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高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应该向哪里提起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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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据此可以看出只有在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建议或者申请抗诉,否则的话是无法提起抗诉申请的。

另外对于高院判决或者裁定已经生效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据此可以发现对于高院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有问题的,可以向最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对于双方都是自然人的案件可以向高院直接提起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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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再审的程序问题,前提是高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属于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第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三种情形为:(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按此规定,民事案件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的,需要人民法院的再审程序在前。

第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上述规定和案情陈述,高院可以是二审法院,也可以是再审法院。

如果高院是再审法院,就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的申请。

第三、对高院作出的再审判决和裁定,既可以向省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

但如果二审法院也是高法的话,那么同级的省级检察院只有抗诉建议权,没有抗诉权,最高检察院才有抗诉权。

所以,建议向最高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


郭广吉律师

终审判决是二审法院作出的,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生效的判决,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同级别检察院捉出,即终审判决是中级法院作出的,就向同级别的检察院提出,地级市的向地级市检察院提出,直辖市的向检察分院提出。

检察院只受理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服的监督申请,案件经一审区法院,二审地级市中级法院,地级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服,向本级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所收到的驳回裁定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只是审查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不具有审判程序的生效性


阿福150298048

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应当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申请再审被驳回,应当向再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平级检察院申请抗诉。举例说明,南京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你不服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你仍不服可以向最高检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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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生效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先走法院再审的程序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一、如果高院不是再审法院,对于其作出的生效判决,那么就应该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当再审程序走完,如果还不服,才能向最高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如果高院作出的是再审生效判决,那么不服的话直接找最高检申请抗诉即可。

三、如果二审法院是市院,向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再审申请,那么这时找省检察院申请抗诉。省检察院可以直接向省法院提起抗诉。不过,也可以直接找二审法院所在地检察院申请抗诉,虽然二审法院所在地检察院没有抗诉权,但他们可以受理的。而且一般向上级检察院申请抗诉,上级检察院也会把案件先交给下级检察院审查,下级检察院审查完再向上级汇报能否抗诉。比如A市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向省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那么直接找A市检察院申请抗诉是可以的,A市检察院民行处可以立案审查,觉得可以提抗,就向省检察院汇报,省检察院通过了,就由省检察院向省法院提起抗诉。直接找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当然也可以,但一般省检察院会把案子先交给A市检察院去审查,也有可能交给另外的B市等其他市检察院审查,审查完了向省检察院汇报,通过了就由省检察院向省法院抗诉。所以,向二审法院所在地检察院或直接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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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依法认为案件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有误,依法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审程序。若是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当事人认为有误,有权依法按期申请再审。不服驳回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认为错误,有权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建议/抗诉。


泰山法律研究

我的管司,对方不接法院的传票,经过公告,到期开庭,对方拒绝法院,开庭缺习,反对法管做出不公裁诀,上诉到中级法院,今天到现产调查,明天就通知拿裁定,我有以前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四至界限申请证明,白纸黑字注明,法官无理认定,(四至不明裁定说明不属于法院管理范围),维持原审裁定,我继续再审申请,法官不受理再审审申请,我去了捡察院推此法院的承序,说明什么理由心中以有数,有钱使得鬼推磨,无钱有磨推不动,有理变得无,无理有权有理


有冤申不通

谢谢相邀!

如果高院是一审的话,可以上诉;如果高院是二审的话,你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

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超过上诉期限,可以向作出裁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诉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诉,请求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还可以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铁男春秋

同级高检申诉,或者高院申诉,不服才能到最高法或者最高检。否则少了这个程序,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大门都进不去。直接看了材料不全就打发回家。我现在就是申诉到最高检半年了,要求改判我妈妈无罪。


毛毛142982629

这要看高院做出的判决裁定是一审还是二审,如果是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进行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或裁定。如果高院做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的,可以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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