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但是還和前夫在一起生活,我是不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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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還跟前夫生活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

兩個人從愛戀走進婚姻再走到離婚這一步,也伴隨著兩人之間感情的變化,從兩個獨立個體變成一個共同體,隨後再次變為兩個獨立的個體。但是後一次的獨立個體已經跟最初的兩個獨立個體具有了本質上的不同。而且,走到離婚這一步肯定是出現了雙方都認可的,且無法彌合的裂痕,或是無法繼續忍受對方,或是昔日情感已逝,亦或是哪一方做出了讓人無法原諒的行為。

離婚還不離家一定是這個“家”中還有某些讓人所“貪戀”的東西。讓人無法或是難以割捨。

1.有人支持或扶助的感覺。兩個人一起生活久了就形成了某種習慣,這種習慣會讓人非常害怕再次面對獨居生活。這種擔心在女性身上比較明顯,即使跟自己的丈夫關係不好,也習慣了很多事情有人能夠商量,或是為自己提供某些幫助。在很多婚姻中,正是這種對“未知生活”的過度擔心和恐懼在阻礙著女性邁出關鍵一步的步伐。

2.對雙方聲譽的考慮。如果夫妻雙方或者有一方是在社會上比較有聲譽的人,也極有可能採取這種方式,來保持自己的“好名聲”。雖然現在社會開化程度比較高,但這種程度的高也只是同過去非常低的程度相比較而言的,現在社會對於離異群體還是“很不友好”的,存在著很多“微歧視”的現象。似乎所有的成功只因為一段失敗的婚姻就可以變得一文不值。

3.一方還對另一方有感情。雙方雖然離婚了,但一方或者雙方都還對對方懷有感情,也就是說感情並未完全破裂,這種情況下也能夠接受這種方式。但是,這種情況下隱含著極大的危險,如果已經沒有感情的一方,找到了合適的伴侶,就會引起另一方的極度不滿甚至引發嫉妒,甚至會做出一些衝動的行為。因為這種離婚不離家的生活方式,會給對方造成一種你們並沒有離婚的錯覺。

所以,離婚不離家的行為是不是一種病不能輕易下診斷,要依據其他情況綜合判斷。但總體來說,

很可能是其中一方還存有感情,或是不能接受獨自生活或獨自面對生活的情況。但總體而言,這種狀況是比較危險的。特別是在一方找到了伴侶之後,就更為危險。因為長期的這種生活方式,會告訴一方,你們還是一家人。


不倒翁小姐

離婚了,還和前夫在一起?這是為什麼?既然離婚了,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已經不是夫妻了,從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刻,就結束了夫妻關係。離婚後成了熟悉的陌生人,日子各過各的,各自尋找自己的幸福,離婚了還在一起生活?感覺有點不正常,也許你們夫妻心裡根本沒有把離婚當回事。


很多夫妻離婚後都不會住在一起生活,既然選擇了離婚,證明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感情破裂到不能在一起的地步才會選擇離婚。為什麼你離婚了還要和前夫一起生活?是為了孩子?孩子不知道你們離婚?還是不為了影響孩子的學習而在一起生活?再一個說就是你你離婚後沒有地方居住,所以才在一起生活?

我在基層工作,下社區也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對夫妻離婚後,男人一直沒有再婚,女人再婚後又離婚了,離婚後又回到第一個丈夫的家一起生活。的確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你和前夫在一起到底是為了什麼?你不說任何人也不知道原因,至於你到底有沒有病只有自己知道。如果還在一起生活,當時為什麼離婚呢?離婚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要把自己的婚姻成為你的傳奇人生?


關注新周口

不但是有病,並且病的還不輕!

離婚了就不要再藕斷絲連了,好吧!

說實在的,離了婚男女的心態可能不太一樣,男人覺得找前妻無非是熟悉不花錢的慰藉品,而女人迎合前夫就是犯賤到病態!

為什麼這麼說呢?你想,如果你們彼此離不開對方,幹嘛還要離婚呢?彼此還能一起吃飯睡覺,幹嘛還要做情人?真的是有情有義嗎?純屬二貨女人!

男人真的是用下半部看問題的,女人如果也是的話,那就不要去向別人討教啦,自己覺得好就行了唄!

別相信什麼電視劇情節,離婚了還是朋友,離婚了還可以照顧你,離婚不離家,那麼你算是什麼?他的什麼人?別小看婚姻那一張小紙片,它是男女之間的保障,法律對男女之間,婚姻、財產、子女、父母之間的最大保障!

講個真事兒:

一個女人和男人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後,離婚不離家,男人出門對外都說自己是單身,女人在家裡照顧著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人。男人走馬燈似的換女人,因為他有權利,他是自由身,女人沒有找過人家,因為男人經常“回家”別人都不知道她已經離婚了嘛!

