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回购权是什么?球员个人意愿在其中起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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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科普一下优先回购权这个问题吧。

首先假如A俱乐部将球员甲出售给B俱乐部之后签署了优先回购权。未来C俱乐部想用N万元去求购球员甲,而B俱乐部同意的话一定会提前通知具有优先回购权利的A俱乐部是否要匹配C俱乐部给出的N万元的价格,如果匹配,A俱乐部有权力强制球员甲探讨个人合同问题,但是可以不同意从何而和C达成一致并且加盟。而如果不匹配,则C俱乐部直接可以和球员甲达成一致并加盟。所以说球员是有自己选择加盟权利的,在谈判过程更占有主动权。

而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池忠国事件最终经过仲裁判定转会完全符合足协相关政策,国安不会被罚分。而通过最终话判定的结果很可能是延边在出售池忠国的时候忽略了申鑫所拥有的优先回购权的问题,没有及时通知申鑫是否匹配,从而导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了优先回购的权力。所以这么来看只要转会费没有其他猫腻的情况下,国安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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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池忠国转会纠纷的新闻铺天盖地,其中涉及到三方利益的官司也将在5月24日开庭受理,最终的结果我们只能静静等待。

那么什么是优先回购权?

优先回购权或者说优先回购条款是广泛存在国际足联各俱乐部认可的一项条款,也是原俱乐部能够将有潜质的优秀球员收回的一项条例。

比如A俱乐部将球员转会给B俱乐部并签订了优先回购条款,当C俱乐部向B俱乐部求购球员时,B俱乐部必须向A俱乐部转达,并告诉C俱乐部的报价,如果C俱乐部报价是2000万,A也愿意出2000万回购球员,那B俱乐部必须接受A俱乐部的报价。

球员在回购条款中作用

回购条款并不能保证球员一定能回到原东俱乐部,回购条款只是俱乐部之间的谈判,最终选择权还是在球员手中,只能说原俱乐部可以用优厚的薪酬以及其他条件吸引球员回归,但是一旦球员不同意,那么原俱乐部也无权要回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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