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贾珍有染?为宝玉启蒙?三条脂批揭可卿风流非止一端

与贾珍有染?为宝玉启蒙?三条脂批揭可卿风流非止一端

一般认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系与其公公贾珍有染。而可卿与宝玉,主要体现在可卿那特殊情调的卧室里宝玉的一场春梦,以及可卿死讯传来,宝玉“急火攻心”吐出的那口血。在梦境之外的现实中,可卿被修改得通情达理、温柔平和、极有人缘且为家道兴衰深谋远虑,是个再正面不过的人物了。因此不难理解很多读友不能接受秦可卿淫荡败家的结论,甚至认为可卿与贾珍也是被逼奸、不得已而为之。

如此便是被作者瞒过了。

与贾珍有染?为宝玉启蒙?三条脂批揭可卿风流非止一端

我们先看看第五回关于可卿的判词和那首《好事终》。

其判词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可卿是警幻仙子的妹妹,出身于孽海情天,这情天情海幻出的情身,非可卿而谁?任何人只要爱上可卿,便是情“秦”相逢,便不能不淫。而这恰恰是导致贾家家风日坏、家道败亡的罪恶源头。

再看《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第二句更进一步指明,正是可卿的风情月貌,从根本上造成了贾家的败落。一个“擅”字,一个“秉”字,点明可卿的主动性,从而坐实了可卿的罪无旁贷。

后面几句更要紧。都知道贾家祖业辉煌,败落始于贾敬一味好道,将一大家子抛在脑后,东府无人管教,遂使珍爷无道,“竟将宁国府翻了过来”。然而贾敬作为侯门子弟,是什么机缘使他绝决地斩断尘缘、一入仙门?宿孽,过去的罪过,从贾敬的出家学道不理家事,到贾珍的荒淫不堪,都是宿孽,莫非这些都是“因情”——亦或就是“因秦”,因与秦可卿有情?这个推论与前文“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是如此契合,读来一气呵成。或许作者正是以此点破,可卿才是东府淫乱的魁首!秦可卿即情可情,与父辈子辈皆可情,不是宿孽又是什么呢。

与贾珍有染?为宝玉启蒙?三条脂批揭可卿风流非止一端

我们知道,曹雪芹并非“红颜祸水”论者,他不会将一个大家族的败落完全归咎于一个女人,他这样写,定有实情。然而这究竟是怎样的孽缘孽情呢?这种种孽缘孽情是如何发生如何纠缠又如何造孽的呢?笔者不会演绎,也缺乏考证,无从回答。但可卿的风流成性,应该不难读出。也许有人问,对这一点可有旁证?答案是,有的。

旁证一:第八回秦钟回拜宝玉,似乎不经意地介绍了秦氏的家世。说到可卿系秦业从养生堂抱来,“长大时,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此处有朱批:“四字便有隐义。春秋字法”。什么意思呢?即秦氏“长大时”,在嫁入贾家之前便已是风流成性了。试想可卿来历,不管贾家知与不知,反正读者不知,只知她与香菱一样,从小便失了亲生父母,辗转嫁入贾府。如此绝色人品,自幼失教,头脑中对礼数规矩便不会太过在意。之后作了贾府长房孙媳再循规蹈矩,那已是后天习得、身不由己了。

旁证二:可卿死后,大太监戴权来祭奠时,贾珍将其请进会芳园中“逗蜂轩”。旁有朱批:“轩名可思”。逗蜂,最明显不过是招蜂引蝶之意。这与甲戌本第七回“送宫花”回前诗不谋而合:“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相逢若问名和姓,家住江南本姓秦。”这首诗明白告诉可卿才是真正的惜花之人,而事实上,可卿不过是因与凤姐亲近,偶然得花。借这首诗,点明被作者轻描淡写的可卿其实惜花、如花,可卿本人就是一朵人见人爱、招蜂引蝶的奇葩。

旁证三:第七回宝玉初会秦钟,秦钟一出场,甲戌本有条脂批云:“(秦钟)设云'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便是此书大纲目,此话大讽刺处。”

秦钟这个人物的设计,其实是秦可卿的一个男性分身。小说中明写姐弟俩其实并无血缘关系,然其风流态度却与可卿如出一辙。秦钟在贾府与宝玉每日厮混,在学里与“香怜”“玉爱”之流眉目传情,在尼姑庵与智能缱绻,做了许多可卿身为女儿身所不能做的风流韵事,补充了可卿其人其情其事之笔墨未到之处。一为男女之事的启蒙,一为男风之途的发端,秦家姐弟实为一体,是将宝玉带入由情及淫的孽海情天的情种。

我们不妨看那两句古诗,出自《玉台新咏》刘缓的诗《敬酬刘长史咏名士悦倾城》。诗云:

“不信巫山女,不信洛川神。何关别有物,还是倾城人。经共陈王戏,曾与宋家邻。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粉光犹似面,朱色不胜唇。遥见疑花发,闻香知异春。钗长逐鬟发,袾小称腰身。夜夜言娇尽,日日态还新。工倾荀奉倩,能迷石季伦。 上客徒留目,不见正横陈。”

此诗最令人惊心的是这几句,“经共陈王戏,曾与宋家邻”,“上客徒留目,不见正横陈”。这种主观上大胆开放的性态度,不用说在封建时代,即使在今天也是令人瞠目的。小说借用这首诗中的两句,除了因为秦氏“碰巧”姓秦,“碰巧”很美很性感,“碰巧”也是魅力无边,恐怕还因其“碰巧”事实上也有倾国倾城之行吧!

与贾珍有染?为宝玉启蒙?三条脂批揭可卿风流非止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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