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聯想給華為的短碼投票,中國的5G是否擁有專利權?

且惜

相信如果沒有這個事件的曝光,不少國人還將聯想視為引以為傲的愛國企業,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實錘的砸下,我們不得不接受這個沉重的事實——聯想站隊高通。所以現在說如果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在2016年的第87次會議上,華為最終還是不負眾望,支持華為公司的提案的公司達到了59個,以絕對優勢贏下了至關重要的一環,Polar碼最終成為控制信道上行和下行的編碼方案,而令人遺憾的是,數據信道的上行和下行短碼方案都歸屬高通LDPC碼。



好在之前的會議只是一次初步決定,還沒一錘定音。所以對於華為來說,還是有翻盤的機會的。我們也看到了,這幾年來華為已和聯通等公司合作研發5G網絡。不過就近期而言,華為研發5G網絡視乎也並不是那麼順利。主要原因還是美國對華為的一紙禁令,直接導致華為在美的手機業務和通訊業務直接崩盤。真心希望華為能渡過這次難關!


對於聯想,我在這裡就不過多評價了,相信真理自在人心。想要得到更多用戶的追捧,還是要先做一個一心為國,為名的好企業!也希望聯想能在此次事件中得到反思!


科飛貓論答

這件事情發生已經有兩年之久了,國人此刻拿出來“人云亦云”,背後有著怎樣的商業目的,下面蔣昊就帶大家來了解此事件的真實情況:

那兩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讓國人如此“痛恨”聯想,並讓聯想揹負了“不愛國”的“罪名”:

聯想投票真相:一次反對一次支持

其實這包含了三次投票,第一次投票結果是這樣的:

第一次投票聯想沒有做最終表決,請看第二次投票

第二次投票聯想投給了LDPC,其真實原因是因為LDPC在信號傳輸的速度上確實優於Polar,從投票結果就能看出,但是華為主導的Polar的數據穩定性要優於LDPC,最終,第二輪投票也沒有產生關鍵性決策。

下面請看第三輪投票:

2016年11月,第三次投票會議(即第87次會議)在美國內華達州里諾召開。

這次投票起到關鍵性因素,從投票結果上來看,

支持華為的企業要多於支持高通的企業:

支持華為Polar方案(共59家),包括華為、海思、宏碁、ADI、貝爾移動、博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聯想、Marvell、聯發科、摩托羅拉移動、努比亞、OPPO、東芝、vivo、小米、中興等。

可以明顯看出,聯想是站在華為這一邊的!

支持高通LDPC方案(共33家),包括三星、阿爾卡特朗訊、上海貝爾、愛立信、英特爾、三菱電子、摩托羅拉解決方案、NEC、諾基亞、KDDI、高通、夏普、SK電信、NTT Docomo、T-Mobile、Verizon等。

但現實是殘酷的,並不是比誰支持的企業多,誰就有話語權,而是看權重,支持高通的權重高於華為,所以華為失去了這一次先機。反而這次投票,聯想是支持華為的!現在大家看懂了吧,兩年後的今天,拿此事件詆譭聯想,作為廣大群眾,更應該認清事實的真相,不應該人云亦云!


蔣昊脫口秀

5G標準的前因後果(三個階段)

  1. 2016年8月(第86次)
  2. 2016年10月(第86次b)
  3. 2016年11月(第87次)


2016年8月第一次會議:三種標準被提出,技術爭論很激烈 關於5G移動寬帶 信道編碼的三大標準,爭論的源頭來自於2016年8月的3GPP第86次會議。在這次大會上,LDPC、Polar和Turbo三種編碼方案被正式提出。 官方會議紀要表明此時三大陣營的支持方和後來流傳的並不一樣:

LDPC方案(第一次會議):高通牽頭,支持者包括三星、諾基亞、中興、聯發科、英特爾、夏普、vivo、OPPO、小米,以及美日韓的主要電信運營商。

Polar方案(第一次會議):華為牽頭,支持者包括華為海思、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展訊、以及少數歐洲和美國的電信運營商

