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賭球“跑路”,廣西一大學教授被“連帶”負債600萬

因前妻王鳳英(化名)賭球負下鉅債,廣西民族大學教授羅宗志一次次走上法院的被告席。

妻子染上網絡賭球,一年投注473萬元

前妻賭球“跑路”,廣西一大學教授被“連帶”負債600萬

羅宗志是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的教授、博士生導師。作為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的優秀中青年專家,他在學術領域頗有建樹。不過,近年來持續不斷的官司令他身心俱疲。前妻王鳳英(化名)賭球欠債“跑路”後,他成為債主們緊盯的目標。

兩人是2005年在網上認識的。“結婚前還是瞭解不深。”羅宗志說,婚後夫妻感情出現問題,經常爭吵。2015年12月,兩人協議離婚。“我那時候真不知道,她瞞著我借了幾百萬。”羅宗志說。

從2016年2月起,羅宗志捲入一波又一波的債務糾葛。王鳳英的債主們到學校找他,在他家門口貼催款通知,向學校領導“投訴”,甚至對羅宗志進行恐嚇威脅。羅宗志不敢住在學校,帶著孩子到校外租房住。

王鳳英到底欠了多少錢?

羅宗志在家中一個櫃子裡發現她記著部分借款的本子。後來在訴訟階段,羅宗志結合律師提供的王鳳英借款記賬本,進行了“不完全”統計。

“統計完了,嚇我一大跳。”羅宗志嘆道。

統計結果顯示,2013年以來,王鳳英向32名個人、4家銀行、6家小額貸款公司,共借款623.139萬元。

王鳳英借的六百多萬元,花到哪裡去了?羅宗志後來在王鳳英的床底下翻出一本筆記本,裡面記載的8頁內容,均跟賭球有關。

前妻賭球“跑路”,廣西一大學教授被“連帶”負債600萬

羅宗志從家裡找到前妻賭球和借款的筆記本

2016年3月9日,被債主們逼得走投無路的王鳳英到公安機關自首。南寧市公安局上堯派出所的詢問筆錄顯示,王鳳英交待,2013年以來,她利用擔任銀行理財經理的職務,以支付高額利息的名義騙取客戶貸款來賭球。她稱自己2006年跟同事學會了賭球,此後不斷向同事、親友和客戶借錢,後來連利息都無法支付。

王鳳英的債務被認定為民間借貸。進入訴訟程序後,她曾委託律師出庭,並向法院提供了參與網絡賭球的一張光碟和一份文字說明材料。她在相關情況說明中提供了賭球網址、賬號和密碼。王鳳英交待,只有兩個同事知道她賭球,家人和親友都不知情。

羅宗志通過律師獲得了王鳳英賭球的51頁投注清單。經統計,自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王鳳英在網絡賭球時先後投注437次,投注資金累計達473.67298萬元。

“她不打麻將,也不打牌,我不知道她是一個賭博的人。”羅宗志說,結婚幾年後他便與王鳳英分房睡,且王鳳英經常早出晚歸,“我根本就不知道她用手機賭球。”

周圍人都是債主,大學教授受困“連帶責任”

前妻賭球“跑路”,廣西一大學教授被“連帶”負債600萬

羅宗志沒有想到,王鳳英竟然向他的學生借錢。

離婚一個月後,羅宗志收到了一條匿名短信,對方向他反映,數月來王鳳英向他的多名學生“瘋狂借錢”,有的學生甚至刷信用卡借錢給她,可她卻不按時還款,“其他學生四處相傳,影響您的聲譽。”

羅宗志趕緊給王鳳英打電話。“她承認向我的學生借了錢,拿去賭球了。”羅宗志說,他以前經常叫上自己帶的研究生來家裡吃飯,所以王鳳英認識一些。

“她大概向我六個學生借過錢,一共7萬多元。”羅宗志氣憤地說,“她連我學生都騙,搞得我在學校身敗名裂。”

