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寶馬4S店捆綁銷售屢遭投訴仍未“鬆綁”

衡陽寶馬4S店捆綁銷售屢遭投訴仍未“鬆綁”

衡陽寶馬4S店捆綁銷售屢遭投訴仍未“鬆綁”

經過再三討價還價,銷售人員表示:“他們可以在車價上稍微優惠一點,但第一年必須在店內購買全險,保險種類不能少。”

現實比對:與國家政策背道而馳

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經銷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供應商、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者和售後服務。

部分地方政府出臺的新《消保條例》中對此也有明確規定:汽車經營者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使用其配套產品和相關服務,不得限制、指定保險公司和強制購買保險險種。顯然,衡陽美寶行寶馬4S店的做法與國家政策背道而馳。

業內評析:捆綁銷售受利益驅使

律師觀點:嚴重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湖南追正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元在接受採訪時說,這種行為屬於捆綁式銷售,不但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同時也是《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所明令禁止的。

胡元律師表示,買車險應遵循自願原則,向哪家保險公司投保、通過哪種渠道投保、購買哪些商業險種,這些都是消費者的權利。貸款買車須綁定4S店保險,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可以投訴到工商部門,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執法部門:已重點約談寶馬4S店

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期間,衡陽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局對全市相關4S店進行了巡查和走訪,並重點對衡陽美寶行寶馬4S店等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了調查和約談。該局一曾姓隊長接受採訪時說:“衡陽美寶行寶馬4S店未如實配合調查,並否認實施了相關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將持續跟進調查,如果查證屬實,將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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