就這樣一晃十年過去了,男人出了車禍死了,女人出面去辦理所有車禍事宜,當交警問她,你是死者家屬嗎?請出示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證明,好讓保險公司和肇事者給予賠付,她什麼也拿不出來,無奈之下找到男人的父母,孩子們,女人哭的那個叫痛啊!錢她沒有得到一分,因為她沒有權利。她是個外人,在這個家裡只有孩子是她的,其他什麼她都沒有份兒,因為離婚時她什麼都沒有要,她認為這個家是她的,其實男人早已經用房子抵押貸款貸款做生意賠了,人家的情人倒是在他活著的時候得到了些錢,而她就是免費的保姆和洩慾工具而已!如今六十歲的老女人了,沒有工作,沒有養老金,問孩子們要錢花,給別人做保姆人家都嫌棄她太大了,做不好什麼活,日子難過的很!

所以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法同情你這有病的腦袋瓜子!


雙虹緣

離婚了還和前夫在一起生活,那麼我想問一下,你和你前夫在一起生活的目的是什麼?我大膽的猜測一下:

1-你們為了孩子暫且委屈住在一起一起生活。為了不讓孩子知道你們離婚,或者不想讓孩子受到心理上的創傷,這樣你們還在一起生活,那麼你們是偉大的。

2-你們離婚後,互相沒有找到伴兒,只是因為生活中的一些矛盾,讓你們離婚了。沒有去處,也習慣了這種生活,那麼還在一起生活。

3-你和你前夫在離婚後的一起生活和之前的不同,你的前夫認識到一些錯誤,你也認識到離婚後,沒有婚約束縛後的生活可能更好一些!

如果是第一種的話,你們在犧牲自己,讓孩子們健康成長,等到他們都到一定的年齡以後,你們再告知,能夠承受以後,這樣對孩子來說沒有特別大的傷害。這樣的方式也不是不可取的。現在很多夫妻也會採取這樣的方式,但一定要對孩子做好引導工作,讓孩子去獨立生活!

如果是第二種的話,你們夫妻雙方在離婚後,還能夠住在一起,說明你們之間的矛盾並沒有那麼的高,你們還有緩和的可能。找一找你們自身為什麼離婚這一件事情,自己在其中有什麼不對的地方,站在對方去考慮,再分析是否還可以復婚的可能性!

如果是第三種的話,你們回顧一下之前在一起的美好的事情,先保持一段時間,看一看,離婚後的同住的生活有哪些改變,他有什麼改變,你有什麼改變呢?

我是情感分析師曼曼,如果對我的回答滿意的話,就請關注一下我。


愛的圍城曼曼

我覺得不是有一點病,而是病得不輕,這種病就是缺乏獨立精神,缺乏自強精神。

第一,說明你從骨子裡並不想真正離婚,如果是真想離婚的話,早就分了。

如果離婚了,那就是離開,否則叫什麼離婚。那個一紙離婚證書,只不過是權利義務的法律證明,真正的婚姻,還是要靠你們兩人來過。 如果說還是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說明你根本不認同離婚這個事實。

當然也有一種情況,就是被前夫所欺負,沒有去的地方。

第二,離婚了還在一起生活,又沒有結婚證,將來權利得不到保障。

如果說還要和前夫一起生活,那就不如去復婚。因為對於女人來說,是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利。 而且這樣住在一起,其實就是事實上的結婚。

雖然那一紙婚書不能證明多少感情,但至少可以保護你不受到傷害。畢竟夫妻之間是有相互扶持義務的,而在一起生活還是有些摩擦的,甚至有的家庭還可能出現家庭暴力的現象,以及財產方面的不清不楚,也會是個麻煩。

第三,現實中有這樣很多的女人,一輩子就這樣委屈自己。

一方面要給自己爭點氣,卻又獨立不起來;另一方面是為了孩子,一輩子忍氣吞聲。

名義上好像離了婚,實質上卻還在服侍那個早已不是自己男人的男人。名義上還是生活在一起,那個男人卻可能又是另外人的男人。如果是這樣的婚姻,還有多少意義。

或許對於有的女人來說,真的是難以走出這一步。


碧翰烽

我從幾個方面說一下:

1、你們離婚的原因是什麼:你們婚後感情不和諧,是之前就將結婚,還是自由戀愛,如果是前者,那我覺得你這婚遲早也是要離的,湊合搭夥過日子,只能換來一時平靜,但不能換來一世安心,兩人都是這種心理,就註定給未來一個不確定的因素,同時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利,從小就生活在單親的家庭,孩子的性格,行為,言行比一般正常家庭的孩子要叛逆,要有個性,要冷漠一些。自由戀愛的話,就另當別論,是雙方有一方感情出軌,還是貧困,疾病等其它原因造成的。那就要好好想想,這些年你們是如何從一無所有到現在擁有的一切,想想噹噹為了省錢,自己家雞生出的蛋都舍不了吃,賣錢,留著給愛人或這個家庭補貼用,想一想你們多少個日日夜夜的起早摸黑,辛苦勞作,不管後面如何,曾經兩人在經歷了一窮二白的時候,都說患難見真情,難道無數的例子還沒有讓你們清醒,離婚給一個家庭帶來多少慘痛的教訓,難道還不夠多嗎?

