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開「少兒平安福2017」,我們能得到什麼?

拆開「少兒平安福2017」,我們能得到什麼?

今天是61兒童節,首先祝天下的孩子都健康快樂。

其實,平安福系列產品,在行業內受爭議還是比較多的。這次少兒平安福的升級,是否依舊槽點滿滿?趁六一節在家溜娃,我把那天晚上我在群裡說的觀點整理一下,寫成這篇文章。在分析這款產品的同時,跟大家一起研究下【給孩子投保的產品思路】。

一、如何正確打開少兒平安福2017

還我自己不滿1歲的女兒為例,打開少兒平安福2017,產品方案是這樣的:

拆開「少兒平安福2017」,我們能得到什麼?

普通人看了第一眼,估計都會說,真是夠複雜的!說真心話,我認同,也心疼產品開發部的童鞋們,光寫精算報告估計都要寫過百頁了。

不過細心解讀一下,其實這個產品組合的思路還是比較清晰的,包括:

1. 終身壽險作為主險,附加了 --

2.1 提前給付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含三次輕症疾病額外賠付 )– 本次升級新增

2.2 保障至25週歲的重疾/輕症陪護金 – 本次升級新增

2.3 獨立給付的終身防癌險(有條件的額外兩次賠付)– 本次升級新增

2.4 保障至70週歲的長期意外險

2.5 保障至25週歲的定期壽險

2.6 分別針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兩份長期豁免險

我還額外選了兩份短期醫療險

3. 短期住院醫療保險

4. 短期意外醫療保險

簡單總結,這份保險涵蓋死亡、重疾、特定重疾、輕症疾病、意外死亡和殘疾、意外門診醫療和意外住院醫療、疾病住院醫療和保費豁免多項責任。當然產品具體細節肯定不止這麼少,篇幅有限,暫略過。

至於大家吐槽最多的產品貴的原因,我將在文末解釋,現在暫時放下它。接下來我們重點看看這款新升級的產品在保障功能上的亮點或槽點。

二、產品亮點

1. 特定重大疾病分級賠付

所謂分級賠付,是說針對特定人群,在特定的保險期間內,為特定疾病提供比例或增額賠付。

例如孩子成長期內的白血病、神經母細胞瘤、嚴重川崎病、嚴重幼年類風溼性關節炎等,或者成年期的特定惡性腫瘤,胃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等,還有老年人階段的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拆開「少兒平安福2017」,我們能得到什麼?

回頭看少兒平安福2017,少兒特定重疾包括:白血病(惡性腫瘤一類)、疾病或者外傷所致智力障礙、嚴重脊髓灰質炎、出血性登革熱、嚴重心肌炎等。再仔細看條款,你會發現除白血病外,其他幾項特定重疾,並不在提前給付重疾險所定義的80種重疾裡,所以,對白血病屬於增額賠付,額外多賠重疾保額的1倍。對其他重疾,屬於有條件的無分組兩次賠付,在未曾罹患80種重疾前提下,首次罹患這些特定重疾的,可以獲賠,剩餘80種重疾責任繼續有效。

這個產品思路值得我們參考,即便我們已經給孩子投保的重疾險並沒有這種分級賠付的設計,我們可以通過搭配其他例如防癌險來實現。

2. 輕症疾病多次賠付

因此,帶輕症疾病保障的重疾險,優先於不帶的;多次輕症賠付的優先於一次賠付的;輕症賠付不佔用重疾保額的優先於佔用的。另外,輕症疾病的加入,相當於保險公司降低了“重大疾病的賠付標準”,輕症疾病本身的發生率並不低,加上多次賠付的關係,輕症疾病責任的純保費通常可以佔到重疾責任純保費的10%-20%不等。

同時,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就目前我們常見的輕症疾病,多數針對的並不是孩子成長期,而是針對中老年階段,例如很多與心臟疾病相關的介入手術、輕微腦中風、不典型的心梗等。所以,如果購買的是保障至孩子成年定期重疾險,本身可以不帶輕症疾病保障。但如果你選擇終身型重疾險,輕症疾病的多次賠付保險責任,還是應該選上,即便保費預算有所增加。

3. 癌症多次賠付

關於重大疾病的多次賠付,我曾經在文章《多次賠付的重疾,值不值得買?聽精算君怎麼說》講過我的觀點:

① 按重疾分組多次賠付的,目前比較缺乏有效的定價基礎數據;

② 針對惡性腫瘤(癌症)單一病種的多次賠付,是現階段更合理的一種產品設計;

③ 多次賠付重疾險適合的人群通常是有一定經濟基礎,能掌握比較多的醫療資源,或者說自身的剩餘預期壽命比較長,能預見到更多醫療技術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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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兒平安福這次選擇的是癌症單一病種的多次賠付,我想還是比較對路的一種選擇。至於很多人吐槽,每次癌症賠付之間都有5年等待期,當然對比香港某款癌症多次賠付產品(3年等待期),這個規定的確偏嚴,但這款產品對癌症多次賠付的情形也做了放寬,不再要求前一次癌症在5年等待期內曾完全治癒或病灶完全消失,即便5年內已經出現復發或轉移的,只要能堅持活過5年,也能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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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裡還有一個細節需要注意,要獲得癌症多次賠付,被保險人首次罹患的重疾必須是癌症。這點也被很多人吐槽,認為不如分組多次賠付。

