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降標準了!更多軍人將享受到終身榮譽!

作者|軍路君

新規降標準了!更多軍人將享受到終身榮譽!

國防服役紀念章頒發新規調整,相比之前的規定而言,頒發對象的年限限制明顯放寬:

金質紀念章頒發對象服役限降低了5年銀質紀念章頒發對象服役年限降低了4年銅質紀念章頒發對象服役年限降低了2年

新規標準對頒發軍人對象服役年限的下調,意味著更多的軍人將可以領到國防服役紀念章,享受到這份終身榮譽!

國防服役紀念章,是2011年8月1日的產物。紀念章有金、銀、銅三種材質,設計元素包括軍徽、長城、桂葉和基石。分別代表象徵著解放軍、國防、榮譽和軍隊的地位作用。

紀念章,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設計製作的,於當年8月1日起全軍正式啟用的紀念章。

起初,頒發的對象主要為中、高級士官、營連級和師、團職幹部以上幹部。

2018年5月1日,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施行,其中第五章紀念章第一百零三條明確規定:

國防服役紀念章頒發給服現役滿8年以上的人員,其中,服現役滿8年以上、不滿16年的,授予銅質紀念章;服現役滿16年以上、不滿30年的,授予銀質紀念章;服現役滿30年以上的,授予金質紀念章。

看似一枚小小的紀念章,承載著是軍人為國奉獻的青春印記,是一份至高無上的榮譽寶藏。

新修訂的《紀律條令》對頒發對象降低了服役年限的標準,讓更多士官、軍官在犧牲奉獻的同時,得到國家和軍隊給予的榮譽和肯定,可有效增添現役軍人保家衛國、履行使命的責任感與自豪感。

最後,關於國防紀念章的頒發,新修訂《紀律條令》有明確規定:紀念章的頒發對象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逐級審核呈報,軍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定並以通知形式發佈,

團級以上單位舉行儀式,結合年度獎勵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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