2、你們離婚後有沒有想過孩子:別人會怎麼看,親戚,鄰居,朋友,同事,同學,老師會怎麼看,這些異樣的眼光和背後的議論紛紛不僅會讓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多大的創傷,也給孩子幼小的心靈深深地畫出一道很深很深地傷痕,而且在孩子的心中終生揮之不去,這麼多的離婚案例,你們難道就視若不見,於動無衷,讓悲劇一個接著一個繼續延續下去,那是你們做父母的不稱職,你們不配為人父母,你們的自私毀掉了一個心地純潔的孩童時光,讓孩子生活在缺少親情,溫暖的家庭,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孩子,會對社會有一種恐懼感,對生活缺少一個自信,不利於孩子的健全人格成長,很容易讓他誤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這些都是人求生的本能,由於缺少這種人文關懷,他們會變得自暴自棄,會對生活喪失信心,從而導致對社會一種仇視,繼而引發許多關於一個單親的孩子走上不歸路的報道,希望父母們醒一醒,在離婚之前,一定要協商好,儘量讓孩子幼年不要留下許多恨和不滿,要以一顆慈愛的心去呵護他們健康成長。

3、離婚後如何保證不讓對方受到傷害:從你上面的講述來說,你真是好了傷疤忘了痛,既然離婚了,你們感情已經破裂,那預示你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為何又住在一起?真的是為了孩子,如果為了孩子,我覺得你更應該離開,而不是又生活在一起,你們過著沒有感情的假夫妻生活有什麼意義?兩人看的不煩,不難受,不彆扭,還要當著孩子的面,假裝恩愛,受不了你們這對虛偽的假夫妻,你們以為這樣是為了孩子好,那我告訴你那就是大錯特錯,孩子遲早會知道這一切,當知道這一切後,也就是孩子徹底與你們決裂的時候,他會帶著恨意,不信任別人去生活,對任何人都不會相信,這就造成性格的扭變,如果真是這樣,你們願意看到這樣一個自暴自棄的孩子嗎?以前天真活潑,突然性情大變,變得陌生,冷漠無情,陰險,因為是你們讓他對周圍的一切都不相信,他認為都是假的,都是騙人的,所以你們不覺得這就是你們想要的結果,親手毀掉孩子的一生你們就是罪魁禍首。離婚了,就各自各過的生活,協商好撫養費,各自安好,不要互相打擾,多和孩子溝通,這樣他也會慢慢理解當初父母的離婚或許有迫不得已的初衷在地面,有可能是為了保護你,有可能是選擇放手,去成全另一個,或許只能愛過了,才知道什麼叫愛情,只有到一定的深度,才彼此看到什麼才是一個真正幸福的生活。

要說的就這麼多,希望對你有用,祝好!


竹韻挽清風

當你這樣問的時候,你其實是知道自己不應該再和前夫在一起生活的,可是你還是控制不住和前夫在一起,說明你對前夫的感情,其實還是沒有放下的。

雖然不知道你們是因為什麼原因離婚,但是離婚後還能在一起生活,應該說,這個原因也不是太過嚴重,不然的話,相看生厭,是根本沒有辦法在同一屋簷下的。

所以,有病沒有病病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一起生活,你幸福嗎?如果能很和諧的在一起生活,為什麼又要離婚呢?好好想想這些問題。

失去了婚姻的約束,這種生活只是一種痛覺,沒有任何的保障,也就是說,你們隨時都可以抽身而退,對方也不能干涉,所以,只是湊合在一起過日子而已,湊合不下去了,誰也別想奢望一輩子,就是說,對對方不能太多期望和依賴。否則,這種狀態也難以繼續。

所以,你要清楚,你的未來在哪裡?是想複合,還是不知道怎麼選擇,或者因為沒有更好的去處,才這樣維持的?如果他交往了新人,你怎麼辦?你不能僅僅這樣盲目地一起,你要考慮你最終要的是什麼?如果,能復婚,或者有復婚的想法,當然可以在一起,如果沒有,那就不要再這樣耗下去了,對誰都不利!


