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醉駕入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酒駕?

社科博士

明知酒駕入刑,為啥有人敢於冒著風險以身試法?不外乎以下三個主要原因。

一:自以為是。這部分人自認為喝點酒開車,根本沒有宣傳中說的那麼嚇人,自己完全把握住自己的行為。尤其是那些一瓶不倒,兩瓶正好的“酒仙”們,越發滿不在乎。殊不知,酒精不僅會麻醉神經系統,使人反應變得遲鈍,更會使人對對方向、車距、速度的判斷能力,大大降低,很容易誘發交通事故。


二:僥倖心理:這些人總認為,路上那麼多車在跑,就那區區幾個交警,能維護好正常的交通秩序就夠他們受了。只要自己開車不違章,喝點酒根本不會被逮個正著。這種僥倖心理,害人害己,因為從你酒駕上路開始,你有變為馬路殺手,即使不被交警查住,也難免傷及無辜。


三:酒壯“英雄”膽。酒精不僅會人飄飄然,也會讓人忘乎所以。什麼扣分記過、酒駕入刑在他們眼裡都是形同擺設。還會口出狂言:今天老子偏要試試酒後開車的感覺,誰敢把我咋樣,我怕過誰!此時,唯一能制止這種魯莽行為的只有跟他喝酒的親人朋友。他們的有效勸阻,很可能避免一起不該發生的交通事故。

隨著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的增多,國家對酒駕的處罰力度不斷加大,輕者拘留扣分,重者判刑入獄。

開車莫喝酒,喝酒莫開車。這不應成為不疼不癢口頭禪,而應該成為司機朋友牢記在心的座右銘。他不僅關乎自己的安危,也關乎這路人的生命安全。希望那些愛喝酒的司機朋友,能從血的交通事故中汲取教訓,切實做到:珍愛生命,拒絕酒駕,這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家庭的負責,更是對社會的負責。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所謂醉駕,指因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駕,大於80毫克為醉駕。






那麼,明知醉駕獲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酒駕呢?

“醉駕入刑”確實縷縷發生,因醉駕造成的車禍也時有報道,說明各種處罰、各種驚示,並沒有引起某些人注意。他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且,當警方查處醉駕時,酒駕者耍出各種躲避酒精測試的“花招”,如衝崗、臨時飲酒、拒不下車等等。這些人真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拿生命當兒戲。



不過,自從醉駕正式入刑以後,民眾自覺抵制酒駕的意識明顯增強,“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正在深入人心。然而,還是存在心存僥倖的醉駕之人。



明知醉駕會入刑,為何還有一些人明知故犯?關鍵還是“醉駕入刑”的法律威懾力不夠,導致部分人心存驕幸,企圖矇混過關。



因為刑法修正案並沒有操作性強的細則和司法解釋,導致各地在確認是否醉駕上出現很大差別,可見,彈性執法空間太大。



而且,醉駕屬於輕罪,刑罰很輕,如果再大量適用緩刑或者免刑,將會極大地削弱刑法的威懾力,影響其法律和社會效果。




希望最高法院儘快完善“醉駕入刑”的司法解釋,堵塞法律漏洞;執法部門能嚴格依法行事,為廣大民眾的交通、生命安全築牢防線。


田蘭地博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已在社會上慢慢形成的共識。很多人也是從深刻的教訓中領悟到酒駕的危險。酒駕,確實是一個社會的大問題。我自己就有深刻的體會。所以想說說這個問題。總結了一下,我認為,明知醉駕入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酒駕,酒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係黨:自以為有關係,自己很牛逼,就算被查也能擺平。

二、運氣黨:認為自己喝得少運氣不會那麼差。

“這麼晚了還會有人查車嗎?應該不會有了吧,我運氣不會那麼差吧。”很多時候,在喝完酒後,勸那些喝了酒的朋友不要酒開車了,他們總是這樣說。很多人也是因為抱著這種想法在酒後開車被查的。

三、意氣黨:酒後被人一激,一時意氣風發,天不怕地不怕就把車開走了。這也是常有的事。

對於一幫醉酒的人來說,什麼話都說得出來。特別是對於一幫年輕人來說,一二句話一激,就會亂來,不顧後果。

四、醉酒黨:醉酒了,什麼也記不得了。

酒醉了本來想叫代駕的,但酒醉了什麼都不知道了,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開車回家了。


