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天天住在孃家,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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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快要嫁出去的女兒,並沒有打算搬離孃家,也不打算搬去老公家。

我爸媽不打算要任何彩禮,我們不想擺酒他們也尊重。我媽提的唯一要求就是,不要和婆婆一起住,她說我四體不勤、五穀不分,鐵定是要被嫌棄的,她不願意自己女兒被嫌棄。

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是老觀點,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嗎?

清朝都滅亡一百多年了,怎麼封建思想還如此盛行呢?

而且之前計劃生育的原因,很多家庭就一個孩子,就算孩子有很多,這親情是永遠割捨不斷的。

愛回哪裡就回哪裡,旁人管得著嗎?

又沒有天天住你家、吃你的飯,你不樂意個啥勁?


婦產科小超人

女孩一出嫁,回家就是客人,不管你願不願意,這就是事實。這一點對於獨生子女來說,那就是優勢了,不管你出嫁多久,即使長期住在家裡,父母都開心的不得了,不存在外憂內患。
對於有兄弟姐妹的家庭,女兒出嫁,還不捨孃家的那種,回家又是一副頤指氣使的樣子,這樣的家庭,一定矛盾重重。


本來婆媳住在一起,已經是兩個女主人各主半壁江山,女兒再摻合進去,就真正的成就了三個女人一臺戲。

好相處的家庭,一般不會寫出來讓別人知道,所以才有了壞事傳千里這樣的俗語,因此今天的女主人公也是屬於不好相處的那一款。


小雨婚後和婆婆住在一起,嫁進去的時候,姑子已經出嫁,可能是新婚,還是有所顧忌,雖然時常回孃家,還算是有眼力見,一般晚上還是回自己家住。

變化始於姑子懷孕後,就開始長住孃家,婆婆侍候姑子,小雨並沒有什麼意見,那是她的女兒,她要怎麼照顧,輪不到小雨發表意見。

氣憤的是,姑子住進孃家後,仗著懷孕,啥事不幹,還對著小雨大呼小叫,要這要那,即使是很簡單的要杯水,吃一個水果,只要下雨在旁邊,就直呼其名,讓小雨拿給她,天天如此,讓小雨莫名的煩躁。


向老公訴苦的時候,老公總是讓她忍一忍,自己又沒有能力搬出去住,只能每天早早出門,晚晚都不想回家,害怕回家的那種窒息感。

女孩已經出嫁,特別是有哥哥弟弟的家庭,回家還是本分一點比較好,不管母親對你怎麼樣,你要清楚自己,已經不是這個家庭的主人了。不是說你要向新主人低頭,而是不要去挑釁新主人,在這個家庭,當你出嫁後,不管你願意不願意,你已經成為客人,永遠不能更改。
所以,為了自己母親之後的日子,更應該和嫂子或者弟媳婦友好相處,而不是處處和她們作對。有可能你今天讓她不好過了,明天她會讓你更難過。


