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为什么不算是战争罪呢?

国际趣多多

战争罪是当今国际上最严重的犯罪之一,谋杀或虐待战俘、杀害人质、肆意摧毁城镇和村庄都算战争罪。每个国家都有义务承担国际法上惩治战争罪的责任,并且国家有必要制定相应法律规范以更好的履行这种义务。

美国宪法当中的第一款第八条明确规定,国会是唯一拥有权力宣战的部门。但是美国的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中又同时写道,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三军总司令。尽管宪法明确赋予了国会唯一的宣战权,但是作为三军总司令的美国总统往往不和国会打招呼,而是直接采取军事行动。自从杜鲁门总统绕过国会参加朝鲜战争后,历届美国总统都不重视国会的意见。他们常常以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为理由,认为自己有权力派遣军队战斗。

以2003年爆发的伊拉克战争为例。为了推翻伊拉克的萨达姆政权,以布什为首的美国政府声称伊拉克境内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且还暗中支持恐怖分子的活动。布什政府随后悍然入侵伊拉克发动伊拉克战争。然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经过700多次的调查并没有在发现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今伊拉克已经被美国占领了十多年,美国仍然没有找到所谓的化学武器。

除了绕开联合国安理会,直接发动战争外,美国总统对待战俘的做法也有问题。小布什任总统期间曾批准对囚犯动用“水刑”;并且还下令中情局绑架嫌,虐待囚犯的丑闻屡有发生。许多国际组织和美国公民要求对小布什任总统以战争罪进行起诉,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其原因无外乎:国际上,美国实施霸权主义,国际体系中缺少对美国强权的有力制衡,因此美国无视无视日内瓦公约和联合国宪章;国内,有宪法罩身,总统享有超然地位,总统绕开国会发动战争,至多引发国会的争吵。


环球网

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美国都是失败方,但美国签个停战协议拍拍屁股撤出战场走人了,留下一个破败的焦土待战胜国收拾残局。因为战场在战胜国,胜利的一方也囯破山河在,春城草木深。这就是美国霸权的王道乐土。

美国发动了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和利比亚战争,美国胜利了,抓住萨达姆总统和卡扎菲中校以战争罪或反人类罪审判,最后都被送上了绞刑架。而美国总统老布什和小布什成为英雄被歌功颂德,还能作为外交政绩成为连任总统的砝码。就连英国首相布莱尔,法囯总统萨科奇因做美国战争急先锋也跟着风光一时。尽管后来布莱尔对伊拉克战争的结果表示悔过。在强权政治的世界,没有正义和民主。萨达姆战领科威特是侵略,美国战领伊拉克是正义的战争,这就是美国的战争哲学的双重标准。

美国是军火生产大国,世界没有局部战争美军火就无法销售。中东沙特每年都要采购上百亿美元的进攻和防御性武器。特朗普一句话把美国大使馆从特拉维夫迁到耶路撒冷,如同仍了政治核弹,引爆中东火药桶,受到除以色列以外国家的强烈遣责。中东局势再添变数。沙特马上又从美国采购70亿美元导弹防御系统用以防御。因此,世界有美国做老大,和平永无宁日。

但愿有一天,美国走向哀落,战争的主战场在美国,美国成为战败国,抓住美国总统,以战争罪进行审判,这个标题才会反转成正解。


英汉微视

1.从美国国内的角度分析,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不算是战争罪。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宣战,颁发缉拿敌船许可证和报复性拘捕证,制定关于陆上和水上的拘捕条例等权利属于国会。也就是说,经过美国参众两院的批准,美国总统才能够发动战争。从法律角度讲,即使美国发动战争犯了战争罪,也是国会的罪行,不是总统的问题。不论是美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越南战争、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等,美国总统都是经过国会批准才发动的战争。而美国总统虽然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总脑,同时又是武装部队总司令,在发动战争问题上,在法律程序上是一个“执行”的角色!这就是“民主”国家的好处,集体决策,罪责无人需要承担。

美国宣战权在国会

2.从国际社会的角度分析,没有国际机构可以判定美国总统为战争罪。首先,美国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强国,特别是在军事上,仅仅航空母舰就拥有11艘,超过世界其他国家服役航母之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组织能够与美国抗衡,也就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与组织有能力追究美国总统的战争罪!其次,在世界上有权利审判战争罪的只有根据《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的海牙国际刑事法院,而美国又不是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无需受到制约。

国际刑事法院总部大楼

所以,美国总统根本无需发动战争触犯战争罪!只要不触犯美国国内法律,美国总统就高枕无忧!


