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山西公安所有戶籍派出所,全面開展跨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

3月19日,山西省公安廳下發了《關於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全面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的通知》,

決定自4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戶籍派出所全面開展跨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

《通知》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全面開展跨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

各級公安機關務必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公安廳黨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要成立由主管領導牽頭負責的工作專班,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所有戶籍派出所按期啟動跨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

要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組織各縣(市、區)級公安機關抓緊開展業務和技術培訓,指導基層單位和民警準確把握跨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具體要求,熟練掌握技術流程。

4月1日起:山西公安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面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二要嚴格執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工作準則

要組織基層單位和辦證民警認真學習、熟悉掌握公安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十條準則》的具體內容,準確把握政策邊界,決不允許私設門檻給群眾異地辦證設置任何障礙;

嚴格按照居民身份證相關技術標準採集異地受理信息,防止因技術標準執行不一致造成戶籍地審核簽發不通過,給異地受理工作造成不利影響;

嚴格執行證件受理、身份核驗、審核簽發、證件制發等各環節的操作標準和時限要求。

三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市公安機關要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向社會公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的受理範圍、辦理地點、申辦流程、收費標準等群眾關心的事項,加強與群眾的交流互動,積極為群眾答疑解惑,準確解讀政策要求,合理引導群眾預期,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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