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當下,一些地方的人員,還不能回京上班,特別是湖北境內的。那這就有一個問題:一些在北京工作的務工人員,因疫情而只能在家鄉待著的,他們與房屋中介公司簽訂了租房合同。時間在流逝,而這個租金也在每天扣除,但事實是人卻沒有租住。一天兩天,十天半個月還好,這有的是一兩個月甚至是幾個月的,這租金的錢都是提前交,而且一般一交就是一個季度,北京房屋的租金,五環以內的至少都是一千多以上一個月,一般基本都是兩千及以上,所以一個季度下來都是六七千。就拿我自身來說,在石景山區,一個四環邊上的一個地方,一個月租金兩千,一個季度就是六千。2020年的第一個季度就有兩個多月沒住,這後面又要開始交下一個季度了。而就當前的情況,疫情情況是不斷好轉了,但是什麼時候能回京還是一個未知數。那作為租戶,我想問下,就目前這種情況,能不能夠給予這部分租戶一定補償或者優惠、打折呢?不然這租金交著是讓空氣住?就像是租個房,純粹是用來存放點東西一樣,其他有什麼呢?那這個存東西的價格,對於一個普通的在京務工人員而言,是不是也是太高了一些?。
作為中介,他們可能會說:我房子租給你了,住不住是你的問題,反正合同已經簽了,其他的我不管。
但是我想說:不是我們不想住,不是我們不願意回去,而是實際條件不允許。這是屬於天災,在這樣的一個天災面前,跟房東個人租房的,都有人能夠體諒作為一個租戶的難處和不易。更何況是一個,在全國房產中介排名前五的公司。本來在這一個房屋租賃市場,租戶就是屬於較為弱勢的一方,而今在這樣一個天災面前,作為弱勢一方的我們,還要來承擔天災對於我們個人造成的一些損失?是,在一定程度上,我們能夠去接受這些損失,但是這也得是有一個度吧。試問,出來打工的,能有多少人不租房子?遇到這樣的情況,我不知道作為提供房子出租的一方,能站在我們的角度想一想嗎?對於當前的這個疫情的情況,視如無睹嗎?情況一無所知嗎?還是說,站在利益面前,就變得冷血無情了呢?
相信這個問題,對於廣大在家待著而無法回京的租戶朋友,對於交下一個季度的租金時,心裡多多少少都有些憋屈和不滿吧,我只是發表一下我個人的看法,不知道各位網友是如何看待這一問題的。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我覺得大部分人,需要的不是很多具體的減免多少多少錢,更多是需要有人能夠站出來,去考慮這一部分群體,考慮他們的實際情況,而能夠在一定的行動上去體現對於他們的照顧和關心,去溫暖廣大在外遊子的心。如果提都沒提出來,就這樣置若罔聞,那就是太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