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看下面很多回答都似是而非,我来给大家一个标准解答吧。
分两个角度,先说权利,再说义务。
大家注意看下条件:取保候审和犯罪嫌疑人,是这个问题的基本条件
在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权利
可以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申诉和抗辩的权利;
对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人身侮辱的情况,有权提出控告;
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对公安机关的超过法定期限的取保候审,有权要求解除;
候查人员讯问时,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有权核对讯问笔录,没有阅读能力的,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向其宣读。
有权对笔录错误的部分提出补充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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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
有权知道证据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在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义务
犯罪嫌疑人对办案人员的传唤,有随传随到的配合义务;
犯罪嫌疑人对办案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
取保候审期间,对办案人员的讯问、搜楂 、扣押等候查行为,有配合的议务。
吴艳伟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①、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②、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他的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③、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④、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员、翻译人员有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⑤、在侦查人员进行讯问时,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⑥、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⑦、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⑧、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变更的,二十四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
③、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如实回答。
⑥、 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⑦、依法接受各种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①、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②、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③、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存。
我可不是一只懒虫哦
牡丹江市阳明区检察院
首先我解释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就是取钱交保证金回家等候审判的意思!我曾经也被取保候审过,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它的性质是随传随到,至于后面你有没有罪?有什么罪?判多少年?到时候还要等开庭审判长来审判。
那么取保候审阶段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权利呢?在这个取保候审阶段没有剥夺任何权利,就是行动受限制,限制人身自由。
老会文星月菩提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一.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二 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三申请回避的权利
四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五 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六 对本案 无关的问题的讯问, 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七要求解取强制措施的权利
八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九 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十 核对笔录的权利
十二 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一如实回答的义务
二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 接受检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