梧桐話仙

有,我姑姐就是這麼不要臉,嫁出去十幾年了!我老公和我的婚房,房子是我老公名字,前期首付借親戚的錢,加上後來裝修,還房貸,日常水電開銷都是我和老公承擔,對於這套房子我問心無愧,是我們夫妻二人的。因為婆家就老公一個兒子,所以婚後把公婆接來一起住,可是姑姐整天就一個理由,婆家遠,就想在孃家住,每天下班就來住,基本上一星期住五六天,家裡的一間房子就是她的了!平時也不講究很邋遢,開銷什麼一分錢不出,就這樣黑不提白不提住了六年,她自己有套三室的房子不住,離她上班的單位就五分鐘路程,擱著不住,每天下班就過來,白吃白喝。還說是走孃家。真沒見過這樣走孃家的!有時候還把自己家的髒衣服打拿來,放我家裡洗,洗完帶走。在我家裡,隨意拿我的東西也不說一聲。我和老公在臥室,她進來也不敲門,反正是太不把自己當外人!很讓人煩。真搞不懂這些姑子或姑姐,住在別人家裡能有什麼好,要是你住在你自己父母家裡,住一輩子我也不會說什麼,可是她媽的你住在我的家我的房子裡算怎麼回事,每天下班回家,弄的我像個外人,他們一家子骨肉團聚,算什麼!我受夠了!把她從家裡趕出去了!為這事公婆好不待見我,無所謂,不待見就不待見,我家的這事公婆也有責任,明知婆媳小姑關係難搞,明知我不喜歡姑姐再來住,他們還裝看不見,一味的裝傻充愣,尤其是後面的半年,我都明確表態不希望姑姐再來,因為我懷二胎,家裡房子不夠住。公婆老公都知道我的態度,姑姐這時候也不傻,也能感覺出來,可是她們一起還是裝傻的住一塊,還是每天都來,我受夠了!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姑姐,我看委婉的表達已經不行,就當面說不要再來我家裡了!她還說什麼我和你沒有矛盾啊!為什麼不能來?靠!照她的意思,全世界這麼多人和我也沒有矛盾,都可以住我家了嗎?我說,我不喜歡你住我家裡,你自己有房子有婆家,又不是婆家沒人,住我家算怎麼回事?真不明白她真覺得不住我家是她虧了!無語,六年來,我們有時候出去吃飯,她沒有付過一次飯錢,平時買東西,主動買單的次數基本上是個位數,整個一摳搜又邋遢不講究的人,誰會喜歡?住我家裡六年,我女兒四歲了!她買零食的次數也是個位數。試問,誰會喜歡這樣的姑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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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怎麼說了,我家鄰居家裡四個孩子,三個姑娘一個男孩,他家的大女兒結婚不到一年就和婆婆打起來了,從此以後天天在孃家過,就連生孩子做月子也是在孃家。二女兒呢,結婚以後也是和婆婆家不和,也是長期在孃家。只有小女兒因為婆婆家不允許她這樣做。先說大女兒一家三口天天在孃家吃孃家住,媽媽給撐腰是活不幹,弟妹肯定不願意啊!於是見面就掐,她倆一打,老二就上幫助她姐姐,順便自己也還能佔便宜,不用回家做飯省錢啊!但是她弟弟不幹了,你們天天回孃家白吃白喝白挑眼,而且什麼都不幹,娘仨個一條心欺負自己媳婦。於是是三天兩頭就打起來,有一回兒子把菜刀都操起來了,鄰居們是天天都有熱鬧看。鄰居好心勸勸說,應該讓女兒們回去吧,老太太說又沒有吃他們的,他們是找事。大家一聽,這老太太也不是省油燈,你女兒什麼都不干你怎麼不說說呢?人家媳婦伺候老的是應該的,累一天下班還得伺候大姑家啊!還不是一個。現在好了兒子媳婦不上門了,大姑家一看沒人伺候了,也不來了。就老頭老太兩個人了,過年叫兒子回家,兒子媳婦都沒有回來。


風中搖曳67

看到評論這麼多,我也吐槽一下,我是男的,女兒6個月時,媳婦讓丈母孃來我家幫我們看孩子,因為丈母孃和丈人不合,我們就在市裡租房子住,大姨子動不動就來住幾天,畢竟她們娘三個情深似海嘛!後來買房子時聽取了大姨子和丈母孃的建議,在媳婦孃家的縣上交了首付。這樣更方便大姨子和丈母孃住了!儘管我倆在市裡租房子住還要生活還要還債,可是大姨子和丈母孃一直以為這是我媳婦在養家,來去自如,大姨子帶著兩個不滿兩歲的娃每個月都要住半個月,搞得人心煩意亂,我就像個外人。現在快要交房了,馬上就得裝修,這意味著房子裝好以後給大姨子和丈母孃住,我倆還要繼續租房子住!我心裡很不舒服!說這些顯得我不男人,不說這些我又心裡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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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題主這樣的問題,我一瞧,糟糕了。我也放假就愛回孃家,我也帶上我的兒子。嘿嘿,我家孩子他爸不住了,我還住好多天好多天啊。

其實,我想,最主要的不是你覺得大姑姐住長久的問題。而是大姑姐把你當外人,你與婆婆有過節。而你,成了被兩個人攻擊的對象;而你,覺得自己的委屈無處訴。所以,才會產生討厭的心態。


我回孃家住的日子啊,我真心是愛睡多久就多久。但是,我也不讓家人吵嫂子睡覺。我嫂子帶侄女也辛苦,我不讓我爸媽早早叫她起來吃早飯,因為我知道睡不夠的累。我還叮囑我侄子大早上輕輕地,要是吵醒媽媽,媽媽會沒精神。

我在孃家,儘量不讓嫂子去幹活,自己能做就做,不能做就讓我媽少做一點。因為兩孩子的嫂子,會因為孩子而累,又是全職寶媽,心裡肯定壓抑。所以,能做就多做點,儘量讓嫂子舒心一點。都是人,都是女人,我不應該讓嫂子不好過,嫂子過得不好,我父母能過好嗎?