Turbo方案(第一次會議):LG牽頭,支持者包括愛立信、NEC、法國橘子電信(這貨在Turbo和Polar上兩頭下注)等少數代表

在這場被很多媒體忽視了的第一次會議上,各方並沒有進行表決。但卻發生了非常熱烈的技術討論。 有趣的是,從3GPP的會議記錄來看,實際上高通、三星、華為、中興、LG等也都並非固執於自己的“陣地”,而是同時參與了多個方案的技術評估和討論。這背後的原因,除了3GPP本身濃厚的技術氛圍外,其實也因為在5G時代,大家基本上都是在技術和專利上“多方下注”。比如高通既有LDPC的部分專利,也有Polar的部分專利,反之,華為主導Polar,也同樣參與了LDAC的建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並不像3G、4G時代那樣存在著明確的專利牆或者獨佔情況。


2016年10月(第86次b):投票開始,聯想出場? 在這次的會議上,上次提出的三種5G編碼方案的技術爭論仍然在持續,但是和第一次會議相比,第二次會議發生了大量的“變故”。 三個陣營相互“挑刺”的密密麻麻的記錄……

其一,是三種方案的支持者開始相互攻訐,從單純炫耀自身技術的先進性,變成了指責其他方案的技術短板,在這個過程中,LDPC的確在技術層面上佔據了上風。

其二,是三種方案本身的支持者陣營發生了很大的改動,具體來說如下:

LDPC方案(第二次會議):華為、高通、NTT、三星、愛立信、LG、NEC、索尼都為之站臺

Polar方案(第二次會議):只剩下了華為、華為海思

Turbo方案(第二次會議):已經基本沒有支持者了

在各方唇槍舌劍一番之後,會議的議題就此發生了關鍵性的改變:從到底是要哪一種5G數據編碼方案,變成了大家到底需要幾種5G數據編碼方案。而這一次,也正是在網上被傳得神乎其神的“第一次投票”。 這個時候,各方陣營再次發生了奇怪的分裂:

1.只需要LDPC:愛立信、索尼、夏普、諾基亞、三星、英特爾、高通、聯想、富士通、摩托羅拉移動,再加上幾家日韓為主的電信運營商

2.只需要Polar:華為

3.需要LDPC,但也兼顧Turbo碼:LG、IMT、NEC、富士通、法國橘子電信

4.需要LDPC,但也兼顧Polar碼:中興、聯發科、努比亞、小米、OPPO、展訊、再加上其他幾家。

由於“唯Polar派”只有華為一家,到了實際的投票階段,華為主動棄權。此時陣營1和陣營4幾乎旗鼓相當,最終的結果是兩邊暫時各讓一步:初步決定在5G數據傳輸的“長碼”部分使用LDPC,同時留下了一部分“短碼”空間待定。至此,LDPC可說是小勝一場。在這次的投票中,聯想是否有表態支持LDPC?顯然是有的,但是從整個陣營分部來看,這種表態對於投票結果是否有決定性影響呢?應該說,沒有。至於為什麼筆者敢肯定沒有,大家只要知道3GPP的投票並不是“一人一票”,而是有權重的概念

,應該就能明白了。


2016年11月第三次會議:塵埃落定,團結的勝利

在上一次的會議中,已經決定了5G移動寬帶的數據傳輸部分部分採用LDPC方案,從而留下了兩件事待定,一是數據信道中,“剩下的部分”採用何種方案,另一點則是除了數據傳輸之外,用於網絡控制的信道採用何種方案。 由於LDPC在前一次的會議中,已經拿下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大部分份額,因此,在剩餘的“短碼”部分,競爭就變得異常激烈了。這一次,除了沒什麼存在感的Turbo碼陣營之外,LDPC和Polar碼陣營都拉上了大量“盟友”,概括如下:

