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五方面规范货基互联网销售赎回

本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昨日表示,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三强化、六严禁”的原则要求。“三强化”即强化持牌经营要求,强化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闭环运作与门槛进出要求,强化基于销售活动的公平竞争要求。“六严禁”即严禁非持牌机构开展基金销售活动,严禁其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信息,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严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用于“T+0”赎回提现业务,严禁基金份额违规转让,严禁对基金实施歧视性、排他性、捆绑性销售。

二是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投资者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赎回,不受影响。

三是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资。

四是规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荐和信息披露活动,加强风险揭示,严禁误导投资者。

五是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业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资金销售业务,不得为“T+0”赎回基金业务提供垫资。

《指导意见》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考虑行业机构落实指导意见,要求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改造存量业务额度上限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对改造存量业务垫资模式给予六个月过渡期。

常德鹏表示,相关市场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指导意见,归位尽责,完成存量业务的规范整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努力提升合规风控水平,促进货币市场基金平稳健康发展。

阎庆民:投资者要远离“炒小、炒差、炒概念”

本报讯 近日,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阎庆民在上海专门召开投资者座谈会,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

阎庆民表示,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长与短”的关系。投资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保持长期持有的定力和韧劲,远离“炒小、炒差、炒概念”等短期行为。

二是处理好“进与退”的关系。一方面要从严把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方面要完善退市过程中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制度,做到应退尽退,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三是处理好“小和大”的关系。个人投资者虽然资金规模小,但人数众多,我们要把维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任务。

四是处理好“德与法”的关系。资本市场存在一定道德风险,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有效衔接的法律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还投资者一片蓝天。

央行决定适当扩大MLF担保品范围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并促进信用债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决定适当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新纳入中期借贷便利担保品范围的有:不低于AA级的小微企业、绿色和“三农”金融债券,AA+、AA级公司信用类债券(优先接受涉及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债券),优质的小微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央行还公布,2018年5月,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结合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共1560亿元,期限1年,利率为3.30%。5月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为40170亿元。

浙江国资委要求全面筛选可上市优质资产

本报讯 6月1日,浙江省国资委召开全省国有企业推进上市工作会议暨省属企业落实“凤凰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凤凰行动”计划,推进全省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要按照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实力提升的目标,在有限的时间周期内,选择优质资源进行上市培育,争取形成数量充裕、梯队管理、动态递进的上市后备资源队伍。

目前,浙江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38家,市值规模约6500亿元。其中省属企业下属控股上市公司13家,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53.3%,较2012年末提高31.2个百分点,在全国地方国资中居领先地位。

虽说浙江省属国企的资产证券化率已有所提升,但距离该省此前设定的目标,仍有不小的距离。2014年9月,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争取未来3-5年,实现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达到75%,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5%左右。

为了促进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基石作用,2017年10月浙江正式对外发布 “凤凰行动”计划,力争通过4年时间,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70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300家,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倍增。

今年3月底,浙江省国资委印发出台《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两大目标: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力争到2020年,省属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5家左右,每家省属企业集团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5%左右;二是做强省属上市公司实力,力争到2020年,培育形成超过10家200亿元以上市值、5—7家500亿元以上市值和2—3家1000亿元以上市值的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队伍。

在昨日会议上,浙江省国资委提出,要抓住资产证券化率精准发力,推动“凤凰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全面开展资产梳理,加快处置清理“僵尸企业”和低效无效、亏损、非主业资产,进一步做实省属企业净资产。牢牢抓住上市主线,多渠道多途径推进企业上市,每家省属企业至少要有1家控股上市公司。其中,要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全面筛选可上市优质资产,产业类企业可以积极推进整体上市,板块类企业对板块进行整合后,争取实现板块整体上市。

同时,以培育龙头企业为目标,积极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在打造千亿元市值级别的企业方面,省属国企要主动挑起大梁,谋划开展资本运作。加强上市公司管理,努力提升公司内在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要持续开展资本运作,进一步做强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全省国资国企要加强上下左右联动,推动多元主体抱团发展,要把握制度红利,用好用足政策,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核、人才、风控等保障措施,确保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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