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口的土地该不该收回?

寒140715548

回答这个问题很纠结,因为会被人骂!但基于理性的思考,有必要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首先,现行土地政策,虽然有诸多不完美、不完善,甚至没能顾及很多人切身利益,但就目前的国情来讲,承包期再延长30年无疑是最好的办法!很多人不理解,说死人有饭吃,活人没饭吃!听着很有道理,其实就是无谓的抱怨而已!


目前,中国这个大的经济体正处在经济结构大转型的关键时期,从大的层面来讲,求稳才是最重要的!中国有好几亿农民,而土地又是农民的命根子,能不动则不动!这是原则问题!

不动则意味着维护了一部分人的权益,自然也会伤害到一些人的权益。这意味着可能一个死去六十年的人有地种,而一个出生了六十年的人可能没地种!这是一些人抱怨的关键点!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样不公平,有吃亏的就有占便宜的!那些在这轮土地分配中,凭借人口优势的家庭多种地的人,想必躲被窝里都能笑醒来!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大的土地调整并不可行!将去世的人土地收回更不可行!

当年,土地承包周期确定为三十年的时候,对于中国农业来讲,绝对是春天到了!因为三十年的土地承包周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农业可以进行长期投资了,而不单纯局限于小麦、玉米这样的短期作物,更多经济性作物开始大面积种植,也促使农村有了新的发展!


如果像题主所说,人死了就把土地收回,作为承包人,你该如何规划土地的使用?那又如何控制家里人的生老病死呢?以果树为例,通常三年才挂果,假如刚种了两年,突然家里老人去世。如果土地收回,难道把没挂果的果树砍掉吗?

把死人的地收回来,这事不存在技术难度,但对于农村土地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如果大家都提心吊胆,只能种一些没有经济价值的作物,谁还愿意种地?很多农民在90年代自愿放弃土地,不就是因为种地不赚钱嘛!


再有,如果新增了人口就给分配土地,真的就公平了?你觉得不会有人为了分地拼命生孩子吗?大家抢来抢去,问题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人口多了,人均土地面积自然就少了!到头来谁能占到便宜?

我相信,国家之所以让承包周期再延长三十年,一定是基于现实的考量!笔者是从事乡村旅游开发的,流转村民土地基本都是一签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合同。假如十年后土地承包人可能会变更,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很大的风险!这样,哪个企业还敢去农村投资?到头来损失的不还是村里的利益吗?


国家的目的很明确,一方面向土地要效益,不能总让农民盯着这一亩三分地,要通过发展其他产业带动集体经济发展!要招商,就要确保土地政策的稳定!另一方面,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创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未来大农业和小城镇发展奠定基础!再给政府四十年时间,一定会有一个符合国情、惠及大众的土地政策。所以,也希望大家都能多担待,为子孙后代,再给时间一点时间。

再说句不好听的,现在农村里的年轻人,有几个会种地的?不都是惦记着那点赔偿吗?


渭南人的一天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花的独白,与你分享最新三农资讯,期待你的关注。

死亡人口的土地,该不该收回,新添人口,是不是该把死亡人口的土地分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死亡人口的土地是不能被收回的,就更不用想把死亡人口的土地分了的事情了。

什么样的情况,土地才会被收回呢?

在家庭的某个成员死亡时,该家庭其他成员可以继续耕种土地,除非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才由村集体收回土地。

对于新添的人口,该怎么办呢?

对于新添的人口可以继承这两种土地:1.依法自己开垦的土地。2.以前承包地交回来的。

你们家有人没有地吗?你对此有怎样的看法?


花的独白

一是随着每个农村家庭人口的增长,死亡人口遗留的土地己无法满足该农村家庭新增人口的继承就业需求。因此,村委会、农经社不存在收回死亡人口土地的必要性。

二是因国家征地拆迁时,应当优先调整死亡人口的土地为征地拆迁对象。减少安置压力。


黄金时代当家

死亡人口的土地不该收回,但如果是五保户,死者并无后代,那土地应该回归集体所有。

新添人口虽然原则上不再分地,但很多有多余土地的地方,还是会继续分。

个人认为,土地仅仅有使用权是不够的,农民不会在并非永久产权的土地上搞基础设施建设。所以生产力就低,不利于形成大规模机械化作业。

回收,分地,这种词还是在过去集体经济时使用的,过时的用语。

不应该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再用的理所当然!

私有化,规模化是趋势!希望国家能继续简政放权,给农民更大的权利。


偏偏不走寻常鹿

现在已经确权了的土地没有办法再收回,由他的直系或旁系亲属继续承包,(但有特殊村规民约的除外,有的村规民约三年对去了的人囗包括死亡出嫁,添了的人口包括婚入出生人囗进行调整)。


痴骑朽翁

爷爷死了孙子接替了,一样!只要不超生就不会出现死亡有地新添人口没地,超生的家庭活该没地。家家都超生,人口增长了,人均分地也就少了。比如原来一个人分一亩地,四个人分了四亩地,现在人口增加了,耕地又被修路或企业征占了一部分,人均半亩地,你家六口人才分三亩地。你家本来有四亩地,明着是两口人没地,再分地六口人都分地了,但是倒少分了一亩地。仔细想想,这样的家庭很多,所以分不分无所谓,不是存心卖地得钱,种地是费时费工费力又养不起家的。


左镇笔剑

我认为老多人是对国家土地法的误解,土地三十年不动是分给老百姓种地的合同不变,这是给老百姓吃定心丸,这样有利于老百姓在土地上投大资建大棚种蔬菜啥的,并不是人去世三十年还有土地种,结婚生子好几个人都没地种,我村老多年村里都是按着去世两年或者闺女出嫁两年土地就退出,退出让新结婚的和生小孩的补上,退地的少新增人口多等一两年都能分上,我认为这样最合理最人性化了,这样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还是我141024581

因为中国家庭土地是按家庭承包的,不是按个人承包的,家庭在承包关系自然在!至于为什么人死不收土地,这个是在于国家对粮食安全的考虑,第一土地在家庭中虽然很重,但是作用也真的不大,一亩地一年利润没有一千块钱,对人影响很小,如果人死了土地收回,也就意味着会有人去接受,这样就会形成交接问题,比如他家可能会退地了,他觉得反正明年就不种了少用点化肥吧,地就会变的贫瘠,影响收成,估计至少减产两成,中国每年会出现多少交接问题,会直接人为的减少粮食产量!


努力工作不想上班

山林和土地应该属公共资源,所有公民都可以共享,但资源管理权应属国家所有,而不然以法定形势分配给私人,否则会有很多不利因素出现不便于管理和分配,会出现失地公民的不公和剥夺公民使用土地权利。


说谎的哑巴193902170

死人为什么要留地权,活着的人为什么不给地,再有三十年就是六十年不动了,难道土地资源全留给死去的人吗?这问题用解答吗?我看是砖家叫兽为了省心,坑害农民兄弟,希望为上亿没地的农民生存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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