Polar方案(第三次會議):華為、華為海思、宏碁、ADI、貝爾移動、博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聯想、Marvell、聯發科、摩托羅拉移動、努比亞、OPPO、東芝、vivo、小米、中興……總共59家

LDPC方案(第三次會議):三星、阿爾卡特朗訊、上海貝爾、愛立信、英特爾、三菱電子、摩托羅拉解決方案、NEC、諾基亞、KDDI、高通、夏普、SK電信、NTT Docomo、T-Mobile、Verizon……總共約32家

可以看到,由華為主導的通信短碼Polar方案這次明顯是有備而來,而且聯想也的確在這一輪投票給了華為沒錯。(這裡也是大家爭議最大的通信短碼投票名單,英語好的也可以仔細讀讀後面的英文會議紀要



對於這段歷史,來自中國臺灣省的數名參會代表有著生動的描述: 其實,從技術上來講,5G數據信道追求的是傳輸速率,主要都是大型封包,這一塊LDPC的性能的確有明顯優勢(這也是為何第一次投票,LDPC極其順利拿下數據信道長碼部分的原因)。但是,由於Polar的支持者們所佔的投票權重不夠高,因此最終結果還是由LDPC碼拿到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全部份額。


這樣一來,Polar碼唯一的希望就只剩下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一途。

在最終的寬帶控制信道的表述和投票中,中國企業(包括聯想以及其他的全球盟友們)展現了真正的團結。


最終,Polar碼在本身有技術優勢,加上中國廠商們的集體支持下,成功被確立為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的國際編碼標準。


這,就是近日又被炒作起來的,2016年3GPP三場會議的完整過程。 那麼,關鍵的問題來了,

聯想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用最簡單的一句話概括的話,其實聯想在整個三場會議中,基本上沒起到什麼作用。它並沒有獨自發表技術成果。也沒有獨自為某一個標準站臺。

而從三次投票的結果來看,聯想參加了全部的三次投票,在第一次投票的時候投給了LDPC,之後的兩次投票(數據信道短碼制式、控制信道制式)中則全部投給了Polar。

總結一下就是:這個結果,其實就能看出和互聯網上瘋傳的某些說法,其實是有著很大的差異的。我們作為泱泱大國國民,要有自足夠的信和客觀的心態,凡事不能太偏激偏執,尤其不能聽風就是雨!多分理性和耐心!事情沒有水落石出之前不要急於下結論!免得做出仇者快親者痛的舉動!或許,比起單純的diss聯想或者舊事重提,這樣的結論更加真實客觀,無疑也更加有趣。

小插曲:兩年前的投票,就是有人說是最近的事情,真是醉了!現在中美貿易戰這個節骨眼上舊事重提,不能不說別有用心!真愛國還是假愛國就看是不是明事理,是不是理智清醒!

對使用日貨的同胞打砸搶不是愛國,同樣對一家幾萬人的中國企業不容分說地打擊報復也不是愛國!更何況企業不是某個人的,就算有哪裡做的不對,現代社會也沒有一人惹事萬人連帶受罰的道理!更何況因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我們也不是法官,不要隨意捏造現代版”杜娥冤”!拒絕網絡暴力!哪怕你是憤青,也請你看清原維再噴!事情會快會水落石出的!陰謀家終究會跳出來!

有很多人說我是水軍,收了五毛錢💰我這裡可以拍著胸脯說,讓收錢的水軍和沒收錢的水軍通通挨雷劈去吧,人在做天在看!😁我就是一個耿直的理工男,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也許說的也不對,但是誰也不能保證絕對正確不是?真相留給時間檢驗吧!

