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下面这几种情况是可以的!

员工离职,用人单位一般会给予经济补偿金(公司正常辞退)或经济赔偿金(公司违法开除)。

那么,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很多人都误以为,在公司工作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最后无论是什么原因离职,公司都应当给补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下面这几种情况是可以的!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员工工资遭克扣,主动辞职有补偿

安排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变相克扣工资,请求法院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得到支持,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经济补偿。

采取刁难和欺骗手段,诱使劳动者辞职

例如,公司换了新任老板,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某人不适合岗位工作为由,要求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拒绝。

拒绝之后,公司便采取了增加劳动强度、减少奖金收入等办法予以刁难,迫使劳动者主动辞职。

这样的情况下,只要能证明是被诱使或者逼迫的,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不服从公司调岗辞职,需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张彦在联能公司一直从事的是管理工作,从未从事过钳工,在张彦已经57岁时联能公司安排其做钳工工作,张彦不愿意,联能公司以张彦不服从岗位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公司未足额缴社保,员工被迫辞职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法律赋予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下面这几种情况是可以的!

还有哪些可以要求支付经済补尝的情况?

  • 用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补偿。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 企业转让、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 其他因劳动合同调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済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 劳动合间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因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 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下面这几种情况是可以的!

赔偿标准:工作年限 * 月工资

工作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数额;

其他按劳动者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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