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出租屋內男子觸電身亡 法官實地勘查調解結案

東莞陽光網訊夏天出汗多,大家可能每天要衝幾次涼,但是沖涼的時候不注意,也可能發生安全事故。茶山一市民借住老鄉出租房,使用熱水器時發生觸電事故身亡。悲劇發生後,死者的父母將房屋的所有權人,出租人,熱水器生產廠家還有他們的老鄉一同告上法庭。結果如何?來看看。

2017年6月9日,袁某在老鄉陳某位於茶山鎮的出租屋內使用熱水器洗澡時,發生觸電,後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情發生後,袁某的父母認為是熱水器漏電以及出租屋內的漏電保護裝置沒能啟動,導致兒子死亡,所以將出租屋的所有權人張某、出租人楊某、熱水器生產廠家、以及老鄉陳某一同告上法庭,訴請死亡賠償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52萬多元。

原告委託訴訟代理人 江林:“原告認為本案任何一個被告,如果完全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受害者)袁某均有可能不會發生今日的慘劇,因此各被告應當對原告的訴請承擔共同責任。”

經過庭審,四名被告針對原告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並出示證據。法官認為,案件存在一定複雜性,宣佈休庭並擇日到事故現場查看,釐清事實。

歷經半年多時間,數次現場勘查,三次庭審,最終各方就賠償事項達成一致,於本月16號調解結案。法官們盡心盡責的調查,給了原被告雙方一個滿意的交待。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 江濤:“因為像這類案件,對事故現場的考察更有利於確認,法官的內心確認看我的判斷是否,更接近客觀事實,所以說我們想努力讓每一個案件讓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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