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九散講】23、教你玩轉三段論

文/老九


什麼是推理?推理就是從已知判斷推出新的判斷,包括直接推理、三段論推理、關係推理、模態推理、聯言推理、選言推理、假言推理、兩難推理以及假言異位推理、假言連鎖推理、假言聯言推理等。

上述推理都是演繹推理,此外還有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因為咱們主要講的是演繹邏輯,這裡就不做介紹了。對演繹推理,限於篇幅,這裡也不做全面介紹,只說說著名的三段論。

三段論推理是由兩個已知的性質判斷推出一個新的性質判斷的推理。做為前提的這兩個性質判斷之所以能推出結論,是由於它們包含著一個共同的項。

有點抽象,舉例來說明一下:金屬是能導電的,銅是金屬,所以銅能導電。在兩個前提中都包含有“金屬”這個共同項,這就為它們之間建立了聯繫,因而才可能推出結論。

三段論推理是依賴三段論公理建立起來的。三段論公理是說:一類事物的全部是什麼或者不是什麼,那麼這類事物中的子類或子項也就是什麼或者不是什麼。這就是說,金屬都是能導電的,銅是金屬的一個子類,所以銅也能導電。

【老九散講】23、教你玩轉三段論

金屬是能導電的,銅是金屬,所以銅能導電

任何一個三段論都包含且只包含著三個項。結論中的主項(銅)叫做小項,用S來表示;結論中的謂項(能導電)叫做大項,用P來表示;兩個前提中的共同項叫做中項(金屬),用M來表示。

包含小項的前提叫小前提,包含大項的前提叫大前提。習慣上大前提排在小前提的前面,但要是把它們掉換個位置,也沒有什麼不可以。

術語介紹清楚之後,就可以介紹三段論的規則了,它一共包括七條,分別是:

①一個正確的三段論,有且只有三個不同的項。舉一個反例:小明是學生,老九是工程師,所以……。沒有中項,兩個前提沒有聯繫,犯了“四概念”的邏輯錯誤,得不出結論。

②中項至少要周延一次。周延的概念在講判斷的那一期已經說過了,只要背住那四條結論就行。仍然舉一個反例:有些幹部(M)是大學畢業生(P),某辦公室的人(S)都是幹部(M),所以,某辦公室的人(S)都是大學畢業生(P)。中項“幹部”在兩個前提中分別是特稱判斷的主項和肯定判斷的謂項,都不周延,犯了“中項兩次不周延”的邏輯錯誤。

③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項,在結論中不得周延。還是舉反例:美術學院的學生(M)都會畫畫(P),他(S)不是美術學院的學生(M),所以,他(S)不會畫畫(P)。大項P在前提中是肯定判斷的謂項,是不周延的,但在結論中卻成了否定判斷的謂項,變成周延的了,犯了“大項不當周延”的邏輯錯誤。

違反這一條規則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小項不當周延”,如:中國(M)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P),中國(M)是亞洲國家(S),所以,亞洲國家(S)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P)。理由不贅。

④兩個否定前提推不出結論。如:唯心主義者(M)不是馬克思主義者(P),他(S)不是唯心主義者(M),所以,他(S)……,鬼才知道他是不是馬克思主義者呢。

⑤前提中有一個是否定的,如果能推出結論,則結論必然是否定的;如果結論是否定的,則前提中必有一個是否定。如:好學生(P)是愛學習的(M),他(S)不愛學習(M),所以他(S)不是好學生(P)。本例中小前提是否定的,所以結論也是否定的,反之亦然。當大前提是否定的時候也一樣,茲不例舉。

【老九散講】23、教你玩轉三段論

好學生是愛學習的,他不愛學習,所以他不是好學生

⑥兩個特稱前提推不出結論。如:有的動物(M)是哺乳動物,有的動物(M)是爬行動物,所以……,誰知道接下來該所以個什麼出來?

關於這一條規則要多說幾句。有人認為這裡的中項M(有的動物)是特稱判斷的主項,兩次都不周延,所以套用規則②“中項至少周延一次”就可以了,但其實這樣理解不夠準確。

我們前面說過,特稱判斷只是斷定了存在S是P,但對S的數量沒做斷定。所以,這裡的兩個“有的動物”是不是同一個概念並不能確定。也就是說,如果它們是同一個概念,那當然是違反了規則②,而如果它們不是同一個概念,則是違反了規則①,成為四概念了。

⑦前提是特稱的,如果能推出結論,結論只能是特稱的。如:有的人(S)是左撇子(M),左撇子(M)用左手使筷子(P),所以,有的人(S)用左手使筷子(P)。這也是一個小前提在大前提前面的例子。

三段論就介紹這麼多,最後讓我們解決一下前面提到的“木頭能導電”的問題。我們前面說過,“木頭能導電”這個判斷在邏輯形式上沒有任何瑕疵,但我們說它是一個錯誤的判斷。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得出這個判斷的推理過程錯了。

如果用三段論來推出這個結論的話,那麼它的形式應該是:金屬(M)能導電(P),木頭(S)不是金屬(M),所以木頭(S)能導電(P)。根據規則⑤,前提中有一個是否定的,如果能推出結論,則結論必然是否定的,所以,上述兩個前提如果能推出結論,那麼結論應該是木頭(S)不能導電(P)才對。

為什麼規則⑤裡要加上“如果能推出結論”這句話呢?這是由三段論公理所決定的:三段論只能斷定一類事物中的子類或子項的性質,對於不屬於這類事物的其他事物,它就推不出結論。

所以,準確的說,從金屬(M)能導電(P)和木頭(S)不是金屬(M)這兩個前提,是不能推出木頭能不能導電的,因為木頭不是金屬的子類或子項。

前面舉過畫畫和學生的例子,也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他”不是美院的學生,所以不能斷定他會不會畫畫;而當“他”是學生之一的時候,就可以斷定他是不是好學生了。

明白了這一點,當我們再見到“我是人,你不是我,所以,你不是人”這樣的三段論時,也就不會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了。現在再舉一個例子,以便加深大家的理解:金屬能導電,水不是金屬,所以水……

【老九散講】23、教你玩轉三段論

金屬能導電,水不是金屬,所以水……

水和木頭能不能導電、那個“他”會不會畫畫以及憑啥斷定明天一定會下雨,對於這樣的具體內容,邏輯學無能為力,這要去問各個具體的學科和具體的事實。

但可以斷言的是,這些結論只要是推理出來的,並且我們期望它們能夠是正確的,那就必須遵守邏輯學的形式要求。

邏輯學只規定了思維的形式,這本來已經很好了,可是如果有誰認為木頭是金屬咋辦?那豈不是要推出木頭能導電的結論了?所以邏輯學也許真的不能不要求充足理由。

但這樣一來,豈不是違背了只管形式不管內容的宣言?正是這種兩難導致了邏輯學家們對這一規律的資格的爭論。對此你怎麼看呢?

【老九散講】23、教你玩轉三段論

—— 未完待續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