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扩大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外溢效应

时报时评

范思立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的3个方案,以实际行动再次向世界宣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广东、天津和福建于2015年挂牌,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于2017年挂牌运行,至此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数量达到了11个,形成“1+3+7”的试点格局。同时,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目前已形成15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

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之初就被中央赋予“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的使命和职责,国务院此次公布三地深化方案意在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等方面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

广东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则提出围绕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围绕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纵观三地深化方案,在多个领域深入开展改革探索,并且制定了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但其总体目标均是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这将对全国的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形成引领和推动作用。

必将有利于形成增创国际竞争的新优势,进而培育发展新动能。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建设新型贸易产业集聚区,创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尤其可期的是,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和产业孵化,同时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业务健康发展。

必将有利于构建更高层次的经济新体制,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与流程优化,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如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实行“一址多证”等。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开放度和透明度,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而且进一步深化金融开放和监管创新,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必将有利于深化区域协作发展,发挥对外开放引领作用。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天津自贸试验区可以更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将在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简言之,自贸试验区承担着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使命担当,面对新情况,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不能止步,需要加大压力测试,进一步扩大其改革开放的引领作用和外溢效应,唯有此才能更好完成中央赋予其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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