這人啊,咱得將心比心。我回家幫忙多一點,大家開懷樂無憂,一家和睦,那才是最正確的。回家當皇帝,那是得有多大的心啊。我不管住多久,幹活都會主動。正因為晚上已把家人衣服洗好,我才睡懶覺。家裡下廚我會早早弄。

其實,人與人之間,差的是那一點“信任”,你不相信我是好媳婦,我不相信你會做好女兒的本份。

不是說我嫂子與我父母之間沒有矛盾。嘿嘿嘿,我們倆與我父母間最大的區別,當然是養育孩子方面了。我會對我爸媽說,管孩子的事交給孩子父母,因為孩子是父母心頭上的寶,當爺爺奶奶的打罵孫子,那是在打嫂子的臉面!所以,別搶了角色。你們就做自己該做的事。

作為女兒,作為一名已經為人母的外嫁女,回孃家怎麼樣都可以,但不能越位越權,恃寵而驕。做得過份了,只會神憎鬼厭,還讓自己父母受苦受累。


暖心秋媽

當初我和老公戀愛時,大姑姐嫁得遠,又偏僻。所以她是在我婆家生的孩子,公婆還幫養到了一歲。才出去打工兩年,她想叫姐夫開個修車鋪,可能姐夫不敢冒險,覺得打工每個月幾千塊很穩定。沒聽她的,她就執意要離婚,孩子才三歲!跟了她前夫,離婚後她就一直住在孃家,住了有三四年,一直在賣玫琳凱的護膚品,反正她是不會給別人打工了!期間她也有交男朋友,換了好幾個都沒成!老公催我結婚,因為我當時才20出頭,覺得自己還小,又加上他姐的情況,我就沒答應。以上的情況都是在我和老公結婚後,公公和我說的。我和老公婚後還出去工作了一年,打算回家發展了,於是我們回家半年,姑姐也找了個附近的離異帶有個女兒的男人結婚了!婚後,她和婆家不對付,整天吵鬧,整天回孃家哭訴!她是還沒結婚就懷孕了,總說她婆婆沒有給孃家彩禮,一直到孩子出生了,婆家也沒給孩子買過東西,就知道寵那個不是她生的女兒!每天都是這些,我婆婆不在家,在外地工作,還打電話跟她哭訴。說整天吵架,都快要打起來了!我婆婆趕緊電話給公公,說讓公公去幫忙!這種事怎麼啊幫?要麼打完就離婚,不然怎麼收場?以後怎麼過?姑姐婆家有很多房間出租的,就因為和她不對付,姑姐跑去和我婆婆說,想在孃家坐月子!然後婆婆又跑來跟我和老公說,意思就是反正姑姐在婆家住不下去了,回我們家住,給點房租給我們!不然的話,就出去租房子住,與其拿錢去外面租房子,還不如給你們呢!我一聽,這真的是比唱的還好聽啊!又要往事重演了嗎?以前那個也是這樣的,我公公說,一個月給三百塊錢,三個人住在孃家,日常開銷,孩子生病都是公婆出錢的。一個月給那點錢,夠幹嘛啊?還是公公比較理智。我就說,以前他們回來住,反正我們在外打工,沒關係!現在我們結婚了在家發展了,怎麼還能這樣呢?如果真的是過不下去了的話,就離婚!回來住就算了,那現在才結婚多久啊!還有小孩了,兩家又離得很近,讓親戚朋友知道也不好,以後想回婆家人家更不待見了!結婚了就是人家的人了,老是回孃家逃避,是獨生女無所謂,關鍵是還有個弟(我老公)。以後的事誰知道呢?要是在這住久了有矛盾,以後天天吵,何必呢!!

之後,便沒有人再提這件事了!姑姐也還是在婆家住,也不見去外面租房啊!這些年我深知她的為人。就是典型的口腹蜜劍,嘴上說的比唱的還好聽,行動卻永遠跟不上!

