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道雜物引衝突 鄰居被索69萬

原告突然倒地被診斷為腦出血 一審被告付689元醫藥費原告提上訴

樓道堆雜物引鄰里衝突

一審判決原告獲賠689元

袁某夫婦否認與楊某有過肢體衝突,稱當時因谷某感覺胸悶便回屋休息,袁某和譚某繼續和楊某進行交涉。楊某倒地後,袁某還撥打了急救電話,並未置之不理,因此不同意賠償。

譚某表示,因房管科多次下發通知明確樓道內不能堆放自家雜物,他也勸說楊某不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但楊某不聽,還對袁某說了一些髒話。其勸說不成剛準備離開,就看到楊某倒地了。

庭審時,袁某夫婦同意出於人道主義,按3%的比例賠償楊某第一次住院的醫藥費689元。楊某提出就其腦出血與此衝突的因果關係等進行司法鑑定。後鑑定意見為,楊某符合高血壓性腦出血的病情特點,其與他人發生爭執致情緒激動可作為腦出血病情的誘發因素,因果關係程度為輕微至次要範圍。

一審法院認為,楊某稱三被告不僅與其發生了口角爭執,且對其有撕扯、踢踹等身體暴力行為,但未提交有效證據予以佐證,且鑑定意見中亦有被鑑定人顱內出血不符合因頭部遭受暴力作用所致腦血管破裂出血的組織特點及楊某符合高血壓性腦出血的病情特點之表述。

上訴否認有高血壓病史

二審開庭時,楊某的代理人表示,楊某並無高血壓病史,袁某夫婦和譚某惡語相加是其發病的誘因,三人應承擔責任。“哪怕楊某有高血壓,三人沒有圍攻爭吵,他也不會得病。”

袁某夫婦和譚某均要求駁回楊某的上訴。袁某夫婦稱,2013年9月前後,小區為住戶安裝塑鋼窗,其他家都安裝了,楊某拒絕。此後,他又找到施工隊要求安裝,要了一套與其他雜物擺放在樓道里。當天雙方在樓道碰見後就開始交涉此事,其間未說過過激和侮辱性語言,楊某發病系他多年病史及性格等問題,當年的腦出血也不一定是導致現在傷殘的原因。

譚某說,他是樓門長,當時只是根據房管科張貼的通知勸解表達觀點看法,其既沒有與楊某爭吵,更沒有發生任何肢體接觸。

“譚某可以維護社會公益,但別罵人,語言也是一種傷害。”楊某的代理人還稱,袁某夫婦關於楊某家安裝塑鋼窗的描述並不屬實,具體安裝由施工隊負責,楊某決定不了。樓道雜物也是袁某夫婦堆放的。由於袁某夫婦不同意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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