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兒童節”設立的最初不是為了慶祝而是悼念

“六一兒童節”顧名思義就是兒童們的節日,對於孩子們來說六一是個無比開心的日子。對現在的小朋友來說可能感觸不是很深,但是我記得我們小時候過六一那是相當期待,在生活條件沒有現在這麼好的以前,有新衣服穿那已經是很開心了。可是推動今天的“六一”國際兒童節設立的契機,卻是一段辛酸和無奈的歷史。

1942年6月,德國法西斯槍殺了捷克利迪策村16歲以上的男性公民140餘人和全部嬰兒,並把婦女和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就這樣那些無辜的小生命被他們無知而殘忍的成年同類剝奪了生命。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戰爭中死難的兒童,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召開執委會,正式決定每年6月1日為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即國際兒童節。

“六一兒童節”設立的最初不是為了慶祝而是悼念

其實首次提出“國際兒童節”概念是在1925年,當時54個國家的愛護兒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宣言中,對於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兒童危險工作的避免、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救養兒童等問題,進行了深刻的討論。

1925年的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倡議建立兒童紀念日,當時英國、美國、日本等國積極響應,先後建立了自己國家的兒童節,英國規定每年的7月14日為兒童節,美國規定5月1日為兒童節。日本的兒童節很特殊,分男女兒童節,男兒童節5月5日、女兒童節3月3日。我國在1931年也曾經規定4月4日為中國兒童節。

“六一兒童節”設立的最初不是為了慶祝而是悼念

自從1949年確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以後,世界各國紛紛廢除原來的兒童節,而統一為"六一國際兒童節"。我國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佈:以"六一國際兒童節"代替原來的"四四兒童節"。1950年的六一是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個兒童節,六一兒童節當天全市800名兒童代表齊聚中華路青年館大禮堂,慶祝自己的節日。

兒童,無論什麼時候,都是稚嫩無助的群體。如同大自然中,百分之90以上的生命,都夭折於幼體。在他們懵懂、無助的時候,我們應該給予他們足夠的愛,讓他們身心得以健康的成長,這樣,就是在培養我們未來的世界。希望每個孩子都可以快快樂樂,健健康康的長大。

“六一兒童節”設立的最初不是為了慶祝而是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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