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奔驰车”检测结果出炉: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据此前媒体报道,“3月14日晚,车主薛先生开着刚买一个多月的奔驰车从河南去四川出差,没想到在高速公路上启动奔驰车的定速巡航后,发现刹车失灵,定速巡航的功能解除不了,在尝试了多种措施之后,他选择了报警求助,而接到求助电话的高速交警安排薛先生快速通过了收费站。

薛先生描述,他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跑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通过开关车门才把车速降下来。”

“失控奔驰车”检测结果出炉: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昨天,“失控奔驰车”事件有了最新进展。26日,奔驰车主薛先生收到了检测机构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快递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综合认定 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车辆制动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巡航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综合认定2018年3月14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2018年3月14日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排除脚垫卡滞导致失控的可能性、排除定速巡航功能开启状态下ABS或ESP起作用的可能性,确定驾驶员至少未采取通过将电子挡杆拨入N挡的方式进行强制关闭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结合车辆制动系统、巡航系统均工作正常、无故障的客观事实,综合认定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同时,意见书认定,车辆行驶速度高于2km/h时,无论驾驶员是否系安全带,打开驾驶员侧车门,车辆均无法减速停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在车辆存储的事件存储器记录数据,发现了一条关于“定速巡航控制关闭”的记录数据。该数据显示,车辆在出厂后仅出现过一次“定速巡航控制关闭”,出现上述记录的车辆总行驶里程为3008公里,而鉴定开始时,车辆总行驶里程3551公里,车主事发后,从华阴收费站行驶大约800余公里到达成都,也就是说,出现“定速巡航控制关闭”的记录数据,是发生在事发后车主从华阴收费站到成都的路上。

车主尊重司法鉴定意见

“失控奔驰车”检测结果出炉: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对于主动公布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薛先生表示,他尊重司法鉴定意见,但是3月14日晚上他确实经历了车辆失控的状况。

同时,薛先生提到,当初他发现车辆插入U盘后有读取问题,反映给了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现场检测认为是U盘问题,但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对此并未提及。

奔驰方回应:充分尊重和认同鉴定意见

“失控奔驰车”检测结果出炉: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如果车主说谎,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有网友认为车主薛先生说谎。那么,如果车主真的说谎的话,他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表示,如果撒谎,车主将会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来看,如果奔驰车主虚构“奔驰定速巡航失控”事件,则侵犯了奔驰公司的名誉权,奔驰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车主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从行政责任来看,如果车辆本可正常行驶,但车主谎称不能刹车而向交管部门谎报险情,整个高速公路系统为其采取紧急措施,属于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其行政拘留并罚款。

从刑事责任来看,如果车主的行为给奔驰公司带来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可能触犯刑法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编造虚假险情,并在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触犯刑法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在高速公路上无故高速持续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还有可能触犯刑法的“危险驾驶罪”和刑法的“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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