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業“內鬼”為源頭 中間商為中介 通過網絡勾結販賣交換

“您好,是××家長嗎?我這裡是補習班,請問您小孩最近有報補習班的打算嗎?”“我是售樓中心,請問您近期有購房計劃嗎?”去年6月,江蘇常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圍繞這類推銷電話展開偵查,挖出一條由眾多行業“內鬼”和“中間商”搭檔建立的龐大販賣公民個人信息黑色產業鏈,遍佈全國20多個省份,抓獲48名“內鬼”和82名中間商。這是去年“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後,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第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去年6月,在查辦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未遂案件中,常州警方注意到不少推銷電話目標很有針對性,感覺背後一定有名堂。警方遂從一些網上推銷廣告入手,篩選出幾個疑似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QQ群。

在調查中,一個QQ群中有個網名叫“三界包打聽”的湖南男子周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查,周某常在各個QQ群裡打廣告,聲稱只要一個電話號碼,就可以查到號碼使用人的家庭住址、身份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息。衝著他的能耐,很多人與他私下交易,獲得的信息又快又準。

很快,周某的底細就被警方摸清。原來他是湖南一家討債公司的員工,因追蹤欠債人的需要,常從別人手上購買欠債人信息。久而久之,周某覺得自己人脈廣,轉行賣信息可以掙大錢,而如何獲得獨家個人信息成為周某轉行後的頭等大事。

2016年,一個偶然機會,周某在飯局上認識了湖南長沙一家銀行的信貸部主任梁某。交談中,周某得知其可以通過銀行內部系統,查到全國的公民個人徵信信息。周某當即意識到,無論是討債公司還是小貸公司,都願意出高價買,一條徵信信息至少300元。這可是塊“大肥肉”!

由於梁某主管信貸部,收入不差,周某下足本錢,不僅多次請其吃飯送錢,還用上了“美人計”。最終在2017年初,兩人達成“合作”協議,梁某每查詢1條個人徵信信息,周某給他300至350元。有了穩定的信息源,周某就以個人徵信信息總代理的身份,在黑市上出賣個人徵信信息,一條能賣到500元甚至更高,根本不愁賣。

轉行做了消息販子後,周某發現公民個人信息的市場需求量巨大,各行各業不僅需要個人徵信信息,還需要開房記錄、社保記錄、車輛信息、網購收貨地址、手機定位、學生信息、生育記錄等等各類個人信息。

“其中,個人徵信信息價格最高,‘內鬼’查一條就要300元;其次是個人手機定位信息,通常查一條是200元;再次是新的網購收貨地址、生育住院記錄等,一條100元左右;而像學生信息、開房記錄之類的,每條30到50元;需求量最大的則是車輛信息,但每條只有10元左右。”辦案民警介紹說。

此後,熟悉了行情和運作模式的周某擴大業務範圍,聯繫同樣是信息中間商的網民“16停”“千里走單騎”等人。一方面,通過他們將自己的個人徵信信息推銷出去;另一方面,也從他們那兒獲取其他各類信息,再轉手出售。

“一般,中間商會根據客戶需求,找‘內鬼’精準查詢某人或某類信息,再加價轉售。”辦案民警介紹說,“為了安全,‘內鬼’一般只聯繫1到2箇中間商,而在中間商之下還有分銷商,多的時候有五六層。”

在偵查中,警方還發現,這些“內鬼”涉及銀行、衛生、教育、社保、快遞、保險、網購、汽修等多個行業。他們與各自信賴的中間商相勾結,以他們為核心向外交叉發展,形成了錯綜複雜的交易鏈。

正因為交易網錯綜複雜,層級眾多,從“內鬼”到銷售末端,一條信息價格翻了不止一番。如一條車輛信息,“內鬼”查一條能賺10元,經多次轉手後,最終的售價能賣到百元。

經查,他們販賣模式屬於“私人訂製”,中間商根據客戶“訂單”,定向定點查詢,販賣的個人信息更是此前在市場上沒有出現過,是最新鮮、最值錢的。“這個行業,除了犯罪風險,沒有任何成本,利潤非常可觀。”辦案民警說。

去年6月底,在公安部網安局和江蘇省公安廳網安總隊指導下,由常州市公安局牽頭,抽調若干民警成立專案組,經過20余天研判和偵查,初步查明瞭這個以眾多行業部門“內鬼”為源頭、大量中間商為中介,通過網絡勾結、販賣、交換個人徵信、車輛信息、開房記錄、收貨地址等數十個種類實時信息的龐大網絡犯罪團伙,其中像梁某這種行業“內鬼”就多達48名,像周某一樣的中間商也有82名。到7月中旬,上述犯罪嫌疑人員已被全部鎖定。

去年7月17日,專案組調集355名警力組成71個抓捕小組,兵分20多路赴黑龍江、內蒙古、福建、湖南、四川、廣東、上海、湖北、浙江等地集中收網,將48個“內鬼”和82箇中間商全部抓獲,扣押涉案手機152部、電腦39臺、涉案手機卡155個,成功摧毀了這條洩露、竊取、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特大黑色產業鏈。

現已查明,僅在收網前的1個月內,這條產業鏈上的公民個人信息交易量就達20多萬條,涉案金額1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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