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学籍管理:市域学校之间、毕业年级原则不得转学借读!

从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来看,市教育局

加强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通知》中明确表示,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教育局加强学籍管理:市域学校之间、毕业年级原则不得转学借读!

在众多家长的咨询中,有些家长表示为了让孩子可以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有计划的在孩子升学考之前,让孩子转入一所好的学校就读,更好的准备升学考;还有的家长在孩子刚刚经历过幼升小、小升初、中考后,就打算为孩子转学......这样可以吗?

其实,在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就对中小学转学做出明确规定:

1.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

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

2. 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教育局加强学籍管理:市域学校之间、毕业年级原则不得转学借读!

同时,在西安市教育局3月中旬发布《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籍异动管理工作要求》中,也对转学做出规定:

  • 转学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工作调动证明、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准予转学。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学:

1.市域内学校之间;

2.非省级标准化以上普通高中转往省级标准化以上普通高中;

3.毕业年级学生;

4.学生在休学期间。

  • 借读

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学生(含外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因父母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服现役等特殊情况,需到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校临时学习的,由学生及其父母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籍注册学校和借读学校同意,借读学校和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准予借读,借读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市域内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

另外,就是在之前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局长信箱”回信中,也有提及:

教育局加强学籍管理:市域学校之间、毕业年级原则不得转学借读!

详细内容可登录西安教育局官网查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