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七歲男孩跟奶奶相依為命,挖野菜為生,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飛魚183272613

7歲男孩和奶奶靠賣野菜為生,年齡這麼小,卻又有和年齡極不相符的成熟,真的讓人心疼。七年前,在小元康剛出生沒多久,他的媽媽就走了,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之後,爸爸也再婚了,去了縣城打工,平時很少回來。奶奶心疼孫子,將他抱回老家撫養,從此祖孫兩代人相依為命。小元康甚至都不記得爸爸媽媽的模樣。

我想知道,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父母,說他們拋棄孩子一點都不為過,這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不是一個可以隨意處置、想不管就不管的東西。

早上六點,奶奶準時出發,送七歲的小元康去山下上學,是她每天最重要的事情。3公里的山路,祖孫兩人沒有交通工具,走路至少需要一個半小時。奶奶說再苦她也能受得了,只要吳元康好好學習,能走出大山。不上學的時候,小元康會和奶奶一起下地幹活,或者去挖野菜,野菜是他們最重要的經濟來源。

奶奶挖野菜,小元康把挖出來的野菜抖掉泥土,然後放進筐裡,奶奶累的時候,他也會拿起比自己還高的钁頭挖野菜。奶奶把野菜收拾乾淨,紮成小捆,一元錢一捆。元康和奶奶一上午的勞作 ,可以獲得二三十元的收入,祖孫倆很知足。

奶奶的辛苦忙碌,為年少的小元康,營造了一個雖然不完整,但是足夠快樂的家。一粥一飯,每日陪伴,是奶奶對孫子的深沉愛意。而這美好的時光,也會成為吳元康一生中最溫暖的回憶。不過我想對這一對不負責的父母說一句,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父母的不管不顧會讓孩子心靈蒙上一生的陰影,你們應該慶幸,還好孩子有一個奶奶,代替你們盡父母的責任,希望你們用餘下一輩子的時間好好反省和領悟,學學到底如何為人父、為人母!

家庭和出身已經父母我們都無法選擇,但我們卻可以選擇未來的路。希望小元康能好好成長,你的未來一定是一片坦途。


河南商報

題主說的是家住河南省內鄉縣吳埡石頭村的小元康,七年前,小元康剛出生沒多久,他的父母因為性格不合離異,媽媽就走了,之後,爸爸也再婚了,去了縣城打工,很少回來。奶奶心疼孫子,將他抱回老家撫養,從此祖孫兩代人相依為命。大人的世界,小元康不懂,也不明白為什麼別的孩子都有爸爸媽媽,而他卻沒有。

祖孫倆相依為命,以挖野菜為生

7年來祖孫倆相依為命,其中的辛酸只有他們自己知道。早上六點,奶奶出發送七歲的元康去山下上學,3公里的山路,祖孫倆沒交通工具,走路至少需一個半小時。奶奶說再苦她也能受得了,只要吳元康好好學習,能走出大山。不上學的時候,小元康會和奶奶一起下地幹活,或者去挖野菜,野菜是他們最重要的經濟來源。

網友紛紛留言譴責孩子父母

海外漂泊人:這都是父母造的孽。給幼小的孩子心靈上有著沉重的打擊。呼籲社會別把婚姻當兒戲,最受傷害的還是孩子。

@秋風秋風秋風冷:這個社會有太多不配當父母的人當了父母。

@草莓酸奶k:他爸爸在縣城打工卻7年不贍養父母不照顧未成年子女,這才是問題重點吧?

@曹曹725:爸爸是再婚後去縣城打工,然後就不管老小了?

@Supersuper鈴:祈求他們越來越好。

@兩站的距離:真讓人心疼。

@babyqian還心靈一片淨土:孩子遇上這樣的家庭也是遭罪,希望他能順順利利靠自己闖出一片天。

@豬豬的琅琊榜:孩子媽媽和爸爸算不算遺棄罪?該盡的責任一點不盡枉為人。

@親愛的小阿琛:希望小元康能健康長大。

小孩子是那麼脆弱的個體,他們藉助父母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便是他的全部依靠,作為父母,又怎能辜負他們內心那小小的期望呢?!父母的職責其實沒有想象中那麼複雜。首先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父母要確保孩子的生命安全。其次,父母需要陪伴在側,尤其是孩子6歲之前,給予孩子身心發展必要的情感支持和引領。

不管小元康的父母是因為什麼原因而離婚,但他們把襁褓中的孩子丟給老人撫養,這就屬於生而不養的父母。父母之責從來都不應該缺位,而且其他因素也不應成為父母逃脫責任的擋箭牌。對此,你怎麼看呢?(X)


大河客戶端

對於河南七歲的小男孩,父母雙雙離家出走,對小元康不聞不問,不管不顧,這件事,我個人認為,實在是有違人倫,確確實實是不應該呀!整整七年了,從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嬰兒,到足足七歲的懵懂小兒,居然都沒有回家來看看可憐的小元康,甚至是都沒有打個電話或者是請人捎個話或者是捎點東西回來。實在是不應該啊!他(們)根本就不配為人父母,簡直連畜生都不如。這是典型的遺棄罪,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的,不但要受到社會各界的共同譴責,而且應該嚴懲不貸,必須要繩之以法,以儆效尤。



