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隊住宿,要從探親假期中扣除?新條令這麼說……

作者|軍路籤約作者 老兵

離隊住宿,要從探親假期中扣除?新條令這麼說……

1

週末晚飯前,離隊住宿的韓班長準時歸隊。簡單完成了銷假手續後,徑直去了菜地搞生產。

“韓班長,陪了兩天老婆,爽吧!”排裡的班長不禁調侃起來。

“必須的必啊!你沒家室的人怎能體會……”韓班長毫不避諱,簡直就是拉仇恨。

突然,一位戰友冷不丁的爆出的一句話,打破了原本的和諧,“週末回去是爽,但你的正常探親假就少了哦!”

“還有這種事?”前一秒還甜到心坎裡的韓班長,這一下被當頭一棒,懵了。

2

新修訂《內務條令》放寬了符合離隊住宿條件的已婚士官條件,同時將離隊時間從晚飯後,調整到下午操課結束,暖了像韓班長一樣,既不符合隨軍條件,家屬又在駐地工作的已婚士官。

暖心好規定,還可以這麼玩??韓班長越想,心裡的問號越多,甚至也有點寒心。

“咋了,一回連隊就打不精神了?”看到韓班長的失落,連隊的賈指導員拉著他擺起了“龍門陣”。

此時,已經相當委屈、想不通的韓班長,自然把指導當作情緒宣洩的對象,有什麼疑雲、不滿一股腦全倒了出來。

“這假扣不扣,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還得看新條令是如何明確的!”賈指導員把話撂這,便起身往房間走。見韓班長一個人還杵在原地,便扭過頭招招手,示意他跟上。

3

來到房間,賈指導員翻出了2018年4月17日的《解放軍報》。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幾個大字在頭版很顯眼,他帶著韓班長針對“離隊住宿”一字一字的學習起來。

軍官、士官休息日和節假日回家住宿,第一百八十六、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的限制大體相同:

在配偶來隊探親規定的留住期間,可以回家/家屬來隊住房住宿;

配偶在駐地長期工作或者生活的,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節假日前1日下午操課結束後離隊,休息日和節假日結束當日晚飯前歸隊)。

對是否將離隊住宿的天數,從探親假中扣除,這兩條針對“留營住宿”的規定中,並沒有提到。但《條令》中這兩條均提到,輪流回家住宿的軍官/士官,應當按照本條令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的權限請假銷假。

4

那麼,第一百七十八條有沒有線索呢?

這一句,賈指導員連續讀了好幾遍:家住部隊駐地的未婚軍官,因特殊事由利用休息日或者節假日請假回家的,必須於當日晚飯前歸隊。其他時間因故請假回家,累計時間從年度正常假期中相應扣除。

這裡明確了,什麼樣的請假應從年度正常假期中扣除:其他時間,也就是非休息日、節假日因故請假回家。

學到這裡,賈指導員猛地想起來,去年4月有下發過《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有關問題的通知》裡面也有提到,軍官請事假每次超過1個工作日以上的,請假天數從年度正常假期中扣除,士官基本參考軍官有關規定執行,也就是說一樣一樣的。

如此一來,休息日、節假日請假並不是事假,《通知》和《條令》也都沒有說“假期要扣除”,軍官回家住宿、士官離隊住宿均發生在休息日和節假日時間,故累計時間不應從年度正常假期中扣除。

5

韓班長跟著賈指導員的邏輯學著條令,越學越有勁兒。

賈指導員拍拍韓班長的肩膀說,“這次新條令關乎我們基層官兵的‘紅利’很多,上級已經明確做出部署,既要學習貫徹和落實好新條令,同時要堅決清理不符合的新條令的‘土政策’‘土規定’!

“感謝指導員,這下我放心啦!”韓班長咧著嘴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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