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双流人注意!新型碰瓷套路现身成都!别怕,法律给你撑腰!

说到碰瓷,不少老司机就脑壳痛,本来现在马路上就车多人多,还要小心有人突然出现搞些幺蛾子。

这些年你们可能碰到过这样碰瓷的↓

  • 不要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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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装示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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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堪比“影帝”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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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门猛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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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碰瓷党”,很多车主加装了行车记录仪。

碰瓷党:行车记录仪?呵呵,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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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汽车+自行车”这种新型的碰瓷套路已经在全国各地上演了,实在让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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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秘力量(金钱)的操纵下,近日,成都也出现了类似手法!

家住双流的李先生和家住新都的雷先生,遇到了新的“碰瓷”花样。

事发地:双流

李先生家住双流,4月25日下午5时30分许,其与妻子驾车从双流杨公镇到文武社区,行至距离目的地100余米的路段时,一辆车牌号为“川A·*951Y”的奥迪车从一“T”字路口驶出,行驶到了李先生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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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速度明显压低了,开的比较慢,但他前面50到100米的距离内又没有任何其他车辆,感觉有些怪。”李先生介绍,因为急着回家,便计划提速从奥迪车的侧方借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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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巧的是,超车过程中,一个骑着共享单车的男子正好从对向车道驶来,并撞到了车身左侧。

“差不多与奥迪车快平行的时候,他(单车男子)就过来了,挂在了我的车门上,车门挂了好几条刮痕。”李先生介绍,骑车男子随后倒地,奥迪车则继续向前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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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马上就说算了,自己去弄就可以了,最后我爱人还给他留了一个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他花了钱可以联系我,但他也没确认电话对不对就走了,我等了一周也没有接到电话。”李先生说。

事后,李先生原本并未再想此事,直到几天前,突然发现微博中竟也有人遭遇了同样的情形。而这更加坚定了事发时他的猜测,“这肯定是一个碰瓷团伙了。”

事发地:新都

李先生看到的微博消息来自雷先生。

雷先生介绍,事发时间为4月28日,当天他从青白江回新都大丰,在行至军屯食品大道时,一辆奥迪车出现在了前方,速度一样压得很慢。

雷先生介绍,自己曾先后两次尝试超车,第一次时,奥迪车并没有让出道路,第二次时,其车辆左右两边均有共享单车出现,“我就从左边超,正超的时候,左前方的单车就挂上来了,从后视镜看,他当时就趴到了地上,但我当时感觉明显还有很大空间,不可能挂到,是他直接把车摔过来的。”

随后,雷先生询问对方是否有事,对方回应没有大碍,到附近买一点药擦一擦就可以了。接着,雷先生便让男子坐上了自己的车。上车后,男子则从包里拿出了一部屏幕破损的手机,向雷先生提出了5000元的赔偿。

“是一个苹果7plus手机,他说才买没几天,我一看手机都是弯的,一般情况都是屏幕碎,机身咋会弯了呢。”雷先生提出了异议,并提出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他又说那就给几百元也行,我想就更有问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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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先生称,自己坚持要报警,男子才下车,但对方放话“快点走,快点走”,并带着威胁的语气说道,“小心挨打”。因为一个人开车,雷先生也迅速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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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过程中,李先生和雷先生正好均装有行车记录仪,而事发的全过程也被记录了下来。

两人对照了车牌号和事发的经过,几乎完全一致。李先生说:“一样的车牌号,一样的奥迪车,一样的手法。”

好了,让我们总结一下整个碰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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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整个碰瓷过程:

行车途中,一辆轿车出现在车前,并放慢速度,后车借道超车途中,对向车道一男子骑着共享单车驶来,与车相撞,男子倒地,接着提出赔偿。

很明显,这是一个团伙“碰瓷”,而且团伙分工明确:有人做司机负责“堵路”,诱使被害人变道超车,另有人骑共享单车配合作案。据了解,很多诈骗团伙通过这种方式,每天获利过千元。

22日下午,雷先生已经向事发地新都区军屯派出所报案。据了解,报案已经受理,将在随后进行调查。

槐轩君说法

“碰瓷”其实质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相关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槐轩君在此提醒各位,路上开车时,遇到这种汽车+自行车并行的,车速时快时慢,很可疑的,请务必要多留一份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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