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約談電動車經營戶

為維護道路安全,明確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近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交警大隊集體約談全縣20家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

約談會強調了“三個嚴禁”:一是嚴禁銷售未列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產品。應在各銷售網點顯眼處公開“e福州”APP、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官網及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目錄查詢系統網址,以便消費者查詢所購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目錄內。在銷售網點顯眼處公開網點所售目錄內車型圖片,便於消費者現場比對。二是嚴禁銷售無證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產品。三是嚴禁銷售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嚴禁私自改裝和拆解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同時,對經營者進行《產品質量法》《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教育,提高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守法經營意識。

(何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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