圍城圍心

離婚繼續和前夫在一起生活,說明你是個傳統保守的女人,要是你是個不安分守己的壞女人,相信不可能在一棵樹上吊死的。但是,不管怎麼樣,既然選擇離婚,真沒必要在一起生活了,從法律上來說,你們已不是夫妻了,從道德方面來講你們這是非法同居。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不管怎麼樣?最終結果你會吃虧,受到傷害的,這是鐵定無疑的。

發生在我身邊很多很多這樣的事例,昨天就有一個王老闆,因為口角把前妻打成殘廢。她也是離婚後還和前夫住在一起,後來前夫先後在外面找了三位女人,而且三位女人都跟他生了孩子,由於他在別的女人那受了氣,回來聽到前妻的冷嘲熱諷,於是就大打出手,幸好搶救及時,要不然小命不保。


你這樣做,不但有病,還病的不輕,這樣的女人,不光男人瞧不起,就連周圍鄰居、親戚朋友也會說三道四的。這跟女人好壞、正經沒有關係的。你以後的一切,別人都不會認可,一旦前夫找到合適的女人,就有可能隨時被趕走,想賴著不走,就會被強制執行了。

女人要活得有尊嚴,女人要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否則,這種女人只能依賴男人的生活,只能是男人玩剩下的玩物。最後,希望你過得開心,好自為之。


馬與凱更精彩

喜歡答疑解惑,專注情感婚姻的過來人幫您分析分析,喜歡可以幫到您!

我離婚了,但是還和前夫在一起生活,我是不是有病?沒病,一點毛病都沒有!

1.你為什麼還要跟前夫生活在一起呢?

A:你們不是真的想離婚,只是鬧著玩的?

B:你們因為財產沒有分割清楚?

C:你們在欺騙家人和孩子,假裝生活在一起?

D:因為你們其中一方按照租住的身份在同個屋簷下?



2.你為什麼不要跟前夫生活在一起呢?

A:如果彼此還是放不下對方,感覺離婚是一時衝動,想要複合,為什麼不能生活在一起呢?

B:如果你們離婚並沒有給家裡其他人知道,為了照顧孩子和老人的情緒,可以住在一起!


婚姻不是兒戲,既然選擇了結婚,就要做好認真負責相伴走一生的打算。

當真無法調節矛盾,無法接受對方的種種離婚,那麼離婚後還是分徹底比較好!不要拖泥帶水!相互傷害!

愛就愛的徹底,散就散的乾脆!

當時跟我老公是閃婚,婚後所有的不和諧全部出現了,對於心直口快的我來說,離婚成了口頭禪,今天不開心,說“我們離婚吧”, 明天不高興了,說“ 我們離婚吧!”

說多了,我老公發火了,說:自從跟你結婚,就從來沒有想過要離婚,就想安安心心,踏踏實實過日子,有什麼事情不能商量解決呢,你知道說離婚多傷人心嗎?”

從那之後,我不再說“離婚”兩個字了,很多事情我也不跟他計較了,想想也沒有必要去計較什麼了!

只要他每天按時回家,不花天酒地,不賭不嫖,踏實認真工作,為明天的生活計劃著,

在家裡懶點,髒點,吃飯口味重點,這都不叫事了!

人跟人原本就有很多的不同點,彼此求同存異,共同目標一致就行!

你呢?是真的要離婚嗎? 夫妻沒有隔夜仇!好好斟酌斟酌哦!


面向陽光才會燦爛

what?啥?什麼?你說的是一個段子吧?

你:姐,我離婚了!

姐:哦!

你:但我還跟他在一起生活!

姐:呀!!!

連你姐都表示震驚,這不是段子是什麼?很好,你將自己的生活,活成了一個段子。很黑色幽默。

知道《吐槽大會》和《脫口秀大會》的思文嗎?一個很少見的女脫口秀藝人,她就曾說過跟你這個經歷差不多的段子。她的段子是這麼說的:

我跟他離婚了,但深圳房租貴,我沒有錢,就只能將就著繼續和他住一起。

但我已經叫不動他了,我叫他洗碗,他不理我,我威脅他不洗碗就離婚,他說,我們不是已經離了嗎?

不知道,閣下你是不是思文段子裡的這種情況呢?

如果是,那我不覺得你有病,畢竟生活艱難嘛,理解的,理解的。

至於其他各種情況,你都沒說,我也就懶得去猜了。下次問問題,記得把情況講清楚點,親!謝謝啦。


對了,實在分不開,就復婚吧,不丟人。


我是陸以外,我寫人生寫電影寫娛樂寫體育寫書寫段子講段子,寫一切我有興趣的東西,我的興趣真的好廣好廣。我看的書不少,但絕對不是什麼專家,創過失敗的業,做過失敗的生意,至今最大的成就是沒餓著自己和我愛的人,一直很努力地活著,我最大的興趣就是一本正經地扯談和輕度裝逼,如果你喜歡我的文字和態度,可以關注我一下噢,我們一起看電影,一起看娛樂八卦,一起看人生和世界繁華。我也是夠了,這麼肉麻的話都寫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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