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法院依法對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進行現場執行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5月29日訊 (通訊員 向進 易悅)5月29日上午,永定區法院30餘名幹警奔赴永定區教字埡鎮七家坪村,現場對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進行強制執行,依法移除了被執行人趙某在申請人執行人吳某土地上的木樁及蔬菜。

永定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执行

被執行人趙某系申請執行人吳某親兄弟的妻子。2016年,被執行人趙某認為申請執行人吳某所有的0.7畝承包土地內有0.12畝為自己所有,便不顧吳某勸阻自行在該塊土地上打上木樁,並栽種白菜等蔬菜。2017年2月,吳某將趙某起訴至永定區人民法院,要求趙某立即停止侵害,並自行移出所栽種在原告土地上的蔬菜及所打的木樁。經法院審理,判處趙某立即停止對原告吳某承包土地的侵害,並要求趙某在判決生效後七日內自行移除木樁。但趙某卻沒有自覺履行法律義務。

永定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执行

為維護法律尊嚴,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吳某向永定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永定區法院組織幹警現場開展強制執行。上午10時30分,在永定區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易悅現場宣讀永定區人民法院執行公告後,執行幹警和法警立即拉起警戒線、勸離圍觀群眾,並在挖掘機的協助下清理土地上的種植物。經過努力,最終將清理後的土地交付到申請人執行人吳某手中,該案得到圓滿解決。

據悉,在此次現場執行過程中,永定區法院執行局通過執行指揮系統,將執行現場的圖像、音頻、視頻、地理位置等數據通過4G網絡信號實時傳送到執行指揮中心,不僅有利於上級法院對案件執行進行遠程監控和實時指揮,還有助於當事人對執行案件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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