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总统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却对FBI局长无可奈何?

大内高手耍笔杆

这句话并不准确,美国总统也可以随时任命和解职FBI局长,只是无权干涉FBI的工作。这跟美国的政治体制有关,美国是行政、司法、立法三者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美国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一把手,但受到总统的直接领导

美国的国务院有所特别,相当于外交部,国务卿是主管外交事务和部分国内事务的部长级人物。但是由于美国是全球性大国,它的外交部长在美国各部长中是最有权力的。国务卿的任命与解职属于行政事务,而行政事务由美国总统掌握全部大权。

美国的国务卿、国防部部长、美国驻外的大使,这些人选都是美国总统提名并且交给参议院批准。尤其是在这些部长被解职的要求,参议院会轻易就批准的。因为美国政治斗争已经很严重,在联邦的经费、移民问题上,矛盾很深,没必要为了解职一个部长的问题闹别扭。当然参议院在批准任命的时候,可能会更慎重。

美国联邦调查局,隶属于美国司法部,司法和行政是完全独立的

美国联邦调查局也就是FBI,他的局长的任命也是由美国总统提名和参议院的批准。但是由于美国是三权分立,行政和司法完全独立,所以联邦调查局有权力对美国总统展开司法调查。而且总统不能干涉FBI的调查行为,但是总统可以宣布解职FBI局长,但是必须经过参议院的批准。

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曾利用职务长期刺探各个议员和总统的机密,一直在这个位置上干了48年,直到病死在任上。多位总统和议员都想解雇他,但是由于被FBI掌握把柄,都不了了之。而在胡佛之后,很少有局长在能达到这种和总统互相制衡的程度。

所以,名义上,FBI局长和国务卿都是美国总统提名和任免,再由参议院批准。但实际上,由于FBI属于司法部门,可以对美国总统进行调查,无疑使实现了制衡。但实际上毕竟是总统权力更大,FBI局长也只有胡佛有那样的权势。

2017年5月,特朗普解雇了当时的FBI局长科米。这个科米缺少议员的支持,而且因为调查希拉里得罪了民主党,所以特朗普解雇他非常顺利,参议院轻松通过。


寰球视角

美国总统有四股势力是不能得罪的:华尔街金融大佬,军工利益集团、“深国”情报系统、新闻媒体。至于国务卿,本身就是总统班子里的人,要炒就炒,总统无需担心什么。

总统在台上的时候,背后代表着华尔街和军工复合体的利益,总统在做事的时候,得考虑情报系统和新闻媒体的感受,不然,新闻媒体会明着整总统,情报系统会暗着搞总统。

在美国的情报网系统中,最让总统和军政商界大佬们忌惮的就属于FBI了,如果哪个政客被FBI盯上了,那基本上好日子也就到头了,而如果政客得罪了FBI,那么,早晚FBI会给你意外的惊喜。

FBI的强大离不开胡佛的努力,他担任FBI第一任局长长达48年,把这个机构从几十人的默默无闻的小机构发展为2万多人的覆盖全国的情报系统,40多年,流水的总统,铁打的胡佛,他成了20世纪捍卫美国的“守护神”。

胡佛平日里最爱用秘密监视监听方式,搜集商界政界演艺界司法界等一切领域的名人的黑材料,包括总统,甚至玛丽莲·梦露的裸照都能搜集到,胡佛掌握有“肯尼迪与已婚的女间谍英格”、“肯尼迪兄弟与玛丽莲·梦露”、“肯尼迪与模特儿张苏姬”等大量的桃色秘闻,至于其他一些贪腐之类的情报更是轻而易举。而且胡佛总能让那些名人知道FBI掌握有这些资料,而且胡佛会向他们保证只有胡佛一人知晓,只要那些名人的行为不触犯到FBI的利益,胡佛会一直保密。

就这样,总统们利用FBI对政敌进行监视监听,为自己服务,同时FBI在活动的过程中掌控了大量秘密,这使得任何美国总统都不敢解雇胡佛,他们也不知道胡佛到底掌握多少黑材料。

从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到克林顿“拉链门”,以及16年美国大选希拉里“邮件门”调查,都有FBI的“丰功伟绩”,希拉里比她老公被“坑”的更厉害,最终丧失了成为美国第一任女总统的机会。

FBI,就像是美国总统后面的眼睛,长袖善舞,严密监视着这个国家的动向,让总统在做一些决策的时候心怀顾忌,当然,现在的FBI局长,相比当年的胡佛,那差的可不是十万八千里,即使科米给特朗普纳了投名状,也受到了特朗普的赞赏,但很快还是被特朗普从电视上开掉了。


云中史记

我来回答,我的回答就是通俗易懂,合乎题意。

总统对国务卿没有生杀大权。


美国的国务卿相当于我们的外交部长,总统可以任命国务卿,是总统的外交顾问。总统可以解聘他,但是说生杀大权过分了。

总统和FBI局长的关系。


法律上,制度上,总统同样可以解职这个局长。但是情报部门的领导得罪不起呀,因为FBI的职责就是收集情报,收集谁的?有普通公民的,

当然也会收集高管的,甚至收集总统的。

历史恩怨:总统对FBI的无奈。


FBI首任局长干了48年,直到死!!!!