美国观察室

美国总统发动战争,当然算是战争罪。但是问题来了,谁可以审判他?

战争就是这样,“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美国从一战开始就不停的参加战争,等到二战以后,更是到处发动战争,说美国是战争狂,一点都不为过。虽然在国际上有很多的国家和个人都曾经谴责过美国的这种战争行为。但是很遗憾,至今为止都没有那么国家敢于宣判美国的罪行。这主要是因为:

1、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的最强国,目前的国际体系运转均处于他的控制之下,也就不存在有那个机构会对美国进行审判。

二战以后,世界格局重新构建,在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建立了联合国安理会以及设立海牙联合国国际法庭。在这里,联合国安理会确定国家战争行为是否构成侵略,而海牙联合国国际法庭则确定参加战争的国家总统是否有罪。

那么情况就很清楚了,美国是世界五常之一,对于联合国安理会做出的各项决议都有“一票否决权”。因此当联合国发起有关不利于美国的各种决议时,美国就可以动用“一票否决权”否定该项决议。比如最近俄罗斯曾经发起过谴责美英侵略叙利亚主权国家的相关决议,就被美国及其支持的势力否决了。

所以在目前的联合国安理会上,想要确定美国是否犯有战争罪,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同意这项决议,只要美国不同意,就不会被通过。

海牙联合国国际法庭就更不用说了,这根本上就是被西方国家把持着的一个机构,西方国家向要它干吗就干吗,别的国家一点办法都没有。

直到2015年,海牙联合国国际法庭才宣布:“塞尔维亚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巴尔干战争中未对克罗地亚犯下种族屠杀罪行,即对米洛舍维奇种族屠杀罪的指控并不成立”

。而这个时候,米洛舍维奇已经在监狱中死去九年了。而对此西方所有媒体无一进行报道。

2、美国是世界最强军事、经济国家,任何可能会跟他过不去的国家都会遭到他无情的军事和经济打击。

关于这个问题,最近几十年已经出现了好几次,比如在80年代的日本,因为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可能超越美国的苗头。于是美国先是在日本股市搅风搅雨,让其股市疯涨,然后又通过强迫日本签订《广场协定》,强迫日元升值。

到最后突然抽出在日本的资金,导致日本股市崩溃。最终让日本经济大衰,于是在日本就出现了“失去的十年”的说法。

在欧洲也是,当欧洲各国组建欧盟,统一发行欧元,准备脱离美国的影响时,美国人也是毫不犹豫的通过金融手段狙击欧元和英镑,以量子基金为首的美国金融集团,在欧洲疯狂做空,造成欧洲经济出现严重问题,导致很多国家出现严重的国家债务危机。

然后又在欧洲周边国家发动战争,导致大量非洲、中东国家的难民涌入欧洲,在欧洲各国形成难民问题,最终导致欧洲各国特别是希腊、意大利等国家经济出现严重的困难,甚至出现国家破产的情况发生。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现在的美国,正在全方位的背弃他曾经宣称的价值观念。这也正常,因为背弃他曾经宣称的价值观,对现在的美国是暂时有利的,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美国企图通过暴力的手段来维持其世界老大的局面,是一种非常可笑又非常正常的情况。



这很像世界历史上的一个个末代王朝的暴君们,明知道自己的统治已经让身边的人离心背德,但是还是不得不继续这样做下去,仅仅是因为这样做可以让自己能再活的更久一点罢了。


落下m

美国的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只有美国国会才有权利发动战争,但是陆海空三军的统帅是美国总统,所以战争的总指挥是美国总统。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换句话说,真要打,总统可以先统帅部队进入战备状态,甚至开打,再向国会索要宣战书。

纵观近代几十年,美国成为世界霸主后在各地发动了不少的战争,比如伊拉克、阿富汗、南斯拉夫、索马里等,都是这样的情况,都是马后炮,先开打,然后再向国会报告要钱。难道美国国会就是形同虚设,这么不堪?