有人還執拗地覺得聯想就是投了棄權票,害得華為輸了最關鍵最重要的通信短碼投票!如果真是這樣華為會連發兩條發微博力挺聯想,並感謝聯想?華為作為當事人都這樣表態了,吃瓜群眾就洗洗睡吧


金屬材料熱處理工程師

我個人認為,現在頭條的看客,99%的人完全不懂或者只是一知半解一點皮毛5G技術,(有關技術解釋,其他專家都說的很清楚了,我不是專家不廢話),其評論可以無視…我覺得,聯想的行為無需局外人評論指責,這完全是技術和商業決策。如果是我,我會看支持陣營誰更強大,很明顯,支持高通的陣營企業強大的多,特別是技術研發能力。這個市場就是勝者為王,有肉吃。從另外一個角度看,理想企業是中國企業的驕傲。在歐美,企業,政府部門,學校等,至少70%用的都是聯想旗下LENOVO,THINKPAD。市場佔有率超過戴爾惠普蘋果弘基索尼三星西門子富士通…而在中國,好像用聯想的不多,網上更多是對聯想的貶損。大多數中國人喜歡用蘋果弘基…


譚稻子

聯想確實在短碼錶決上投了高通,讓華為以一票之差落敗,如果聯想手中握有的兩票(聯想+摩托羅拉)投給華為,會是另外一種結果。


但這項5G議案表決可是發生在兩年前的事情了,為什麼那個時候表決結果出來時屁事沒有,反而兩年後的現在又被挖出來?難道不是有人在帶風向嗎?


再說了,人家華為都沒說什麼,怎麼就輪到了廣大的吃瓜群眾插話呢?


聯想作為一個民族企業,一直以國家驕傲的形象示人,真的會在這種關乎國家利益上亂來?想想就不可能啊。

迄今為止都是一些自媒體和一些所謂的大V在帶風向,然後一群的吃瓜群眾不明所以湊熱鬧不嫌事大。國家和官媒可曾發話了?要是聯想背叛了國家,政府會什麼都不做?

奉勸各位看官,還是先等官方發話了再評論也不遲,小心話急閃了舌頭。


兵者詭道也

現在流傳的消息對聯想不利。

因為聯想沒支持華為方案,導致華為失敗。聯想的回應也含糊其詞。更讓網民懷疑流傳信息的真實性。下面是一段投票站隊。沒有經過聯想證實。

投票有三輪,這是其中一次關鍵的投票,值得注意的是臺灣的臺灣聯發科、新加坡南洋理工支持華為提出來的的案。


支持高通LDPC提案的有:瑞典的愛立信,日本的索尼等,韓國的三星等,印度的科技協會等;美國的英特爾等;還有中國的聯想,摩托摩拉以及貝爾上海(法國朗訊和國資委合資)。

支持華為L+P提案的有:中國中興、小米、OPPO、酷派、工信部等,臺灣聯發科、工業技術研究院,新加坡的南洋理工。



百舌說

聯想深深的影響到了格局的變化!

情況大致是這樣:

86屆會議聯想投兩票給高通,結果高通領先後華為3票,如兩票給華為,則華為會領先一票,不過大會以票數接近的理由宣佈投票無效,延期至87屆會議重新投票。

87屆聯想兩票全給華為,可華為並沒壓到高通,仍然輸了。

為此,很多人認為86屆大會否決掉了結果所以即使華為領先一票也同樣會被否決,華為失利的鍋聯想不背。

果真如此麼?

其實,大家心裡還有個疑問,何以票投結果高通領先三票卻又給找理由延期重投呢?如果86聯想投華為,華為領先高通一票,這個結果會不會蓋棺定論,還會有下一輪投票呢?

要知道,天下苦高通久矣!

當然這事也怪華為,沒能力會前串聯好聯想投自己,聯想如何做的選擇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

至於第二次投票華為為何會輸,影響的因素就更多,形勢更復雜了,高通在知道第一輪投票情況下相信會充分利用好自己已有的市場地位。 其實,86華為沒贏,他就已經輸了,雖然很多人希望他贏。

所以,高通很感謝聯想,給了他855的首發


小白也困了

在商言商,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聯想這麼做本無可厚非。就算華為贏了又能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好處?國企的本領大家應多少知道點的吧,比如:兩桶油,四大行,航空公司,鐵老大等等。華為贏了,也不過在他們大家庭中增加一位罷了。