總說感恩這個,感恩那個,自己父親生日,她就拿了兩口剩飯說餵狗,還帶了兩根苦瓜來。每次我婆婆在家,包餃子了還是做什麼好吃的,就兩手空空屁顛兒的跑來了!因為嫁的近嘛!人家隔三差五的就回來,反正也不住,你一樣堵心!

反正婆婆在家,她就回來的特別勤快。忽悠婆婆買她的玫琳凱,用的到吃的,一天到晚的玫琳凱!幾次三番想忽悠我買買買,還把我拉進群裡去,整天刷屏!我就是不回覆,靜靜的看你裝逼!

為了證明玫琳凱有多好,她兒子冬天皮膚乾裂,就給他擦玫琳凱,過幾天抱來小孩給我看,皮膚是光滑了,好好用哦!又過了幾天,我看見他小孩一張臉像起鍋巴一樣,還起皮,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玫琳凱了!大人的東西怎麼可以給嬰兒用呢?後來還是用婆婆放了多年的茶油才慢慢好起來!

可能就是因為她的自私,所以她的兩次婚姻都不和睦。她買東西偷偷放在房間裡吃,因為害怕她老公的女兒吃。她還偷偷藏了一筆錢,需要開銷就伸手問她老公要!

自己外表光鮮亮麗,說話大方得體,那都是表面!她從不捨得買好東西在婆家煮來吃,她說的,自己都沒得吃兩口,又全部給他們家人吃完了!一年都頭就是過年時帶了水果來我們家,特地叮囑婆婆交代我們,不要去說給她婆家人聽,不然又該生氣了!

我快暈了。屁大點事,好像我們得你天大的好處一樣!一年到頭就送一次果來,我還要特地打電話去感謝你婆家人嗎?太搞笑了吧!要是真的這麼難做的話,以後就都空手來吧!反正我也習慣了!

反正她有困難,她要錢我們都是有求必應,該幫的都幫!可到我們困難時,永遠就一句我沒有錢哦!你別想從她那得到半點好處!出去玩,吃飯也都是我們小的給錢的,人家從來不會禮尚往來!吃一塹長一智,我不會永遠那麼傻的!所以當她要求回孃家住,我自然是不願意的!都說親兄弟明算賬,可是同一屋簷下,算的清嗎?她有一萬種辦法從你那得到好處!到時候就是給她打工了。

我婆家人挺好的,公婆明事理,就是這個姑姐,就是讓人喜歡不起來!從懂事起就特別討厭虛偽的人,我就是個直性子!該說的話就要說出來,幹嘛要委屈自己!別人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別人!把自己的家庭處理好,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好啦,幹什麼要去摻合別人的生活,把別人生活弄得一團糟!

我真的不想做怨婦,做那種窩囊的,逆來順受的可憐女人!我也不是要靠誰,靠的是自己!今天把埋藏多年的牢騷發完了,希望以後可以依然相信世界是美好的!不喜歡的人儘量不見!我不找事,事來找我的話,我不會躲的!


