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一局长私车公养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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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一局长私车公养被通报!

今年以来,察右前旗纪委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抓时间节点,开展一系列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现就近日查处的一起私车公养问题通报如下:

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军私车公养问题。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军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借用其内弟刘某某的私车作为其工作用车和接送其上下班,在单位报销燃油费12584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18日,察右前旗纪委给予李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察右前旗纪委派驻交通局纪检组组长靳志宏同志进行诫勉。

广大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抓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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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察右前旗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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