我的看法是,這種設計是很常見的,能同時降低了保險責任的複雜程度以及保費價格。原因是,即便對於分組多次賠付產品,癌症也會跟有一定關聯性的重疾分在同一組。如果不限制首次罹患的重疾必須是癌症,保險公司還需要對保險責任做出特殊約定,如果首次罹患的重疾不是跟癌症有關聯的XXXXX重大疾病,癌症多次賠付責任繼續有效。

當然,產品做成這樣,保險責任就混合了分組多次賠付和癌症單一病種多次賠付,到時候會不會又有人出來詬病產品更復雜、更昂貴呢?

三、產品槽點

1. 輕症疾病種類

這應該平安福系列產品的一個長期槽點缺少了非典型的心梗、冠狀動脈介入手術、輕微腦中風等相對高發的、但嚴重程度相對較低的心血管疾病,缺少了與神經系統相關的中度帕金森氏病,缺少了與器官功能相關的慢性肝功能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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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我已經講過,目前我們常見的輕症疾病,並不是未成年階段的高發疾病,而是成年階段(主要是中老年階段)的。但因為這是一款終身型的重大疾病保險,涵蓋的年齡階段本身就很廣,缺少了上述常見的輕症疾病,始終感覺保障有所缺失。

所以,關於輕症疾病的增補,如果平安人壽總部市場部和兩核部的同事看到了這篇文章,請你們認真考慮一下。

2. 長期意外險

首先我們看到這份長期意外險只提供意外死亡和殘疾保險責任,並沒有意外醫療,其產品思路是,死亡和殘疾風險,可以找到分年齡的、相對靜態和穩定的發生率表,利用長期貼現利率進行定價是可行的

但對意外醫療,由於賠率頻率相對高,其風險通常逐年針對某一批保單進行損失概率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調整,或針對產品本身做調整,或針對某張保單做部分責任除外甚至拒絕續保。這就是為什麼

平安將意外醫療保險責任單獨出來,做成一款保險期間為1年期的短期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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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很多讀者在後臺諮詢過我目前市面上一款保終身的意外險,我想說,這類產品的思路就跟平安福組合中的長期意外險一樣,拿掉意外醫療保險責任,僅保留意外死亡和殘疾。但因為其保險期間覆蓋一生,從保障功能的角度說,在未成年和老年階段,意外醫療責任的意義更大。從這個角度說,這款“被閹割的”終身意外險是否有點噱頭大於實用、儲蓄意義大於保障功能的嫌疑呢?

3. 定期壽險

我認可的一個觀點是,未成年人的早亡對家庭來講更多是一種情傷。加上保監會關於未成年人死亡保額的限制,所以這份定壽的保額被限制在20萬元。因此,給孩子購買定期壽險,並不能充分發揮其財務補償功能,一方面因為孩子本身是在消耗而不是創造財富,另一方面保額太低,對父母的財務補償非常有限。

拆開「少兒平安福2017」,我們能得到什麼?

▲ 規定摘自:《中國保監會關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所以我建議,雖然定期壽險是一款很好的產品,保障功能強且價格不貴,值得推廣,但在少兒平安福組合裡面不必強制捆綁,可以讓父母在充分理解它的保障意義後自行決策選擇是否購買,這樣不就可以避免強買強賣的嫌疑嗎?

保乎·小結

總結少兒平安福2017,看產品形態和保險責任,其實並沒有外界評論的那麼糟糕,有它自己獨特的亮點。至於槽點嘛,還是老生產談的幾個。

回頭來說說平安福系類產品貴的原因,從產品定價角度看,預定費用率的影響應該是最大的,這跟公司的經營策略和渠道管理成本有關。至於很多人說因為產品太複雜而貴,其實每一款產品都是有自己的價格,定價模型和發生率假設的使用也是相對公允的,只不過平安福將一些不那麼剛需的產品被捆綁進來,從而增加了保費壓力。

話說回來,定價貴,誰買?這事還真不用我們操心,在我接觸過的很多消費者中,不乏對保險公司品牌要求高於一切的,不是一萬個人心中就有萬個哈姆雷特嗎?

寫這篇文章,我除了想帶大家看看精算師是如何解剖產品的,更想幫助大家梳理出給孩子購買保險的思路:

② 給孩子投保多次賠付重疾險是一個合理的選擇,癌症多次賠付優先於分組多次賠付;

③ 少兒定期重疾險,可無需附加輕症疾病,終身則建議附加,輕症多次賠付優先於單次;

④ 醫療責任是必須考慮的保障選擇,包括意外門診、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三項保險責任;

⑤ 死亡賠付責任並不是剛需,對財務補償程度有限,更多是情感的補償。

最後我想說,想給孩子全面的保障,需要不同產品的組合,本身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但是這件事情不也是值得我們給孩子做嗎?只有提煉出思路,整理出自己的投保邏輯,才能從花花產品大觀園中跳出來,理性選擇。

拆開「少兒平安福2017」,我們能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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