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北京市中小學轉學要求及詳細辦理流程權威解讀

轉學,怕是眾多非京籍家長都要面對的一個過程,而京籍家庭的戶籍變動、住址變動、對優質中小學的追求等等都可能出現轉學的情況。啟達今日整理北京市轉學相關政策文件,為大家詳細分析如下。

轉學應在寒、暑假放假前一週或開學後一週內提出申請。轉學手續辦理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

轉學北京市中小學轉學要求及詳細辦理流程權威解讀

2018--2019學年北京中小學校歷安排

第一學期:

2018年9月1日(星期六)開學

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結束本學期工作,共21周

2019年1月26日(星期六)至2月24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第二學期:

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開學

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結束本學期工作,共19周零5天

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至8月31日(星期六)放暑假,共7周零1天

第一學期:

2018年9月5日(星期三)至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活動20周零4天;

2019年1月26日(星期六)至2月26日(星期二)放假4周零4天。

第二學期:

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至6月18日(星期二)活動16周;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至7月9日(星期二)放假3周。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至8月6日(星期二)活動4周;

2019年8月7日(星期三)至9月3日(星期二)放假4周。

轉學條件

三種情況可申請轉學:

1.學生戶口由外省市遷入北京市,可申請轉入北京市中小學。

2.學生戶口由北京市遷往外省市,可申請轉往外省市中小學。

3.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在市內遷移或學生隨家長實際居所在市內變更,遷移後的戶口所在地或變更後的實際居所離所在校過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科室認定),可申請在市內中小學間轉學。

符合上述情況的學生轉學時還需注意以下三個條件:

1.遷入新建規劃住宅區的學生,須待建住宅單位將配套中小學校舍交付使用後,方可申請轉學;遷入新散建住宅的學生,須待建住宅單位與當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商妥有關事宜後,再申請轉學。

2.學生在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辦理轉學。

3.小學畢業年級的第二學期、中學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及畢業年級,一般不辦理轉學。

具體轉學要求:

2018年北京各區秋季轉學通知暫未發佈,啟達在這裡根據往年春季轉學通知,整理相關轉學條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本市戶籍跨區轉學:需具備學生戶籍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市內遷移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在市內變更,新戶籍所在地或變更後的居住地(憑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不在原就讀學校服務範圍,(西城區要求本市戶籍在西城區內轉學的需同時具有西城區戶籍且西城區區域內有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

2、非本市戶籍學生轉學:須參照本市戶籍學生轉學相關條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

轉學所需材料

以朝陽區為例:

1、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繫表》或學籍證明(須註明全國學籍號);

2、全家戶口簿;

3、出生證明;

4、家庭實際居住地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5、非本市戶籍學生須同時提交《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

轉學辦理流程

以朝陽區為例:

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2016年朝陽區居住地對應學校查詢系統(小學)”進行查詢:

1.符合居住地對應一所學校的小學學生,請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直接到居住地對應服務學校聯繫轉學事宜;

2.不符合居住地對應一所學校的小學學生,請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17年1月9日至1月20日登錄 在“2017年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報名系統”中選擇“小學轉學”端口,進行信息採集、預約學生轉學材料審核時間。

從系統中打印“2017年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協調轉學預約登記表”,並按網上預約時間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及“2017年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協調轉學預約登記表”到朝陽區招生考試中心(團結湖南路1號)辦理協調轉學登記審核手續。

朝陽區轉學工作安排

2018年寒假及2018年春季轉學工作已完成,如果您孩子秋季或19年寒假有轉學需求,可參考朝陽區教委發佈政策要求。

朝陽區教委官網:

http://edu.bjchy.gov.cn/

朝陽區教育考試中心官網:

http://www.cyks.org.cn/index.shtml

2017-201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工作安排

根據《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及2017至2018學年度校歷安排,2017至201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工作安排如下:

一、轉學申請時間:

2018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二、轉學條件:

1、本市戶籍學生轉學須具備學生戶籍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市內遷移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在市內變更,新戶籍所在地或變更後的居住地(憑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不在原就讀學校服務範圍;

2、非本市戶籍學生轉學須參照本市戶籍學生轉學相關條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繫表》或學籍證明(須註明全國學籍號);

2、全家戶口簿;

3、出生證明;

4、家庭實際居住地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5、非本市戶籍學生須同時提交《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

四、辦理流程:

(一)小學階段

1、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有住房且對應一所學校,請學生家長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直接到居住地對應服務學校聯繫轉學事宜。

2、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有住房且對應多所學校或學生本人為北京市朝陽區集體戶口及聯審通過後且家庭實際居住地為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戶籍學生等情況,請學生家長於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至1月17日(星期三)登錄“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報名系統”(http://yjrxbm.bjchyedu.cn),選擇“轉學”端口,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按系統提示進行信息採集、預約學生轉學材料審核時間,打印“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協調轉學預約登記表”,並於預約時間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及“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協調轉學預約登記表”到朝陽區招生考試中心(團結湖南路1號)辦理協調轉學登記審核手續。