为什么?因为没有总统敢动他!比如他手里有罗斯福总统夫人的裸照,有肯尼迪的私密电话录音。


再比如水门事件的深喉就是当时的FBI副局长。

再比如希拉里竞选总统时,FBI局长突然宣布重启对邮件门的调查,直接让希拉里陷入窘境,但是时任总统奥巴马并没有办法。

一句话,政治家把柄多,怕情报部门。


新疆卖火柴的小女孩儿

在美国的政治实践中,有个比较隐晦的逻辑,就是所谓的给台阶下。很多时候,大家还是比较注重面子的,尤其是美国政府是出了名的要面子,因此如果有什么不愉快,很多时候也是私下解决,或者玩个套路不让事态扩大,比如说当年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在注定要被解职的情况下,自己却率先辞职,然后继任的总统马上就特赦了尼克松,使得尼克松成功跑路。

假如总统和内阁闹矛盾了,或者议员出了什么问题,在美国的政治框架内,大家第一选择就是辞职,从此一了百了,这也算是有尊严的下台方式,总比在台上被人直接撸了或者被抓走要强。因此美国在过去数百年间,总体上看其精英政客还是比较注重面子的,大不了就辞职卷铺盖,但也有少数赖着不走的情况,但也只是表达下自己的不满,最终还是会被赶走的,只是面子肯定挂不住了。

因为如果一个美国政客辞职了,他给人的印象就是干不下去了,明哲保身,这样往往还真的能保身,假如一个议员得罪了民众,即使这个议员没犯法,也不构成被解职的条件,但他知道自己下一届肯定选不上了,于是乎选择辞职以挽回名誉,这也是个折中的路线。因此在美国的政客眼中,辞职是个硬道理,不管得罪了谁,是得罪了老百姓还是利益集团,都可以一走了之,走了后哪管洪水滔天?最关键的在于,美国的法律系统比较认可这种方式,就如同刚才讲的,可以明哲保身,你选择主动辞职了,也就是认错了,法律系统或许就会考虑放他一马,可万一是在台上赖着不走,同时自己还犯了事,那麻烦就大了,此时法律系统就得平民愤,大概率不会放过这个不懂规矩的人。

如果我们看看美国总统的情况,比如说尼克松,假如当年他赖着不走,打死也不辞职,那么他会面临什么情况?首先就是被国会弹劾成功,然后被解除总统职务,再然后就是被抓进监狱,大概率会是这么个下场。当然了,克林顿也曾经遭到弹劾,假如克林顿也被弹劾成功了,他会不会进监狱就不清楚了,但大概率不会有好下场。但大家可以换个角度想,为什么当时克林顿不选择辞职?因为他知道弹劾是通不过的,毕竟自己犯的事和尼克松相比真心不那么大,虽然很多美国人不这么看。那么有人疑惑了,为什么美国政治家这么注重面子?动不动就要辞职?其实这也是美国的特殊国情导致的,这需要再次引出美国政治另一个比较隐晦的逻辑,那就是刺杀文化。比如说某个议员得罪了大众,大家要求他辞职,但是他就是赖着不走,那么等待他的恐怕就是不知道从哪冒出的枪手,就算他请了很多保镖,也注定是过不安生了,所以干脆辞职保命。大家想想,连总统都能被刺杀,那么任何美国高层的人物都有被刺杀的可能,这的确是比较尴尬的。

但要是说到美国总统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这其实就极端了。大多数情况下,美国总统不敢动国务卿,这毕竟是内阁首席部长,是美国权力的2号人物,很多时候还得慎重考虑的,虽然总统可以炒国务卿的鱿鱼。但假如是个不太按套路出牌的总统,那不仅是国务卿可以炒鱿鱼,理论上任何跟他做对的内阁成员,他都可以炒鱿鱼,除了副总统。即便是FBI局长,美国总统也可以将其炒鱿鱼,只是需要经过参议院同意,但有一点在于FBI局长拥有对于美国总统的调查权,因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FBI隶属于司法部,所以总统不能干预司法调查,因此多少也会有点忌惮。但说到底,美国总统的权力是最大的,他如果真的认准了要把他炒鱿鱼,也还真是一句话的事,当然了,参议院同不同意就不一定了。

总的来看,在美国的政界被解职还是比较丢人的,能够保住面子的办法就是主动辞职,因此总统往往会私下来商量下,至少得让人有个心理准备呀,但要是总统突然就将其解职,这可谓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如果遇上这样的总统,不管是国务卿还是FBI局长,只能自认倒霉了。


