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恶霸开发商强行收购土地,无助的百姓应该怎么办?

落叶知礼

现在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房价,不管是什么年龄段的人,都对房价莫名的关心。毕竟刚需的人太多,一般年轻人结婚都需要买房子,而家里的大人对此十分精通。而现在城市里的土地早就盖满了,于是开发商将土地转移到了城郊的农村地带,这里虽然地里位置偏僻。但面对着强烈的刚需信号,只要价格稍微便宜一些,房子自然不愁卖。但很多开发商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在没有和农民协商好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征收的方式,那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任何人都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以及承包权,因此国家和政府有权征收土地。那么开发商能不能征收土地呢?答案自然是可以的,不然也不会有开发商招标征地的事情了。但开发商征收一定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不能强行的征收土地。在农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侵犯了农村宅基地土地的使用权。这样的话就可以得到一部分的赔偿金并停止此种行为,避免更大的损失。

那这样就会有人问了,开发商想要征地必须经过哪些流程呢?首先不管哪个单位还是企业或个人,想要依靠土地进行经营建设,那都要第一时间和国土局申请。只有通过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才能依法征收。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又会牵扯到一系列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农作物的补偿等。一般来说土地的补偿费价格也有明确的要求,那就是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而安置费的补偿费用一般需要按照人口计算。一般来说人口数的计算公式为征地数量/平均每人的耕地占有数。在得到人口数的同时补偿标准为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而土地上的农作物如青苗的补偿由各地区协调规定,而菜地的征收也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去缴纳一定的建设资金。而在补偿安置费之后还是不能维持农民正常的生活水平,在政府的批准和协商下可以增加一定的补助费。但补偿款不能超过前三年平均生产总值的30倍。任何单位在没有经过政府审批的都不能强制征收土地。

而开发商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也要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去运作,一旦发现补偿款费用降低,将有权利去索要补偿款。在征收土地中也需要有政府的相关文件和资质。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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