我是堅決反對酒後開車的,每次吃飯喝酒我也勸朋友不要酒後開車,真的很危險。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他人,請不要酒後駕車。


保時捷健叔

一個是心存僥倖心理,覺得大街上那麼的車,交警查不過來,再說怎麼那麼點背就能查到我喝酒了呢?第二個是覺得離家近,一腳油門就到家了,不可能在這麼近路上被查到。第三個是親朋好友的盛情難拒,尋思儘量少喝一點兒,酒勁很快就過去了,沒事。第四個是酒癮上來了,一個把持不住就醉了。第五個應該是任性了,自持認識幾個能人,即使被查到也是一個電話過去,便能雲開霧散的。第六個是有錢,認為錢能擺平一切。第七個是把處罰不當一回事,愛咋的咋的型的。第八個就是個人修養與素質問題了,沒有意識到酒駕能給自己和他人所帶來的危害!第九個還是嚴懲酒駕法律手段力度不夠!如果像某個國家那樣嚴厲地嚴懲醉駕?相信會根本上讓愛喝酒的司機們,從此望酒生畏!!!






北國有清雪

喝酒開車前些年還是很多的,近幾年因為處罰力度和檢查力度加大已經很少了。通過媒體宣傳酒駕的危害和和對健康的追求,大多數喝酒的人已經趨於理性對待各種酒局。可是為什麼還是有人要冒著觸犯法律、危害自己和他人的風險去喝酒開車呢?
第一種人:慫人

有句話叫:酒壯慫人膽。沒喝酒慫人一個,喝了酒自信就來了,自以為酒量好開車沒問題,英雄氣概一發不可收拾,誰勸都不好使。這種人最好不要跟他喝酒,有事一桌了全部遭殃,害己害人!


第二種:牛人。有錢,喝酒不怕查,有關係,後臺硬,酒局中經常吹牛x、某某部門跟自個家一樣云云……,查住找我!管用!可能真有後臺關係,交個罰款不扣分。沒出事,單單被差個酒駕沒問題,出了事露了臉沒人敢保,甚至自己的命也搭上了……
第三種:神人。自以為神功護體、刀槍不入、幸運女神是自己媳婦

,查我?沒門!老子運氣好、眼神好,自帶8倍鏡,你查市內我走外環,你查主道我走衚衕。可是這種人你咋就不明白?查你是怕你開車出事、怕你禍害無辜的路人!

希望這三種人能認真看完篇回答,出去喝酒時別忘了還在家裡惦記你的人……

隨手一讚,手有餘香!


做夢的車軲轆

酒駕入刑罪名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提請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刑法修正案草案把"醉酒駕駛"定為犯罪,將酒駕、飆車,情節惡劣的,定為犯罪。

根據刑法修正案草案,凡醉酒駕駛,即使不發生嚴重後果,也可能被判處刑罰。草案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危險駕駛罪將醉酒駕車、在城鎮髙速飆車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其中。現在正式有了一項新罪名:危險駕駛罪。

酒駕為何屢禁不止

我以為有以下原因:

(一)僥倖心理

有個別司機朋友明白酒駕危險性和被查後果,但經不起酒局誘惑,為顯示自己"酒醉英雄漢"本色而"飲似長鯨汲百川"。一旦上路發現黃色閃光服拿出"測試儀"頓時"英雄漢"變成"後悔汗"。



(二)酒精依賴症

個別人長期飲酒,以至形成依賴,幾至無酒不歡,有酒成"仙"。

長期下去,將形成酒精中毒而產生一係列"幻覺症狀"。

基本定義:長期飲酒引起的幻覺狀態,大多在突然停飲或顯著減少飲酒量後48小時內發生,也可在繼續飲酒的情況下出現。⋯⋯多為幻聽或幻視,可繼發妄想,以及相應的情緒障礙和衝動行為。⋯⋯(本小節參考《精神障礙的鑑別診斷》P249,天津科技技術出版社出版

新加坡:酒駕二進宮,鞭刑伺候

酒後駕車在新加坡開始也僅僅是罰款加監禁的處罰,但如果二進宮,那就要鞭子伺候,到時自己乖乖脫下褲兒,呵呵,自己數數可能要好受點,鞭子揮舞聲中,不禁想起一句,嗨,哪個的一句話喃:我手持鋼鞭將你打⋯⋯。
再舉一例:土耳其。對酒駕者除了常規的處罰外,警方還會將當事人押出城至32公里外的地方,然後強迫其步行走回城,對,在路人心照不宣的目光下一一走回去!


