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退耕还林没有确权?

西北狼1571228

为什么退耕还林没有确权?退耕还林还没有确权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主要取决于部门的重视成度、部门间的衔接沟通以及个人的意愿等方面因素,风儿来简单分析一下。

部门的重视程度

众所周知,首轮退耕还林始于2002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于2008年,2008年首轮退耕还林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因此,各地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基本要求在处理退耕还林林权问题上,予以确权登记发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的执行力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一个地方林业在社会经济上的权重问题,比喻风儿所在的县是个重点山区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度调度会上,局长首提就是确权登记退耕还林,一来这是在执行国家政策,二来可以有效增加林地面积,作为林业部门责无旁贷要首先登记确认,风儿所在县已全部确权登记。但在一些农业大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退耕还林的确权登记就没有这种执行力度。

部门间的衔接沟通

退耕还林地原为耕地,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严格意义上一地不得发两证,这样会造成重复发证问题,因此在确权登记为林地的同时,需要注销登记耕地,这需要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进行衔接沟通,才能依法予以变更登记。

但据风儿了解,首轮退耕还林大部分地方基本没有进行相关衔接和沟通,导致部分(山区的退耕还林基本未登记为耕地,影响不大)退耕还林还具备“双重身份”,这也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亟待解决。

个人的意愿

排除上述两种原因,如果实施退耕还林的个人强烈要求确权登记,依据事实依据(已经造林)和相关政策(退耕还林管理办法),是可以确权登记的,但如果退耕还林权利人不提出要求,在一些执行力较差的地方,可能还在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不会主动予以确权登记。

综上所述,退耕还林没有确权,是由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从国家“像保护眼睛一样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导向来看,退耕还林最终会确权登记为林地,这只是时间问题,不存在政策问题。


风儿悠悠



我国是农业大国,又是人囗大国,农民有八亿多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业兴旺与否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农业兴则国家兴,国家历来重视农业,大力发展农业事关农民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


这次的农业确权就是国家重视农业的表现。那为啥要进行农地确权呢?大家都知道我国农村土地是村集体土地,农民对土地是家庭承包经营制的。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到现在已经进行二轮承包制了,每次承包三十年不变。这期间经历了城镇化的改革及农民的承包转让等变化,国家为了进一步掌握土地使用信息,建立一个有效的农村土地规范使用及信息管理系统,所以要重新登记,进行土地确权,发给农民土地确权证书。


土地的确权对农民是有好处的,比以前增加了许多权限,从法律上赋予了农民财产权,为提高农民收入提供了保障。有了这本土地证书,农民就可以对自己承包地进行流转转包,还可以以资产去银行抵押贷款,把土地转包给农业合作社或者个人,来收取租金或实物,增加个人的经济收入。国家或一些开发商想征或占用你的土地,也不会那么容易了,你拿着土地证,可以与国家商量土地征用的价格,也可以进行公开拍卖,引入市场行情,你不同意他们就不能动,要商量好以后才能动用你的地。这可是好事,是国家重视农民,重视农业发展造福百姓的好事情。


这回土地确权做的只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对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没有对退耕还林进行确权。根据国土部,农业部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意见》的文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的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耕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农村集体的荒山属于本次确权范围,个人承包的林木林地的确权登记请咨询当地林业部门。


从上述内容可知,国家对土地确权作了规定,如果退耕还林了农户又领了林权证的,本次的确权就不登记了。假如没有领林权证,又拿了退耕还林补贴款,农民就可以自由选则,是拿土地确权证书还是林权证,二者只能选一。即没有林权证,又不领取补贴款的,只能进行确权登记。


从这次土地确权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农业农村是不断进行改革的,所取的成绩是十分瞩目的,解决了十三亿人的吃饭问题,确保了粮食安全。结束了二千六百年以来不用交农业税的历史,还贴钱返补农民,不得不说是政府的英明,尽管农业农村还很落后,但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改革进取下,我国农村的未来会更美好,农民的日子会越来越幸福。


碧海蓝天1581485


广义的土地确权是对国家、集体所有的每一块地进行现地测量、确认边界、登记造册等形势确认它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对我们农村百姓而言,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就是耕地的确权,所以对耕地的确权会加倍用心,反而忽略了,林地、草地等其他地类的确权信息。



实际上,国家对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工作有一项专业的而清晰的解答。退耕还林地确权分三个方面。

1.已经取得林权证的退耕还林地。林权证是林地的权属证明,对林地的四至、面积、树种、树龄等方面都有详细的登记。这就是对权属最好的确认,所以就不需要再次进行确权工作;

2.没有领取林权证的,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的地块,领取林业直补的地块,就已经视为林地管理了,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林权证没有发到个人手里,这样的地块,采取自愿的原则,想要确权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权属、面积等方面的确认,但地类属性是不会变更的,还是林地属性。

3.既没有领取林权证,也没有领取林业直补的。这样的地块是存在争议的或者根本没有纳入林地管理,地类属性不明晰,使用权不明晰,国家的政策是:应当进行确权。个人建议对有这种地块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去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确权,维护个人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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