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工资卡被冻结后,又重开一张卡继续领工资,是否犯刑事罪?解读一下?

有容乃大357


律师答疑:首先,这种漏洞基本钻不上,法院进入执行阶段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你名下所有的银行卡都冻结,不会只冻结工资卡。所以想通过重开一张卡领工资是不可行的。其次,如果真被你钻到这个漏洞了,那确实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律判决裁定罪。所以,你在有能力执行的时候最好还是执行,千万别想着逃避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所以,除非你重开的工资卡只够维持你的基本生活水平,肯定会构成拒不执行法律判决裁定罪。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中明确指出了哪些行为属于拒不履行的范围,其中第一款: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你另开工资卡接收工资,就属于故意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千万不要耍这种小聪明!



陈豪俊律师


我想先问问你,你的工资卡开了吗?还是你在这儿YY的?

在法院执行系统,被执行人名下的全部银行账户都是肉鸡,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一个也跑不了。

所以这完全是自作聪明的想法。你开了银行卡,我保证你领工资我不会超过一个月就会被再冻结。

当然,你问的是,是否犯刑事罪?

这是完全可能的,我国刑法有一个罪名叫拒不执行法律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是该罪的表现形式之一种。

你如果开卡后立即被法院再冻结,这是法院在救你,在你犯罪的悬崖边上拉了你一把,但如果你开卡后,源源不断的工资收入逃避了执行,这事,就不好说了,判你个一年两年,有可能,那时候,不是你另外开卡的事,是你开卡也没钱入账的问题了。

人,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算大账算小账,能力所及的范围,你尽量地把债还了,堂堂正正做人,而不是这么鬼鬼祟祟,天天想着挣俩钱怎么藏,不好吗?


潘卫霞律师


执行中法院可以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到被执行人工作单位,向该单位送达扣留工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单位必须协助执行。在此情形下,可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预留生活费用。而超过生活费用的部分,包括工资、奖金等一切工资性收入,该单位财务应按时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或者留在本单位,由法院分期提取。二是直接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冻结数额为执行标的额加执行费用等。此时,因为不能预留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必须到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提取工资时把生活费用拨付给他。当然必须提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据。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没有保留被执行人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那又是另一个法律问题了。

因此,被执行人想另开卡领工资,其单位的财务如果明知他的工资被法院执行,很有可能涉嫌违法被处罚。而他本人如果情节严重也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风铃刀声1


不一定构成犯罪,视具体情形判断。

工资是维持本人与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对有些人来说是维一来源。工资卡被冻结后,行为人为了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生存另开一张卡,沒有期待可能性。

  • 假设行为人另开一张卡,仅提取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
  • 假设行为人另开一张卡,提取全部费用,但全部费用与当地最低生活费用相当,情形同上。
  • 假设行为人另开一张卡,提取全部费用,除了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外,剩余费用全部转移,且数额达到追诉标准时,方能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也只有此类情形才能追究。

教育与法律之一


重新开张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可以重开银行借记卡作为接受工资的卡。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惩戒主要为以下三点: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并不禁止向银行申请借记卡作为工资接收卡。


努力了就会有


不至于达到刑事犯罪,别听有些答主的说法,法律不是那么严苛的,也是有着一定温度的。但是这种行为确实是错的,法院也会采取行动,有可能还会处罚你的单位。

当法院已经冻结被执行人资产时,包括冻结被执行的工资卡时,说明此时法院判决已经完全生效,且已经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此时被执行人的资产和收入应该如实向法院进行申报,如果逃避和隐瞒,法院是有权利采取处罚行动的。处罚包括并不限于教育警告、司法拘留,如果非常严重的话,可能会以拒执罪提出公诉。


法院冻结工资卡,是需要向被执行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且要求被执行单位进行配合的。所以被执行人即使偷偷新办一张银行卡,被执行人单位也有可能不予配合,不将公司发入新银行卡中。如果单位偷偷将工资发入新银行卡中,这就严重违背了法院的司法配合要求。在法院查实情况后,是可以向被执行人单位发出罚款通知的,同时要求其纠正违规行为。

那么被执行人工资卡被冻结后,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从哪里来?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每月发放生活费。法院会根据被执行人情况和抚养家庭的实际情况,每月定额生活费。这个生活费用可以向法院定期领取,或者法院要求被执行单位将工资分为两份,一份为生活费给付被执行人,剩下部分交付法院专用账户。


一般被执行人违反规定后,法院前几次都是批评教育,如果被执行人一直不悔改,法院有可能进行司法拘留。不倒情节特别严重的,也不会采用拒执罪进行公诉。所以不会像有些人所说的,稍微有点违规就被拘留了,就被判刑了。公共资源也不能随便用,强制措施也需要花费很多公共资源,同时针对公民能不使用暴力,也尽量少使用暴力,这也是法院的准则。

总结一下:法院也是先讲情义,再讲道理,最后不行才会给你动用法律手段。每个被执行人都有自己的客观原因,其中只有极少数才是真正的“老赖”,千万不能简单粗暴的给被执行人打标签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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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工资属于被执行人的收入,属于可执行对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至于生活必须费用的标准是多少?这个实践中也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根据目前法院的做好,有的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认定或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若按问题所说,人工资卡被冻结后,又重开一张卡继续领工资,这个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行为。若以广东、河北的地方为例,只要具有故意毁损、隐藏、转移财产,致使无法执行的金额个人达2万元以上,就属于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情况,就将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总体来说,不建议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特别是目前狠抓执行,解决执行难的情况下,是极其容易被追究刑事责任。


叶律师


1被执行人工资卡冻结一般涉及由用人单位或工资支付单位协助执行,你所述情形涉嫌第三人未协助执行,法律责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义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除了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外,协助义务人未履行协助义务若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失的,还需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第37条规定:“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58条规定:“有关单位或公民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通知书后,协同被执行人转移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承担赔偿责任。”

2被执行人通过换卡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根据刑法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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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答案,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

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看到没有,法院有权扣留、提取你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这个收入就包括你的工资收入,所以说如果你属于被执行人,那么你的收入,理论上来说,除了保留日常家庭生活必需的费用之外,其余的都必须用于归还欠款(至于说,生活必须的费用是多少,目前一般默认都是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

在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中明确指出了哪些行为属于拒不履行的范围,其中第一款: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你另开工资卡接收工资,就属于故意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所以你这个行为是涉及犯罪的,至于说这个罪责有多么严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说如果你另开工资卡,拒不履行自己的被执行信息,那么你最多有可能被处罚七年的刑罚,并被处以罚金,当然了工资收入一般算不上情节特别严重的,特别是被发现之后,你主动履行进行部缴偿还的,最后一般也就是拘留几天而已,不一定会坐牢。

总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己负下的债,自己要承担起来,不要总想着逃避债务,虽然法院会执行走你大部分的收入,但是都会给你保留最基本的家庭所需,不会让你真的连基本的生活都过不下去,所以不要总想着逃避,特别是你这种另开工资卡的行为,已经涉及到犯罪了,你要知道你逃避的后果更加的严重。


鲤行者


工资是保障生存的基本条件,如果工资被法院执行走了,还怎么生存,生存权是基本人权,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有钱可以不借,借了收不回,也别指望法院去剥夺别人的生存权,如果还不明白,建议看看电影白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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