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皇室為何實行近親通婚制?

_她夏了夏天丶

對於古埃及皇室內盛行的近親通婚現象,至少有以下幾點因素可以作為原因加以分析:

一、受古埃及宗教神話的影響

在古埃及的宗教神話裡,諸神們結婚的主要途徑都是近親通婚,比如古埃及宗教神話中冥王奧西里斯與生育女神伊西斯就是以兄妹相稱的夫妻,並且在古埃及的神話傳說裡,幾乎所有神的父母都是近親,這就打消了古埃及人心目中的道德顧忌了。而古埃及的法老們是無比崇奉諸神的,對諸神的崇奉是其穩固自身統治地位、神化王權的重要的途徑,而效仿諸神的近親通婚則成了法老們神話自我統治權力的一種表現形式,成為了維持皇室正統地位的重要象徵,這種風氣也傳播了民間,成了古埃及的一種民風。

二、保持皇室血脈的純正

在古埃及,女性被看成是家族血脈傳承的紐帶,因此就算在民間,近親通婚也是大量存在的,並且被視為婚姻的主要形式。作為佔據統治地位的古埃及皇室,則更加強調血脈的純正,近親通婚可以有效防止其他勢力通過婚姻方式混入王室而奪取權力,也有效避免了外戚勢力的干政,雖然法老有時為了政治需要會迎娶外國公主,但是法老們的公主幾乎是不外嫁的,而繼承古埃及法老位置的人一定要滿足兩個重要條件:一是自身是擁有皇族血脈的皇后與法老所生的兒子;二是必須迎娶法老的女兒,這就為古埃及皇室近親通婚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我們的鄰國日本,其古代皇室為了保持血緣純正,也經常出現皇室內部近親通婚的現象。

三、保全皇室財產不外流

大家都知道,在封建社會,婦女的地位很低的,被看做是男性的附屬品和私有財產。可是在古埃及社會,女性的地位雖說沒有像今天這樣男女平等,但是婦女地位相對於封建社會則是很高的,主要表現在婦女和男子一樣對家庭財產擁有幾乎平等的繼承權,貴族婦女可以支配家族生產資料,平民婦女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陪嫁物品,並且對家族財產擁有一定的支配權。而在生產力十分落後的古代埃及,外嫁女兒就意味著家族財產的流失,為了保全家族財產不外流,事實上很多民間婚姻都是近親通婚。而作為法老的女兒不僅是法老後宮的女主人,他們還和法老的兒子們一樣,對皇室的地產以及皇室財富都擁有平等的繼承權,如果公主外交,則意味著王室財富的流失,而近親通婚,則可保證財富始終保持在皇室範圍內,這其實就是古埃及版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四、法老圖坦卡蒙——近親通婚的受害者

現代科學技術復原後的圖坦卡蒙

在古埃及皇室,近親通婚的方式中最長見的就是兄妹結婚,其次還有父女結婚,最奇葩的還有爺孫結婚。現代醫學研究表明,近親結婚所繁衍的後代出現畸形的概率遠遠高於非近親結婚,古埃及法老圖坦卡蒙就是近親結婚的嚴重受害者,他的父親是阿肯納頓,而他的母親就是阿肯納頓的妹妹,用我們今天的話講,就是圖坦卡蒙的爸爸娶了自己的姑姑生了他自己,嚴重的兄妹亂倫事件,那生下的圖坦卡蒙是什麼情況呢?科學家們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對圖坦卡蒙進行原樣復原後驚奇的發現這位法老是個畸形兒——一口齙牙、左腳踝嚴重彎曲、上肢細小、下肢異常強壯,由於走起路來無法維持平衡,需要救助柺杖才能站立行走,這也就能解釋為什麼圖坦卡蒙的陵寢裡面會有大量的柺杖作為陪葬品了。最為致命的是,這種近親結婚所帶來的結果是,圖坦卡蒙僅僅活了19歲就去世了。

五、特例背後的隱情

影視劇中的埃及豔后

那有讀者不禁要問,不是說公主不外嫁嗎?那我們所熟知的埃及豔后克婁巴特拉怎麼就與凱撒大帝結合呢?筆者想說的是典型的政治婚姻:凱撒需要藉助克婁巴特拉以維持羅馬在埃及的統治,而克婁巴特拉需要得到凱撒的支持以保全性命、奪取埃及的最高統治權。而大家所不熟知的是,這位埃及豔后第一任丈夫是托勒密十三世、第二任丈夫是托勒密十四世,他們都是這位埃及豔后的父親托勒密十一世的兒子,也就是說,這位埃及豔后在與凱撒結合前曾經兩次嫁給了自己的同父弟弟。


國家人文歷史

說到古埃及,除了金字塔,最讓人好奇和驚訝的當屬古埃及皇宮裡盛行的近親通婚制了。古埃及法老們當中,由於近親結婚,患病早死的法老和長相怪異的法老大有人在。對此近親通婚最直接可而見的證據就是古埃及的史料,史料記錄法老們都用“國王的姐妹”來稱呼他們的皇后。那古埃及王室為何如此熱衷於近親結婚呢?其實,古埃及皇室的近親結婚制度是政治、文化、宗教、經濟考量下的產物。


