隆的宽大为怀。朱寿隆又教他一会儿在公堂上如此这般,与自己合演一出双簧,诈出真凶。


饶细听了,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依言行事。


吩咐完饶细,朱寿隆才把众人召集齐开始审案。


他先是假意命令把饶细上了夹棍,喝问他:“你每晚做盗贼,夜间的事情最清楚。昨晚上申家起火,人人都说是你偷偷潜入放的火,你要老实招供,否则活活打死。”


饶细听了,按照朱寿隆提前交代的话回答说:“小人确实每天晚上做贼,但是申家失火的事情实在和我无关。那晚只看见寇远顺着梯子爬进申家屋中,他出来后就见火烧了起来,审问他一定可以知道真相。”


众人听了面面相觑,都相信饶细讲得确实是自己亲眼所见,根本想不到是朱寿隆教他做伪证。


很快,寇远就被拘捕到公堂上。


朱寿隆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问:“饶细亲眼见你进到申氏家中,你离开后就起了大火,这火必是你放得无疑。但是七人中无一人惊醒逃脱,必是在你放火前已被杀死。”


寇远听朱寿隆所讲如亲眼所见,又有饶细为人证,只得俯首认罪,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