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清鎮出臺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

近日,貴州省貴陽清鎮市出臺了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明確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重要地表水功能區、文物保護區、主要交通幹線兩側範圍等區域為禁養區。

方案還明確,在清鎮市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周邊新建、擴建養殖場、養殖小區的,選址應當距離水源地500米以上。新建、改擴建的畜禽養殖選址點,必須在環境敏感點常年主導風向下風向或側風向處。清鎮市境內重要地表水河流水體兩側200米範圍內所有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便貯存設施,必須距離各類功能地表水體4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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