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如果起訴到法院會是雙倍工資嗎,惡意欠薪有沒有法律規定時間?

雍保國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1.無論是拖欠農民工資,還是拖欠其他任何勞動者的工資,只要拖欠工資的事實被法院認定成立,那麼單位就必須支付給勞動者拖欠的薪酬,並且可能要加算拖欠工資的利息。

2.至於法院是否會判決支付雙倍工資,取決於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或者是否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簽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建立勞動關係1個月後),或者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簽訂的,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3.至於“惡意欠薪”有沒有法律規定,這個問題可能是問工資訴求有無時效限制?鑑於勞動報酬糾紛適用於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說追討工資先要經過勞動仲裁,才能上法院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即: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在被拖欠工資之日起1年內就應當提起仲裁(勞動關係終止前例外),否則訴求可能得不到法院保護。


蘋果耗子

法律沒有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起訴後必須支付雙倍農民工工資。只有企業不和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起訴後,企業應當支付不簽定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長是十一個月。

企業故意拖欠工資的,經勞動部門責令改正們不改正的,可以追究企業負責人欠薪罪。


429方寸世界

我在一家廠裡打工。二o一五年十二至一六年一月欠工資,正好是一六年春節放假,過完年沒通知上班,聽說趕快遞辭職報告和職工查體報告,之後手續都交上了,可兩個月的工資沒發,連續電話問,說都不開。年前問鎮上說給協調,後來也沒有音信。象這種情況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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