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上海案管
为切实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全程监督管理,上海检察机关积极组织研发流程监控智能预警系统,并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
该系统将高检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的监控方向、监控内容、监控措施等要求具体化为系统监控规则,通过对办案环节中的期限、文书和案卡开展三位一体组合监控,对检察官的办案流程进行自动的检查和预警,并将智能监控中的预警提醒和问题推送显示在流程监控员的电脑界面上,辅助开展监控工作。
系统特色
监控自动化—自动监控与人工复核相结合
颠覆了先前主要靠人工开展个案监控的方式,根据预先设置在系统中的270余条监控规则,借机器之力提高效率,解放人力。
检查精细化——监控广度与监控深度相结合
紧抓期限、文书、案卡三大办案具象,覆盖检察机关14类近75%的案件和高检院规定的十余个监控方向。
预警层级化——事前提醒与事中纠违相结合
事前亮黄灯提醒,减少问题出现;事中亮红灯警告,尽早解决问题。
溯源可视化——留痕记录与电子台账相结合
一方面保留全部预警信息供溯源查询,保证记录的客观全面;另一方面提供一键导出电子台账功能,与高检院规定无缝衔接。
部署培训
近日,市院案管处副处长何静对案件流程监控智能预警系统在全市应用进行了部署动员,并由市院案管处林慧检察官等予以现场授课。全市案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流程监控员共计35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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