小的不說,老的也同樣,一個孤苦伶仃的老人,本來有兒(有媳),還有孫子。不但不能享受正常人的天倫之樂,還要獨自承擔起照顧年幼無知的孫子的重任,居然只能靠帶著年幼的小元康挖野菜補貼家用,送小元康跋山涉水去上學。這一老一小的身影真是,看著就讓人覺著心酸呀!就衝他們上有老,上不盡孝道 ,贍養老人;下有小,下不盡責任, 撫養幼兒,逃避義務,已經是遺棄罪了。小元康的母親意氣用事,一走了之,父親不但不反思,加倍的補償愛給孩子,居然還自私自利,另立門戶,又再婚了 ,就應該判他們的重罪。

我覺得,對於這樣的所謂的“人”類,除了社會各界的愛心人士的共同努力,對老人與小孩,給予無私的幫助與關愛;政府部門,更應該並且有責任,一定要管起來,有所行動,有所作為。需幫扶的幫扶;需關愛的關愛;該勸導的勸導;該處罰的處罰;該坐牢的還要坐牢(遺棄小孩,這可已經是遺棄罪了呀),總之就是要讓他們做為人父母該做的事,管為人子女該管的活。而不是聽之任之,置之不理,完全讓別人去幫助管著本來就是他們自己該管的事。而不是一味地濟困救貧,治標不治本,要不然,還會有第二個第三個甚至是更多的小元康冒出來。對於小元康,他們需要的不僅僅是物質上的幫助,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撫慰。否則 ,救得了他(們)一時,救不了一世;管得了他(們)的溫飽,管不得他(們)的感情,(他們)的心理健康甚至是人格都肯定是會不可避免的有影響的。這對他(們)以後的人生軌跡與感情生活也肯定是會有不可估量的影響的。

所以,大家都要及時行動起來,糾正社會的不良風氣,還大家一片蔚藍的天,營造一個有利於兒童健康成長的和諧環境。朋友們,你們說,是不是呀?!


豆248752315

現在的年輕人把婚姻當兒戲想結就結,想離就離,根本不考慮孩子的生活和感受,我的一個親戚他媳婦有外遇,要離婚,當時大孩子是男孩才11歲,小的是女孩才8歲,我們大家勸了很多次,都說孩子還小,你們為了孩子也要好好過日子,男的經過大家的勸說後,含著眼睛說好為了孩子我不離了。可是女人確說我堅決要離,孩子會長大,可我不走就沒有機會了,我不想在這個家悶死,男人為了孩子也不和她炒,也不和她離,他說我想通了,只要她不離孩子還有一個完整的家,還有媽媽,我受多大的罪都值得,可是他媳婦還是起訴離婚了,離婚後為了生活爸爸出去打工了,兩個孩子跟著爺爺奶奶生活,爺爺奶奶已經80多歲了,自己的生活都靠子女照顧,孩子很可憐小小的年齡就學會洗衣服,做飯。每天下課自己要自己煮飯。小女孩和小男孩以前很活潑可愛,父母離婚後變的很孤獨,不願意見人,也不願意說話。小女孩經常哭很可憐,所以現在的年輕人不要光為自己考慮,有孩子了要為孩子想想,他們雖然會長大,但是是在什麼環境中長大。離婚對他們幼小的心靈有多大的傷害,你們考慮過了嗎?為了孩子不要動不動就離婚。


手機用戶4701355343

河南七歲男孩跟奶奶相依為命,挖野菜為生,我很心痛,但不足為奇,當年我一歲半母親去逝,父親在病中,與殘疾祖母生活,也是靠挖野菜度日,挖野菜不可怕,最怕的是沒有野菜挖,我那時戶戶缺糧,家家挖野菜,我與奶奶要跑幾十裡才有野菜挖,十三歲那年,打破冰塊挖藕,這孩子好的現在挖野菜的人不多,有野菜挖,希望堅強的度過難關,雖然很苦,但能堅持就是硬漢,在今後的人生中,你一定比誰都會不怕苦,在今後的生活中,你的每天都比別人過的幸福,因為你是在苦難中度過來的,只有吃了苦的人,才不怕苦,祝你早日過上幸福的生活。


奇妙54

七歲男孩跟奶奶相依為命,挖野菜為生,網友不禁要問,孩子的父母呢? 小元康,家住河南省內鄉縣吳埡石頭村。七年前,在小元康剛出生沒多久,他的媽媽就走了,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之後,爸爸也再婚了,去了縣城打工,平時很少回來。小元康甚至都不記得爸爸媽媽的模樣。大人的世界,小元康不懂,也不明白為什麼別的孩子都有爸爸媽媽,而他卻沒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必須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加以監督和保護。

小元康與奶奶相依為命,挖野菜為生,希望當地政府能夠精準扶貧,給小元康提供法律援助,起訴小元康的父母履行贍養義務,也從其他方面幫小元康與奶奶儘快脫貧,在脫貧攻堅的道路上,一個也不能少。


東方今報

我嫂子的弟弟也離婚了,離婚時小孩才二歲,她弟弟也沒再婚,別人問他為什麼沒再婚,他說生了他,就應該給他幸福和快樂,世上有幾個好的後媽。現在在縣城買了房和門面,兒子也高中快畢業了,我覺得他是真男人。


永不忘恩

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恨這輩子自己沒有能力去幫助所有需要幫助的人,特別是可憐的孩子們。他們是那麼的可愛和天真,他們什麼都不懂,卻要承受苦難。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我的眼淚就不由自主的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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