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固始縣一石料廠違法排放汙染物被查處(圖)

信陽固始縣一石料廠違法排放汙染物被查處(圖)​5月31日凌晨,固始縣公安局查處一起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汙染物案,依法給於違法行為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近日,縣公安局接到縣環保局向其移交一條位於縣泉河鋪鎮徐山村桃園組“固始縣張某軍石料廠”非法加工石料違法排放汙染物的案件線索。 接案後,縣公安局國土資源管理大隊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對案件開展調查。信陽固始縣一石料廠違法排放汙染物被查處(圖)​經查,張某軍在其經營的石料廠未按建設項目要求建設配套的汙染防治設施,將廢氣、粉塵等汙染物直接排放,且未採取防護措施,造成環境嚴重汙染。經詢問,張某軍對其在加工石料過程中,違法排放汙染物的事實供認不諱。

在取得充分證據後,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法將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法人張某軍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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