我該如何存在D

我是遠嫁的,相當遠!兩三年回一次孃家,這些年回過兩次,第一次住了一個半月,第二次住了三個月。回去了也不會閒著讓人伺候,該做飯就做飯,該收拾就收拾。經常洗一大家子的衣服,包括弟弟,弟媳,還有兩個侄女的,連帶他們的床單被套也洗。問題是洗完給他們鋪好床單被套,疊好衣服。我弟媳會說:你有這麼好?講真的我很生氣,忍過幾天不洗他們的,可是我看不下去啊,一大堆的衣服扔地上。又只能給他們洗。說真的,我弟弟比我結婚早很多,從他們結婚開始,我就已經基本在外面租房子打工了,十多年都是有時間就回去,住一晚就去上班。很少住家裡。哪怕那時候我沒結婚也是這樣,結婚遠嫁更是回去的少。我爸媽身體不好,爸爸高血壓腦梗,我媽媽前年查出乳腺癌早期,做了手術,有五年的高發期,可我弟媳婦基本什麼都不管,經常下班早也不回家,天天玩到半夜才回家,一個星期難得一天的休息,也要去打麻將!兩個孩子不管,都是我父母管,我真的好心疼我父母。可我沒辦法,我弟弟在鎮上上班,幾天才回家一次,也管不了自己的老婆。哎…有時候覺得不應該遠嫁的,那樣我起碼能幫幫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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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知道,除了上門女婿外,幾乎一般嫁出去的女子都是要住在自己夫家的,鮮少有人嫁人後還住在孃家的。當然如果自己孃家就她一個女兒,那也無所謂,只要老公也願意,當然皆大歡喜,順便的還可以照顧老人。但是,當孃家有自己的弟弟在,女子嫁人後帶著老公孩子一起回孃家住,應不應該呢?劉老三就是這樣的情況,劉老三家住在我們家的後面,平時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也算是熟識,記得當初要不是我來深圳,父親就差點讓我個劉老三去北京工作的。劉老三在前幾年就結婚了,貌似也是打工時候認識的。當初她父母有點看不上那個女婿,但是劉老三就是喜歡,父母也同意了,反正說嫁的又不是她們,希望自己的女兒別後悔就好。結果呢,結婚兩年,劉老三就再也忍受不了自己夫家那邊惡劣的環境了。雖然她也算是嫁在了本省,但是同樣是貴州,差別可大了。劉老三說,夫家那邊她實在是受不了,那裡種地田又小,還沒正式開始呢,一塊田就完了。而且那裡的山更高更大,地全部在山上,每次種地還得爬那麼高種地。最讓她受不了的是,夫家竟然住在山頂上,又沒有馬路,只有一條小路。當初她還覺得每天爬山也不錯,等她嫁過去了才知道每次需要下山才那麼費勁。而且,那裡人口稀少,就那麼幾戶,一點也不熱鬧。所以劉老三一口氣就搬回了孃家住,自己的老公孩子也一起搬回來了。她這一住就是好幾年,幾乎算是在孃家定居下來了,夫家那邊的父母只有逢年過節的去一次,雖然她自己的父母沒什麼意見。但是劉老三的弟弟劉老四可有意見了,天天為此爭吵,就說劉老三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你要回來偶爾住住沒關係,但是要長期居住,他不同意。就這樣,反正村裡對此事也議論紛紛的,都說劉老三就不應該搬回孃家來。在我們那裡,也是這麼認為的,既然嫁出去了,就不應該再回孃家的。再說了,劉老四也要結婚啊,到時候看到自己的老公姐姐還和自己一起住,肯定有意見的。但是無論怎麼吵,劉老三就是不走,賴定孃家了。如今,爭吵還在繼續。劉老三就是覺得這裡也是她的家,她就要在這裡住,劉老四說這裡他是家裡的香火,你嫁出去了就應該住在夫家,為了這個,兩人從來都不稱呼對方姐姐或者弟弟,可以說是反目成仇了。大家說說:究竟誰對誰錯?嫁出去的女兒還住在孃家,應不應該?


呆瓜

柳吹雪是個湖南姑娘。她的前夫是個廣西人。她嫁到廣西后,三年沒有生育,被前夫打發回了湖南。

離婚後的柳吹雪,隻身南下廣東打工。在東莞打工時,她認識了一個江西籍男子魚勾。他個子不高,為人老實,性格溫和,沒有多話。兩人一見鍾情,很快就好上了。

柳吹雪跟隨魚勾,來到江西。在魚勾家裡簡單辦了個婚禮,住了不到一個月時間,柳吹雪就渾身不自在,難以繼續住下去,提出要回湖南。魚勾不僅家境貧寒,住的是土坯房,而且位置偏僻,出入不方便。那個村子裡的男人,大半娶不上媳婦。

看到柳吹雪愁眉苦臉的樣子,再想一想自己的家庭條件,魚勾心軟了。他答應了柳吹雪的要求,相伴來到湖南。柳吹雪就在孃家長住下來,每隔兩三年,才去魚勾家住上兩三天,然後又是馬不停蹄地趕回湖南。

柳吹雪住在孃家,沒有外出打工。她一連生了兩個女兒。她喜上眉梢,在孃家人面前,終於抬起了頭,出了心頭的那口惡氣。

魚勾繼續在廣東打工,將掙到的錢,大部分都寄給了柳吹雪。他一年回來二次,年中與年末。他住上十來天,交足了公糧,又繼續回到廠裡打工。

柳吹雪父母健在,只有一個哥哥。全家人對柳吹雪長住孃家,並不反感,反倒十分歡迎。他們在生活上給予柳吹雪母女三人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照顧,全家沒有什麼矛盾。

親情大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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