美国宪法一直规定不能给总统过大的权力,避免出现军事独裁者,所以美国如果开战,必须要国会和总统一致同意才行,比如一战、二战等都是国会正式宣战;但是作为美国一把手最高权利者不可能什么权利都没有,又是全国的象征,所以一直有美国三军的指挥权,所以美国总统有调动军队的权利,并且可以绕过国会,但是上个世界的越南战争是约翰逊总统绕过国会自己进行的战争,所以有了这次教训后,美国在1973年出台了《战争权力决议案》,这个法案对于总统动用军事权力作了进一步约束。如果总统要私自用军事行动只能60天,60天以后必须经过国会通过,如果不通过,国会有权利解除总统的军事权利,但是这个议案给了后来的美国总统缝隙可钻。

但是2001年的911事件后,又给了美国总统一个契机,假如总统怀疑哪里有威胁美国的对向,可以先开打再报国会,比如小布什打伊拉克的时候,就没有通过国会,直接出兵,后来战线拉开,战争已经开始,再报告国会通过,这时不管白的黑的你只得通过,当然,国会也可以中止战争,比如国会可以不给钱,财政不拨钱了战争就自然结束了。

最后,回归问题,既然总统有权利先开战,那可不可以判总统战争罪呢?答案是:呵呵!美国总统作为一个国家代言人,怎么能给总统定罪呢,肯定是尽力去解决,树立总统的形象,再不济就是下台,比如约翰逊,决不会出现韩国棒子那样,一个国家把总统一个个整死了。


图文绘历史


战争罪的定义一定是有行驶法律的权力。可美国的总统能审判他的只有美国的法律。国际法对于美国就是个呵呵。

反倒是曾经强大的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先生被在南联盟被美国打的七零八落的最后被抓到所谓的国际法庭审判了好几年,以战争罪起诉他,最后他惨死狱中。


看到没?国际法庭只审判那些失败的国破家亡者。对于美国总统,国际法庭是他家开的,能拿人家怎么样?

这就是国际政治。落后就要挨打,现在依然适用。想审判美国总统战争罪?就想问谁来审判?搁哪呢?谁呀?!


君笺雅侃红楼

1840年4月7日,英国议院就对华战争军费案和广东鸦片商人赔偿案开始辩论,经过三天的激烈争论,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内阁的提议。已经在中国南海洋面上集结待命的大英帝国舰队,等的就是这个决定。

美国法律继承自英国,宣战权只有国会才有。美国总统不经过国会,直接以三军总司令的名义发动战争,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合法律规定的。比如,美国要参加二战,在珍珠港事变后,罗斯福在国会演讲获得通过。

不过,现在的社会形势比起之前大不相同了。还是以英国为例,当时通讯手段落后,当远东的情报传递到伦敦,都需要4个月时间,再加上议会讨论的时间,因此战争的准备都可以提前做好。现代社会,通讯发达,前线发生的事很快都可以世人皆知了,如果再按照原来的流程进行,很可能在战争中就失去先机了。

所以,美国总统以为美国利益着想为由,绕开国会以三军总司令的名义调兵遣将发动战争,相当不严谨。比如特朗普就在推特上说要带给叙利亚聪明的、新型的导弹。战争在美国总统眼里成了“过家家”的游戏。东方国家要发动战争还要讲究先礼后兵,勿谓言之不预。美国总统这种对发动战争的先上车再补票的行为有军事独裁的倾向,难道仗都打起来了,找国会报销时,那些议员会说不行?

在美国国内,总统的权力越过了法律,然而国会并没有去制约,当然也不会去审判总统战争罪。美国总统政党轮流执政,不会有哪个党派这么不开眼,往死里整对方。

在美国国外,除非把美国总统抓住才能进行审判,否则,只有美国总统审判别的国家领导人犯下战争罪,而不可能出现世界上别的国家的领导人一起审判美国总统犯了战争罪。

美国有非常发达的媒体,美国的战争行为通常都会被包装为吊民伐罪的正义之举,何罪之有?然而,伊拉克战争过去十多年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找到了吗?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美国总统不用理会什么战争罪,那是因为美国认为他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王法。


而知而行

算啊,美国总统发动战争,当然要算是战争罪,但是问题是,谁会去审判他?谁敢去审判他?谁有资格去审判他?