良人執戟2

謝謝!

這就屬於理智問題。

沒有什麼理智的人,他明知毒品不可碰,但他偏要碰;他明知強奸會進監獄,他依然不怕;所以,他明知醉駕會出事,但他偏偏還要醉駕。

理智,是操控自己行為方式的力量,人的許多行為方式都是由理智而不是法律操控的。

沒有人不喜歡錢,然而沒有理智的人就會去偷去搶,而有理智的人卻會老老實實地在法律範圍內去通過知識或勤勞去獲取。

所謂喪失理智,其實不是喪失,而是沒有。喪失理智只不過是文學家為了寫書發明出來的成語。一個人,不是有理智就是無理智,沒有真正的所謂喪失理智的說法。

理智是天生的東西,跟文化高低沒有什麼關係。一個小孩子看到另一個小孩子正在吃雞腿,就會自然而然地咽口水,那是因為他也想吃。不過,他控制了自己的行為,所以他不會跑前去搶奪那隻雞腿。然而,我就見到過會搶奪另一個小孩正在吃著的東西的小孩。從小孩中就可以得知,有人是沒有理智的。

教育絕對沒辦法讓沒有理智的人產生出理智,所以會殺人者一定會殺人,喝了酒還要去開車者就一定要去開車。


夢雲山人1

答案其實很簡單,都是中國自古以來的“酒桌文化”作祟。

“酒桌文化”由來已久,從古至今只要吃飯桌上必須有酒,飯菜可簡,酒卻少不得,與其說是飯局,不如說是酒局。這種風氣一直持續到現在不見其衰反而更加興盛,甚至變本加厲,完全脫離了飲酒的真正含義。



勸酒、敬酒、陪酒、逼酒……各種形式層出不窮,不會喝也得喝,喝不了了還得接得繼續,為什麼一定要喝呢?人家敬你酒你好意思拒絕麼,特別是領導敬酒。“喝死了也比槍斃強”喝酒可不能認輸,拼了命也得喝,不然人家會看不起的。

所以即使哪些知道自己等下要開車的人在酒桌上還是會喝酒,他們還會抱著僥倖的心理,自己不會那麼倒黴的,即使被抓了找個熟人還是很容易擺平的,相比酒桌上輸了面子、丟了生意,酒駕對他們來說並沒有多大影響!


草根看社會

實事求是的講,現在的酒駕已經比以前少很多了,現在在飯桌上,別人只要勸酒,你說你要開車,別人立馬不勸了。就算要勸也會讓請代駕,或者滴滴打車。

一般酒駕的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吧,估計是指望交警看不到他,我現在不想講什麼“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大道理。人一喝酒,神經就會麻痺,不聽大腦指揮。開車也會像醉漢走路一樣跌跌撞撞,七歪八歪。想不出交通事故都難,這不僅是對自己,對自己的家庭不負責任,也是對路上的車輛,行人不負責任。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稍有不慎,就會車毀人亡。所以嚴厲打擊酒駕,不僅僅是政府,公安機關的責任。每個人都有勸說,甚至舉報的義務。

永遠要記住:為了對你和別人的安全負責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太極雲飛揚

首先科普一下。

1:什麼是酒駕?酒駕是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l/100ml,小於80ml/100ml的駕駛行為。

2:什麼是醉駕?

所謂醉駕,是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l/100ml的駕駛行為。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既然明知醉駕人入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酒駕?

以我看,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而且罰的太輕了!

1:“沒事,喝點小酒開車能有啥事”?

老實說,很多人根本沒有意識到酒駕的危險性,而且酒壯慫人膽,酒後開車自我感覺良好!其真實想法是:酒駕不可怕,只是怕被抓!

2:“罰的重咱不怕,反正你抓不住我”!

要查酒駕對檢測儀器要求很高,不能廣泛開展,酒駕查處點人員少位置固定,大部分司機認為被抓是小概率事件!

3:“喝酒開車我光榮,不怕查車我牛逼”!

咱有關係有熟人,開車喝酒咱不怕,找個熟人就擺平了!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

因為酒駕醉駕而導致重大人身傷亡的事故觸目驚心,發人深醒!

酒駕找代駕,現在網絡代駕和滴滴打車都很方便,何必以身試法?何必不到黃河心不死?不撞南牆不回頭?不見棺材不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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