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綁架了我,我愛上了你,談讓人愛恨交織的“斯德哥爾摩效應”

斯德哥爾摩效應是指受害者在人性上屈服於施暴者,進而對施暴者產生同情、甚至愛慕等一系列心理反應。這種心理反應的發現源於國外的一起搶劫案。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在意圖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之後警方與歹徒進行了長時間僵持達到130個小時最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幾個月後,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反而對他們產生了憐憫之心,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照顧的感激,並對警察採取敵對態度。更有甚者,人質中一名女職員竟然還愛上劫匪,並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

這個事件引發了心理學家的思考,將之稱為斯德哥爾摩效應。這種心理主要會產生在那些有同情心,感情豐富,會換位思考的人身上。因為他們會想:當初他完全可以要了我的命,但是他沒有這麼做,說明他人還不錯,我應該感激他。那種一根筋的很少會產生斯德哥爾摩效應,他們是這麼想的:老子(老孃)被你綁架,恨你還來不及,還替你考慮!

你綁架了我,我愛上了你,談讓人愛恨交織的“斯德哥爾摩效應”

產生斯德哥爾摩效應的以感情豐富,會換位思考的的女性居多。後來發生的一些綁架案也印證了這一點,比如1974年的帕翠卡•哈斯特綁架案,受害人帕翠卡被匪徒綁架2個月之後,居然端起槍和匪徒一起去搶銀行,即使有機會也不逃跑(筆者猜測可能這兩個月期間受害人可能被綁架者洗腦了)。再比如,1985年環美航空公司847次航班劫機案,有人質聲稱“綁匪不是壞人,他們讓我吃,讓我睡。他們給了我生命”。

中國也有一起典型的斯德哥爾效應案例。2011年9月,河南洛陽警方破獲離奇的李浩性奴案,34歲當地男子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瞞著妻子秘密在外購置一處地下室,耗時1年開挖地窖並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李浩在將6名女子誘騙、囚禁之後,對這些女孩“調教有方”,女孩子們不僅毫無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誰能陪大哥睡覺”而發生爭執。時間一長,女孩子們都喜歡叫李浩為“大哥”、或者“老公”。其中一名女子與另一被囚女孩因爭風吃醋發生打鬥。李浩協助後者將前者打死之後,將屍體就地掩埋。

你綁架了我,我愛上了你,談讓人愛恨交織的“斯德哥爾摩效應”

我們的身邊也不乏斯德哥爾摩效應的患者,很多心理諮詢中心也會遇到這樣的受訪者,她們長時間遭受老公家暴,但是卻忍氣吞聲一直不肯離婚,理由無非就是要考慮孩子的感受,或者“想一想他有時候對我也挺好,我怕遇不到更好的人”。看到後面這句話了嗎?其實就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效應。我認識的一個人,老公有偏執和暴力傾向,大概是有人格障礙,動不動就對她拳打腳踢,但是她硬生生忍了十幾年!雖然兩人都分居了,但是就不離婚。我相信在長時間的暴力下,被害者已經產生了屈服、放棄反抗的心理,同時有時候會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著想,因為她沒有忘記他對她拳打腳踢之後給她吃的那顆甜棗。她的焦點在棗上,卻漠視了當初的拳打腳踢。這種人很可憐,也很可恨。在外人看來,就是遭遇可憐,恨其不爭。我們常說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大概就有其中的這種含義吧!

你綁架了我,我愛上了你,談讓人愛恨交織的“斯德哥爾摩效應”

這種心理的效應也有一種變種,心理過程大概和斯德哥爾摩效應差不多,但是沒有那麼複雜。就是兩個人在交往的過程中,男人對女人時好時壞,打一巴掌給顆糖吃,就這樣反覆幾次,那些心軟的女孩就欲罷不能,死心塌地跟著男的了。有些用心不良的人就用這招騙女孩子,在這裡就不展開了。如果你的身邊有這種潛在的斯德哥爾摩效應者或者相似的事,也不妨說說他們的境遇,也好提醒身邊的人看清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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