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旗一女子阻撓民警帶走酒駕丈夫,被判妨害公務罪拘役五個月!

近日,準格爾旗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妨害公務案,被告人任某暴力阻攔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犯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五個月。

2017年6月19日21時許,被告人任某乘坐丈夫魯某駕駛的車輛行駛至準格爾旗納日松鎮邊賈線至勿圖門村路口處時,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鄂爾多斯市交管支隊準格爾旗交管大隊的民警查獲了涉嫌醉酒駕駛的魯某,在交警欲帶離魯某的過程中,被告人任某阻止交警將魯某帶走,多次通過拉拽交警肢體、撕拉交警警服及撕打交警的方式妨害交警執法,導致民警王某受傷,警服被撕壞。交警報警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任某制止並帶至公安機關。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任某在公安民警執行公務過程中,以暴力方式阻攔公安民警執行公務,並在此過程中抓傷公安民警,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判決宣判完畢,被告人任某認罪悔罪且表示以後一定學法守法,不再因自己一時衝動觸犯法律。夫妻情深可以理解,但民警依法執行公務時公民應該配合,暴力阻礙執行公務,非但沒有任何效果,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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