在32名借款人名單中,包括羅宗志的3名同事和2名同事家屬。“借錢給她時,他們都沒跟我說。就是為了高利息,怕我反對。”羅宗志說。

前妻賭球“跑路”,廣西一大學教授被“連帶”負債600萬

王鳳英(化名)的賭球筆記

羅宗志第一次接到法院的開庭傳票,是2016年5月。當月24日,原告王某、康某起訴王鳳英和羅宗志的兩起債務案件,先後在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開庭審理。一月後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借款發生在兩被告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上述債務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故被告羅宗志對被告王鳳英的上述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身負多起案件,前妻卻未露面

2016年7月,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對另一債權人黃某的起訴作出判決,羅宗志同樣被判決對前妻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上述三起案件,羅宗志均提起上訴。他提供了不少證據以向法庭證明:第一,前妻王鳳英借款隱瞞了他,他並不知情;第二,王鳳英的數百萬借款並未用於家庭生活開支,而是用於網絡賭球和支付高額利息。

目前,三起上訴案件中的兩起已在南寧市中院開庭審理,尚未宣判。

包括另外兩起一審案件在內,羅宗志所涉5起案件中,債務總額達150多萬元。“其實裡面很多是高利貸。”羅宗志分析,其他未起訴的很多債主尚在觀望,如果前妻所借款項他均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話,那他將負債623萬元,“我和孩子都沒法生活了。”

作為這些案件的第一被告,羅宗志前妻王鳳英曾委託律師參加過兩次法庭審理,後來便失去聯繫。她在提交法院的情況說明中稱,她多次遭債主毆打、關禁閉,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不敢公開露面。

“24條”經審查後修正,有人受益有人仍在期待

前妻賭球“跑路”,廣西一大學教授被“連帶”負債600萬

此次接受採訪時,羅宗志不時接到討債公司的電話,有的在電話裡罵他。“我對陌生電話都有恐懼症了。”他說,有時上課期間接到討債電話,“連講課都沒心思”。

為了應對討債者和接踵而至的一樁樁官司,羅宗志在2016年辭去了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的副院長一職

他開始鑽研法律,經常徹夜失眠,幾年下來兩鬢已生白髮。因為打官司,他的幾個科研課題也往後拖延。不過羅宗志最擔心的,是這些債務糾葛對他4歲兒子的影響,“這兩年換了四家幼兒園。”

“24條”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該司法解釋2003年12月頒佈,2004年4月實施。“24條”的主要內容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前妻賭球“跑路”,廣西一大學教授被“連帶”負債600萬

王鳳英(化名)從事網絡賭球的一張投注清單

從2017年4月起,羅宗志帶著200多名“受害人”簽名的報告,向最高法、國家信訪局建議修改“24條”。事實上,近年來全國不少法學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上書建議修正“24條”。這條備受爭議的司法解釋,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列為備案審查的“十大案件”之一。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24條”的補充規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被視為最高法對輿論的積極回應。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再發布《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法民一庭負責人表示,《解釋》施行前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結果明顯不公的案件,人民法院將依法予以糾正。

1月18日那天,羅宗志在手機上看到了這條新聞,還沒讀完“新解釋”全文,他就接到朋友打來的“祝賀”電話。“新解釋轉換了舉證的責任,我就不會那麼被動了。”羅宗志感到欣喜。

與羅宗志一樣在廣西任教的副教授王麗(化名),成為“新解釋”的受益者。三年前,她丈夫瞞著她炒期貨而欠下鉅債,離婚後王麗成為5起訴訟的被告,債務總額490萬元。今年2月和3月,二審法院對已審的3起案件予以改判,王麗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王麗的二審判決結果令羅宗志受到鼓舞。此前一直“謹慎”的他,對接下來幾起案件的審理有了“不一樣的期待”。

看完這個案件

今妹不禁嘆了一口氣

好好的一個家庭,因為“賭博”而散了

下個月2018俄羅斯世界盃就要開始了

希望有賭球想法的網友們

看了這篇文章能夠

認清危害,遠離賭博!

來源 | 澎湃新聞、桂林生活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