在这个问题上,斯大林曾经说过一句名言“胜利者是不受审[判]的,不能谴责胜利者,这是一般的公理”。(1949年12月,毛主席首次访问苏联时,斯大林对其说的话,由中方翻译师哲,在回忆录《在历史巨人身边》中记述。)将这个问题阐述的一清二楚。

在当今的世界上,国与国之间,仍然遵循着丛林法则。强权即真理,胜者拥有一切,败者国破家亡。



在这一点上,越南战争、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等等都在给我们连续不断的上课,所以期望美国这一头噬人猛兽会长出一颗仁慈之心,是万万不可能的,虽然有时候鳄鱼也会流泪,但那只是为了排出他体内多余的盐分,而不是对口中的食物温柔。


拿破仑曾经说过“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这句话从几百年前直到今天,一直都被西方国家奉为对外政策的“圭臬”。


这些西方国家当然也包括美国,所以美国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一直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任意的对外发动战争,根本不顾其他国家人民的死活。


2003年鲍威尔拿着一管洗衣粉在联合国指认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然后单方面发动战争,将伊拉克彻底灭亡。



2004年9月13日,鲍威尔在国会就此番讲话背后的情报回答了议员的提问。鲍威尔说:“我认为,我们不可能在伊拉克发现任何此类武器”。虽然后来承认没有在伊拉克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但是此时的伊拉克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而伊拉克的总统也已经被吊死在绞刑架上。然后美国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没有任何人敢指责他。

现在的海牙国际法庭,早就没有了公正和公平可言,早已经沦为了西方国家打击对手的工具,难道不是么?


2016年3月24日,设于海牙的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在对前波斯尼亚塞尔维亚人领导人Radovan Karadzic的判决书中称:“法庭不认为在此案中提出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前南斯拉夫总统)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有罪”。国际刑事法庭(ICTY)终于承认米洛舍维奇无罪,而米洛舍维奇却早已于2006年在海牙监狱中去世了,当时的西方主流媒体没有一家对此报道半个字,令人心寒。


所以当今的社会,对于西方国家的任何举动我们都要抱有最大的警惕,这不是妄言,曾经相信西方的苏联国家分裂,陷入衰落的深渊,人民破产、流离失所。面对这样的结局,不由得令人担心将来会要面对什么,所以只有国家强大了,能够经历足够的风浪,才能让我们的人民和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


有书博物馆

这道题涉及到美国总统发动战争的权力与限制。事实上,从二战以后,美国就没有正式向任何国家宣战过。在美国宪法第一款第八条中有规定,国会拥有唯一的权力宣战以及颁发捕押或采取报复行动的特许证。但是在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中又写道,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陆海军总司令。

尽管宪法的撰写者想要赋予国会唯一的宣战权,但是美国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在真正采取军事行动(不宣战)时往往不会与国会事先商量。尤其是在杜鲁门总统绕过国会直接投入朝鲜战争后,历届美国总统都不再重视国会的意见。

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无论过程如何自然不会在美国国内被起诉战争罪,因为怎样都有宪法罩身,至多引发国会的争吵。但在国际上,指责美国可能犯下战争罪的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红帽胖达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如下:①战后虽然建立起以联合国为主的国际组织,但是话语权操纵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手中,并成为美国发动战争的利用工具,如美国对朝鲜的战争就是以联合国的名义下进行的。现在美国对联合国控制能力减弱,但美国毕竟是常任理事国,有一票否决权,所以对美国海外军事行动,联合国基本上是无能为力。②国际上对发动战争性质界定,没有统一标准认识。战争是国家利益的延伸,是能够捍卫获得和达到目标最有效最迅速的手段。所以美国发动的战争,是其推行和维护霸权,攫取世界资源的必然结果,虽然美国国内有反对声音,但大多时候是获得民众的支持和认可的。③当今世界还是靠实力说话的,美国是世界单一霸权国家,他在国际上的行事准则必然是站在保护美国自身的立场上。一旦哪里危及美国的根本利益和安全,就会毫不犹豫地出手,制造动荡。当然偶尔也会打着什么民主人权和世普价值观的幌子,来掩盖发动战争的目的。

虽然美国经常侵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但由于超级强大,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沒有任何办法追究其战争责任,更不可能给其定罪,因为有些世界规则是由美国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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