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有很多讲究,比如常说“小酌怡情,狂饮伤身”,比如一条绝不可跨越的底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讲究呢?
蜀黍这有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如盗墓小说里,“盗墓”其实就是一次探险。
那些不遵守规矩,没有敬畏之心的人都死了。只有知识储备量很大,又遵循规律的主人公们,带着主角光环活了下来。
说回我们的喝酒与开车,开车你必须要有驾驶知识储备,有基本知识储备你就会知道,
喝酒之后,忌开车。没有遵循这个规律的话,牢狱之灾或血光之灾,会随之而来。
周某是深圳某公司的总经理,21日晚21时30分左右,他驾驶小车到福永街道一酒店与两名外国客户吃饭,期间喝了不少洋酒,他与客户一直聊至次日凌晨4点才准备离开 。
周某开着小车离开了酒店,准备回到新安,却开错了路。他喝的是在太多了,头晕晕的,已经无法做判断了,他将车开到了碧湾路进入了海滨新村。随着酒精的作用,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周某表示已经没有印象了,直到交警的出现。
2018年5月22日早上6时39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在宝安区碧湾路海滨新村入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一路边停放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执勤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小车上有一小堆呕吐物,小车旁五米处一男子昏睡在地,当事人身上也有呕吐物。
经查,周某驾驶粤B牌小车行驶至海滨新村入口路段时,车辆车头与前方一废品厂铁门发生碰撞,小车继续向前与停放在废品厂内的一蓝色货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铁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周某负全部责任。现如今,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5月23日被深圳交警刑事拘留。
周某有很多选择,比如打车回家或在酒店休息一下再叫代驾,但是他选择了最失败的一种——酒后开车,那他就必须接受
最失败的结果。深圳交警提醒各位,请以此为戒,勿酒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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