柳絮

華為拿到了5G核心編碼標準中的一個,即「短碼控制信道」,5G的核心編碼標準一共有4個:

1. 長碼編碼 控制信道

2. 長碼編碼 數據信道

3. 短碼編碼 控制信道

4. 短碼編碼 數據信道

在3G和4G的時代,高通壟斷了所有通信的標準。

而在5G時代華為在幾年前就開始了技術標準佈局,並積累了不少的成果,尤其是華為的Polar Code(極化碼)被認定為5G網絡中四大核心編碼標準之一(短碼編碼控制信道)。

所以5G時代,核心編碼的格局就變成了:

1. 長碼編碼 控制信道(高通)

2. 長碼編碼 數據信道(高通)

3. 短碼編碼 控制信道(華為)

4. 短碼編碼 數據信道(高通)

至於最近流傳的聯想站隊高通的新聞,目前聯想方面已出面闢謠。

無論聯想曾經做出過任何舉動,最後的結論是:華為在5G時代打破了高通的壟斷,佔有了25%的標準,但在高通依然有著絕對的影響力。

對於4,臺灣的聯發科,宏基,新加坡的南洋理工都投了華為


全球趴趴走

這是16年發生的事情,突然就被有心人挖了出來,這些人斷章取義煽風點火,真正瞭解事件始末的人卻少之又少。別的不說,一個這麼大的公司,在大是大非面前怎麼可能這麼幼稚呢,這件事說白了就是大勢所趨,90%的企業支持高通的技術。

第一次會議投票:高通的LDPC方案,支持者包括三星、諾基亞、中興、聯發科、英特爾、夏普、vivo、OPPO、小米,以及美日韓的主要電信運營商。

華為的Polar方案:支持者包括華為海思、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展訊、以及少數歐洲和美國的電信運營商。

在5G時代,大家基本上都是在技術和專利上“多方下注”。 比如高通既有LDPC的部分專利,也有Polar的部分專利,反之,華為主導Polar,也同樣參與了LDAC的建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2016年10月第二次會議投票高通的LDPC方案在技術層面上佔據了上風:支持者為 高通、NTT、三星、愛立信、LG、NEC、索尼,夏普、諾基亞、英特爾、聯想、富士通、摩托羅拉移動,再加上幾家日韓為主的電信運營商。

華為的Polar方案:支持者僅剩下了華為、華為海思,華為主動棄權。

另外又多出來一個LDPC兼Polar碼方案:支持者為 中興、聯發科、努比亞、小米、OPPO、展訊。

這正是網上流傳的聯想投票事件,在這次的投票中,聯想確實表態支持高通?但是從整個陣營分佈來看,這種表態對於投票結果幾乎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大家只要知道3GPP的投票並不是“一人一票”,而是有權重的概念,應該就能明白了。

第三次會議投票,高通的LDPC方案:三星、阿爾卡特朗訊、上海貝爾、愛立信、英特爾、三菱電子、摩托羅拉解決方案、NEC、諾基亞、KDDI、高通、夏普、SK電信、NTT Docomo、T-Mobile、Verizon……總共約33家

華為Polar方案:華為、華為海思、聯想、Marvell、聯發科、摩托羅拉移動、努比亞、OPPO、東芝、vivo、小米、宏碁、ADI、貝爾移動、博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興……總共59家 。

可以看到,由華為主導的Polar方案這次明顯是有備而來,而且聯想也的確在這一輪投票給了華為沒錯。但是,由於Polar的支持者們所佔的投票權重不夠高,因此最終結果還是由LDPC碼拿到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全部份額。

總結一下就是:聯想在大家都不看好華為的Polar的時候,選了高通力挺的LDPC,而在中國企業團結起來支持Polar的時候,也跟著一起挺了一把華為。 這個結果,其實就能看出和互聯網上瘋傳的某些說法,其實是有著很大的差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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