(二)初中階段

1、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朝陽區招生考試中心中招辦辦理轉學登記審核手續;

2、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學校報到並提交材料;

3、學校於規定時間內在“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雲平臺”上進行相關操作,並隨附件上傳材料照片。

五、注意事項:

1、 根據《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畢業年級不予辦理轉入手續。

2、非本市戶籍學生由外省市轉入朝陽區就讀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於2018年1月2日(星期二)至1月8日(星期一)登陸“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報名系統”(http://yjrxbm.bjchyedu.cn),選擇“轉學”端口,按系統提示完成註冊、信息採集,預約提交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時間,並於預約時間到朝陽區居住地所屬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提交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學生取得《就讀證明》後,分別按小學和初中辦理流程進行相關手續審核。

西城區轉學工作安排

2017-2018學年度第二學期西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接收轉學申請工作安排

一、申請轉學條件:

1、本市外區轉入:需同時具備“西城區個人居民戶籍且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內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監護人獨立擁有的房屋產權證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監護人獨立承租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

2、外省市轉入:個人居民戶口同“本市外區轉入”;單位集體戶口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戶籍首頁複印件、個人頁,在西城區實際居住證明,及法定監護人所在西城區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

二、辦理流程:

1、登記

(1)時間:2018年1月14 日(週日)—17日(週三)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點:西城區西直門大街186號。

(3)所需材料:法定監護人身份證、轉學條件中涉及的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複印件、在讀學校開具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證明,及全國學籍號(19位,外省市轉入)或教育ID號(8位,本市外區轉入)。

2、西城區教委學籍管理部門根據申請材料審核是否符合接收轉學條件。(一週之內完成)

3、西城區教委學籍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政策和學位情況落實接收學校,並由學校通知學生家長報到入學。(新學期開學前一週之內完成)

4、學生按接收學校通知要求按時到校報到,並按學校要求做好相關準備。

5、學校為學生辦理電子學籍流轉手續。

三、補充說明:

1、轉入

僅限小學3-5年級;小學、初中各年級均不辦理區內轉學

2、目前西城區學位不足的學區包括德勝學區3-5年級、陶白學區3-4年級、西長安街學區5年級、月壇學區3-5年級、廣牛學區5年級,以上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轉學需在相鄰及相近學區協調就讀學校。

諮詢電話:66151858

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

2017年12月22日

更多教委相關政策文件

非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入到本市

非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入到本市的,應參照非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證件,到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予以辦理轉學手續,並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

對轉入的學生,學校應當按其原就讀年級安排插班。必要時可按其學業水平安排年級。

轉學應在寒、暑假放假前一週或開學後一週內提出申請。轉學手續辦理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轉學學生須隨轉相關學籍信息和檔案,實行“籍隨人走”。

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市內轉學

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在本市內轉學:

(一)學生戶籍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市內遷移,新戶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讀學校服務範圍的;

(二)學生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在市內變更,變更後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讀學校服務範圍的;

(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

轉學應在寒、暑假放假前一週或開學後一週內提出申請。轉學手續辦理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轉學學生須隨轉相關學籍信息和檔案,實行“籍隨人走”。 

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市內轉學的,持戶籍、居住地變更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發給學生轉學聯繫表,學生持聯繫表到擬轉入學校聯繫,轉入校同意並簽章後,回到原就讀學校確認。經轉出和轉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予以辦理轉學手續及學籍信息變更,並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

對轉入的學生,學校應當按其原就讀年級安排插班。必要時可按其學業水平安排年級。

學生戶籍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市的,從境外到本市落戶的,有本市戶籍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需轉入或轉回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可參照上述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本市就讀學生轉出到外省市

在本市就讀的學生轉出到外省市的,需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提供接收學校的相關證明,經就讀學校同意,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予以辦理轉學手續。學校應為轉往外省市學生申請畢業證書提供學業考核證明。

對於有嚴重不良行為或依法免予刑事處罰,判處非監禁刑罰,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假釋的學生,學校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教育;對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應當依據及時制止的原則,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或學校申請,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安排入專門學校(原工讀學校)就讀。

在專門學校學習的學生,其學籍由原學校保留。學生表現明顯進步、並確實改正缺點的,本人提出申請,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可安排回原學校繼續學習。

對於在校期間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在刑滿釋放後仍未滿18週歲且符合就學條件的,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應當採取措施幫助其做好就學工作。

下列情形,不予轉學:

(一)中小學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及畢業年級,不予辦理轉入手續。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轉學。

(三)學生在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四)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啟達提醒:如果您今年想給孩子辦理轉學,建議諮詢本區教委具體流程,因各區轉學工作情況不同,最終大家需按教委指定要求為準。

各區教委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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