1、政治考量----母系血統關乎王位繼承以及帝位穩固

在古埃及的世界裡,王室婚姻對王室繼承問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於古埃及和古中國一樣都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在改朝換代的時候,正統的王室血統就顯得尤其中重要。因此,法老們娶自己的姐妹和女兒為妻是合法而且是保證皇室和法老絕對權威的必要手段。直到十八世紀,皇室近親結婚發展成為了國家制度,第十八王朝的開創者阿赫摩斯一世就根據自己父親和其姐妹結婚的形式,娶了他自己的兩個姐妹,成為整個王朝同血親結婚的先例。後來,他的兒子也相繼娶了自己的姐妹為妻。只是他的子嗣沒有活得長久的。


2、經濟因素——可保全皇宮財產

古埃及時期,男女在財產分配上有平等的權利。古埃及婦女在社會中具有較高的地位,有權繼承、支配自己的財產。但古埃及裡,只有貴族或者富貴人家的女性才能支配生產材料,普通婦女能支配的只有自己的嫁妝。因此,皇宮裡的婦女不僅是後宮的主人,還擁有地產和皇家財產的繼承權。皇宮裡進行血親結婚,則保證了皇室財產的完整性。

3、宗教神學——血親結婚制的起源

古埃及最早的血親結婚起源於埃及宗教的神學體系。在埃及的神話裡,神祇們最主要的結婚方式就是血親結婚。在奧西里斯和伊西斯神話中,奧西里斯和伊西斯就是兄妹相稱的夫婦。宗教神學中的神祇們的婚姻表現出早期婚姻文化的特質。在埃及的神話裡,所有的最開始的神都是通過近親結婚而來。原始婚姻觀滿足了宗教對神明的需求,得到了被視為神明的象徵的古埃及法老的尊崇。隨後兄妹婚、父女婚都離不開宗教文化的影子。

歷史研習社

因為古埃及皇室實行的是近親神婚制。埃及人普遍認為,女性在維持著家族的血脈,而王室的血脈是非常尊貴的,只有這樣近親結婚才能保證王室血統的純正,基於此,王位的候選人只有娶國王的女兒才能繼承王位。婚姻的狀況關係到王位的合法性。但是除了繼承人之外,還有在任法老與自己的近親結婚的現象,更深遠的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古埃及的神話之中。 埃及的神話記載,奧西里斯神和伊西斯女神就是兄妹結婚,因為王室近親之間的結婚是有著神聖性的。從王位傳遞的安全性上來講,這條規定可以避免危險分子通過婚姻進入王室,避免外戚威脅王權,古埃及王室嚴格限制於外族聯姻,法老絕不把自己的女兒嫁給外族,但是本人是可以娶外族女人為妻的,但是王位的繼承者必須是來自皇族血統的皇后所生的法定繼承人,或者迎娶了王室公主的人士。另外,中國至今也不能證明歷史上夏朝的存在,因為在中國的大地上沒有找到夏朝的考古證據。其實,這也是根本不可能找到的,因為中國的夏朝在古埃及,古埃及的歷代法老均能與周人記載的夏朝的帝王一一對應起來。還有,中國的文字、政治制度、生活的習俗等等與古埃及與出一轍,因此說,中華文明的源頭應該在古埃及,中國人是來自古埃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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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從原始社會進入階級社會(文明社會),開始形成各種複雜的制度。原始社會時期的人類婚姻制度是極端混亂的,並無人倫之別,各種血親之間都有可能發生兩性關係。隨著時間的推移,一部分民族開始發現混亂的婚姻關係會導致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問題,其中最典型的問題就是生下的子女生命質量不高,活不長。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問題,比如母系婚姻模式下的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等等。於是一部分掌握權力的人開始摸索可以保證家族正常發展,開始推行一些婚姻禁忌。比如中國的西周王朝推行姓氏制度,給不同家族設置不同的“姓”,規定同姓之間不能婚配。同姓兄妹之間也在禁止範圍內。但是很多古老的民族,他們雖然踏入了文明時代,但是他們卻保留了一部分婚姻陋俗。比較典型的陋俗就是近親通婚,因為在這些古老民族的貴族階層來看,貴族永遠是貴族,血統永遠是高貴的,不能受外人玷汙,在這種沒來由的思想指導下,他們把近親通婚打造成一種冠冕堂皇的制度。比如古埃及,他們的近親通婚制度非常奇葩。理論上埃及法老只有和王后結婚生出的嫡子繼承法老之位後,有權在姐妹之外選擇自己的王后。如果不是王后的兒子當上了法老,他必須從他的姐妹中選擇一位年長的作為王后,也就是用近親通婚加強庶子繼承的合法性。這種理論被包裹了各種宗教、神秘主義的意義,依然掩飾不住其荒謬。所以埃及法老的子嗣非常孱弱,加上古代醫療技術的落後,法老很難繁育出強大的王族,這樣就很難和宗教集團抗衡。因此古埃及的宗教祭司們樂於宣傳這種不科學的婚姻制度,藉此達到分享法老權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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