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和范冰冰“互撕”,谁会是“赢家”?

生态号

这不是战争或打架,因而谈不上输赢。崔永元的目的只是翻开了”底牌”,揭示出演艺圈愚弄世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方式方法。

一大一小的阴阳合同,1千万与5千万的差别之大与之和,足以令人瞠目结舌、叹为观止。正面看去,为了不影响视听,1千万的片酬说明冰冰并不冷酷;而从背面再瞧一瞧,5千万的合约赫然凸显制片方的分外“热情”,正是这种“热情”融化了冰冰的心,却冷了世人的热盼。

甭说4天六千万的酬劳,即便是400天、4000天的报酬也令百姓们望尘莫及、痴心妄想啊!屠呦呦埋头苦干了几十载,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终获诺贝尔医学奖,她尚属幸运女神。而那些毕生为人类社会付出心血和生命的科学家,至死仍然默默无闻,守着清贫为社会造福而无怨无悔。

过去,老一代电影明星们,如白杨、秦怡、孙道临、王心刚等等,演员只是他们的一个工作而已。每月拿着电影制片厂的死工资,却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奉献给无数观众艺术精品,从来没有任何外财落入腰包。

如今,那些大富大贵的演艺明星们,在“出名要趁早”思维支配下,无论是在北电,还是中戏、上戏读书之初便开始接戏拍戏。不知有多少明星学生大学四年下来,竟然累计没上过一个学期的课,全都在世界各地飞来荡去,以及在各种酒会、晚会、综艺节目里、广告拍摄现场中度过。可谓是名利双收,星光璀璨,一世无忧。

崔永元的行为并非属于羡慕嫉妒恨。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捅蚂蜂窝,自己冒着被蜇的风险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并没有什么切身感受。倒是极有可能感觉自己一辈子的辛苦劳累,竟然赶不上明星们几小时睡觉时的收入,岂能不为自己脸红啊!


流年逝水148633009

★螳螂捕蝉,或黄雀在后。娱乐界隔一段总会“娱乐一把”,明星名人的“嘴”和“脸”,背后有“团队”在“策划”,他们的“表现”甚至“互撕”,孰是孰非,孰真孰假,检验着你我的“判断力”与“想象力”,尤其需要用“娱乐的心态”来看待“娱乐界的事”。比如,小崔公开发布的“涉密合约”是从哪里获取的,是谁提供的,倘若小范一方能够取得“窃”的证据,这场官司或就赢了一半。再比如,倘若“4天六千万片酬”是真的,那小范一方或会 “吃不了兜着走”,因为“五千万的隐形收入”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或涉嫌偷漏税超千万了,吃官司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节严重的话还要蹲班房。问题是,事情会不会真的搞大搞下去,查它个底朝天呢?纵观娱乐界的“互撕”,其实都会有“底线”,真正能够“对簿公堂”的事件缺指可数,当事者毕竟都是“界内”“老炮儿”,且互为熟人或“惺惺相惜”,见过大风大浪大事面,多多少少懂得些“分寸”与“火候”,自有“自生自灭”的“调解”机制,谁也不会损失什么,倒会“赢”得满满的“流量”。如去年底的“袁立事件”,当时当事双方怒怼之极,现在也不是各过各的相安无事,但确实让一些人 “火”了一把。崔永元范冰冰“互撕”事件,或也是这个结局,谁都不会“输”,谁都或成“赢家”,目前看,最大的 “赢家”自然是“老炮儿”冯小刚,这件事再怎么“闹”,《手机2》已让你我都知道了!你说呢?欢迎分享你的观点。


生态号

崔永元和范冰冰“互撕”,谁是“赢家”?

这一问题要看最终结果,现在看,谁真谁假都不好说的,首先是崔永元提出的“大小合同”问题,其次是“六千万片酬”问题,究竟有无?一方提出,另一方要给于回答,有就是有,无就是无,只有这样才能澄清。

最后,两人作为公众人物,拥有很多的粉丝,这样“互撕”下去,谁都不是“赢家”,俗话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最后的“赢家”是媒体。



恼人梧桐

都tm说明星挣钱快,挣钱容易,有一帮sb吃瓜群众天天给打工,挣钱能不快么,你瞅瞅这新闻,瘟疫一样的爆发,再看看非娱乐新闻,无人问津。天天给明星刷热度,竟然还抱怨明星挣钱快,自己帮的忙,还怪明星收获多,那不是明星收获多,那tm是二b多。明星就是神明恶魔同体,信仰他们的二b越多,其挣钱越快,骂他们的2b越多,其挣钱还是快,2b们不停的为其输送人气。你看那些销声匿迹的明星,有的都养家糊口了,为啥?没有2b关注。


明哥70237856

看多了互撕听多了炮轰,一波接着一波,黑浪白浪都是浪,这就是鱼龙混杂的娱乐圈。

不过到头来都是一阵浮云,他还是他,她还是她,他们还是吃香喝辣锦衣华服豪宅豪车,与跟着激动不已的无半毛关系。闲着还是闲着,看白戏呗!


兴如15105019

钱是拿多了,公众人物,隐私都可以曝光,为什么薪酬这方面不能!你的合约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吗?还是哪方面的机密?国家公务员员薪酬都要公开,何况你是一个公众人物,私生活照被晒满天飞都没法什么样,人家说一个事实就要告?!反正很多明星确实是钱拿得特别多,还不干实事,不努力,不敬业,没能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