图维坦

首先,我要纠正和说明的是,美国总统对国务卿和FBI局长都有生杀大权即总统可以解雇这两位政府高级官员。

谈到国务卿,这是目前世界上独有的一个职位。美国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首长,美国国务院是直属于美国政府管理的外事机构,相当于外交部。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国务卿是政府排名第一的部长,管理权限也不仅仅是外交,因此,美国国务卿是美国总统下属的内阁成员,但是地位要比一般的内阁部长高。



虽然美国国务卿是仅次于正、副总统的高级行政人员,但其由总统任命(须经参议院同意),对总统负责,同样,总统有权解除国务卿的职务。即我们所说的美国总统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前几天,美国总统特朗普突然宣布解除国务卿蒂勒森的职务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谈到FBI局长,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FBI,FBI是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的缩写,即我们经常在新闻中听到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它隶属于美国司法部,是美国司法部下属的主要调查、情报部门,负责调查违反联邦法律的案件,为执法搜集情报。



事实上,之所以有人会对美国总统对FBI局长是否有生杀大权有疑问是因为FBI局长所领导的联邦调查局有一项至高无上的权力,即能够对总统和白宫展开调查。因此,一个强势的FBI局长往往令那些有“违法”行为的总统惧怕。

那么,美国总统有权解除FBI局长的职务吗?答案是有。


2017年5月9日,白宫宣布,总统特朗普根据司法部建议,解除了联邦调查局局长科米的职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总统在“适当的理由”下可以解除FBI局长的职务,即对FBI局长有生杀大权。在美国的权力体系中,总统解雇FBI局长和FBI对总统有调查的权力是相互独立的,并不矛盾。


杯酒杯历史

这就要从FBI的归属和职权说起了,事实上FBI属于一个双管部门,一方面FBI的局长可以由总统任免,一方面FBI隶属于美国司法部,可以依法对包括总统在内的美国国民进行调查。历史上最成功的FBI局长当属胡佛了,在为整整48年,从国家的安全到总统的隐私,可以说是唾手可得,所以处于制约和反制的原因,总统对于FBI还是心存顾虑的,说不准哪一点隐私和罪责掌握在别人手里。




而国务卿更像是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始终是捧着总统“饭碗”的人,所以说言听计从,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才是国务卿的基本职责。虽然他在许多方面的职权与总统相似,但毕竟受命于总统,最基本的是手中没有实权。和FBI局长不可同日而语,再说白一点就是:FBI局长是公务员,国务卿是打工仔,怎么样,够清晰了吧!至于科米被特朗普解职,原因在党派利益。


栋哥曰

美国总统可以任免 司法部长 和 国家情报总监DNI,而FBI作为司法部长和国家情报总监的下级政府机构,当然总统有权解雇FBI局长。所以说总统无可奈何的说法是不正确,当年克林顿也曾解雇过FBI局长,川普解雇科米是第二次。

FBI隶属于两个部门,司法部DOJ和 国家情报总监 DNI(911以后成立的新机构,整合CIA和FBI等很多情报部门的机构,它的前身是二战后成立的DCI-中央情报总监)。FBI主要是负责美国国内的反恐和美国跨州的犯罪活动,而CIA则是负责对外国和国际事务的一切情报收集和国外反恐行动。911以后,CIA局长一般是兼任DNI的副总监。

FBI主要的责任决定了它在政治上持中立的立场,因为主要目的调查美国国内的跨州犯罪和美国国内的反恐。所以FBI必须保持政治中立,来保证它调查的事件不受民主党和共和党政客和党派人士,政治说客们的影响和左右。

FBI的局长任期是10年,所以一般情况下,总统很少解雇FBI局长,毕竟总统任期仅仅是四年。题外话:克林顿当时解雇FBI局长是因为该局长屡次把FBI专机私用,被人举报,FBI局长坚决不辞职,克林顿解雇了他。属于合情合理。川普解雇科米属于私利。


KevinMaEnjoy

1、美国国务院、国防部、财政部等都是美国总统领导管辖下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国务卿等政府官方都是由总统提名并由美国参议院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之后,方可履职上任。美国总统作为美国政府元首,拥有政府组阁权,无疑拥有解除任何内阁官员的权力。 2、美国联邦调查局(FBl)隶属于美国司法部。其任务是调查反联邦法罪犯,支持法律,保护美国,调查外国情报与恐怖活动,调查范围极大(包括总统)。对联邦、州、当地和国际机构提供邦助,在响应公共需要和忠实于宪法的前提下履行职羡。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任期10年"。因此美国总统显然无法随心所欲的罢免联邦调查局长的职务,没有参议院的同意批准许可,断不可行…


知研42791366

美国是总统制国家,内阁各部首长由总统提名国会通过后任命。

总统可以随时炒各部行政首长的鱿鱼。

所以,美国总统绝非对FBI局长无可奈何,就和国务卿(外交部长)一样,要炒他分分钟的事,就看有没有必要爽不爽了。


灰太狼4496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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